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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管委会日前出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其中在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方面,提出给予“绿色企业”贷款贴息支持以及持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融资。
管理办法提出,给予“绿色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于“绿色企业”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的,按照40%的贴息比例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同一笔科技信贷融资的年度补贴支持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科技信贷融资的补贴不超过3年。
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融资。对于发行绿色债融资的企业,按照票面利息的40%給予补贴。单家企业年度直接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同一笔直接融资业务的利息补贴不超过3年。
中关村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从中关村示范区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该管理办法所指企业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所指的金融机构是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信托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管理办法提出,给予“绿色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于“绿色企业”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的,按照40%的贴息比例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同一笔科技信贷融资的年度补贴支持不超过50万元,同一笔科技信贷融资的补贴不超过3年。
支持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融资。对于发行绿色债融资的企业,按照票面利息的40%給予补贴。单家企业年度直接融资的利息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同一笔直接融资业务的利息补贴不超过3年。
中关村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从中关村示范区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该管理办法所指企业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的高新技术企业(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所指的金融机构是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信托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为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