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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7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重庆市和成都市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通知》,重庆成为中国第四个“新特区”。新特区的“特”在于“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就重庆而言,它是典型的大城市带大农村,城市比较发达,农村特别落后,需大力进行城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