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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卡罗来纳川幽灵般的沼泽地,潜伏着极其神秘和极具威胁的美洲猛兽——“蜥蜴人”,它们是身长2米多的爬行动物,咀嚼废旧汽车。
据称,在隐居于北美洲的神秘动物中,蜥蜴人是最奇异的猛兽之一。它有若干名字,包括南卡罗来纳蜥蜴人、花葶矿沼泽地蜥蜴人和李县蜥蜴人。它身高2米,极其敏捷、强壮有力、极富攻击性,据说它还有咀嚼汽车的嗜好。蜥蜴人最先是在靠近棉豆地的一处被称为花葶矿沼泽地的隐秘地点被发现的。
大多数未知猛兽都有被发现的可信证据。比如大脚兽,典型的如罗杰·帕特森和鲍勃·吉姆林于1967年的目击描述和记录影片;还有卓柏卡布拉(又称莫卡吸血鬼),其存在的最佳证据是马德林·托伦蒂诺于1995年的目击描述,以及尚普兰湖怪。在南卡罗来纳小镇比夏普维尔有一名叫克里斯托弗·戴维斯的少年,被称为蜥蜴人传说教父,他于1988年夏季一个清晨目睹蜥蜴人的事件以及关于蜥蜴人的最确定的阐述,刊登于1988年6月20日的《萨姆特堡趣闻》。
尽管存在少数几例关于蜥蜴人的其他报告,但其中多数并非一手目击资料,而且报告只称见到被蜥蜴人破坏或移位的金属件。戴维斯作为传奇的发现人而受到信任,并因为这次目击事件成为名人,他受到当地人才机构的关照,比如让他巡游各地,出售亲笔手稿,以及在媒体露面等。
该事件影响很大,从当地扩大至国内,甚至国际的新闻媒体也起到很大作用。电视节目从《早上好,美国》到《温带莉奥普拉》都有相关内容;报刊杂志如《时代》《人民》《洛杉矶时报》《夏洛特观察家》也大力宣传这个故事。据估计,自戴维斯遇见蜥蜴人后的数周内,有5万人参观了比夏普维尔镇,引领了隐秘动物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并一直延续至今。
或许是多年来围绕蜥蜴人的公众舆论,尤其是对戴维斯的回击,显得有点过于严格,因此他引人注目的发现值得仔细研究。
戴维斯遭遇蜥蜴人
以下是戴维斯讲述的故事整理稿:
从工作地点驾车回家,戴维斯必须经过沼泽地旁的一段非常糟糕的路,那天他的汽车轮胎漏气,刚换完车轮,便看到月光下的棉豆地那边站立着一个2米多高的人影,还听到一鸣嗓声。按照发表在《相关新闻服务》的戴维斯的报告,蜥蜴人大约在据他22米远处,他看到它的红色眼睛在闪光。他跑进车内并锁住车门,蜥蜴人则握住了车门把手,他能看到它身体的脖子以下部分,手上的3个黑色大手指和长指甲,以及粗糙的绿皮肤,它很强壮也很愤怒。戴维斯从车镜里看到一片模糊的绿色,他能看见它的眼睛,然后它跳到他的车顶上,他听到了顶上传来的咕噜声,然后通过后挡风玻璃看见它的弯曲手指。戴维斯通过加速和急转弯把蜥蜴人甩掉。
多洛里斯·里寄奥和约翰·宾汉姆在他们的著书《频繁闹鬼的房屋》中关于此事件有这样的描述:“浑身发抖的戴维斯向父亲报告了情况,随后两人一起检查汽车损坏情况,最先发现的是侧面的后视镜被严重扭曲,他们还发现车顶上有很深的抓痕,穿透了漆层甚至伤及金属。”
戴维斯的故事受到当地司法长官利斯顿·特鲁斯戴尔的认可,司法长官特鲁斯戴尔发现戴维斯可信的部分原因是他所讲的故事从不变化,特鲁斯戴尔说:“使我印象深刻的是戴维斯每次讲的都是同一个故事。他向媒体和其他人多次表示,如果是撒谎,他不可能两次都讲出同样的故事。”
不仅如此,某些消息源称,警察曾对戴维斯进行过测谎仪检测,以揭示关于蜥蜴人故事的谜底。戴维斯画出了袭击他的汽车的动物的图像,并准备好接受测试,针对事件一系列问题,戴维斯毫不犹豫地一一作出了回答,执行测试的检查官员和利斯顿很快意识到,不应怀疑戴维斯,因为戴维斯通过了测谎检测。
仔细分析目击事件
这是一个个生动而引人入胜的故事,但在众多质疑下,若干重要情节出了问题。比如,与司法长官特鲁斯戴尔的声明相矛盾的是,在目击事件后的几个月和几年后,戴维斯讲述的故事都多次出现变化,“他每次讲述的故事的一些细节都有所变化,例如他最初讲蜥蜴人身上长着鳞片,但后来说蜥蜴人身上粘有泥土……”。此外,戴维斯在对首次遇见蜥蜴人时离它有多远,以及其他细节问题上的描述也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1988年7月20日的当地报纸《趣闻》的一篇记叙提供了另一不同版本的对戴维斯的现场采访:“在我把轮胎放入后备箱时,我看见40米外的树林跑出一只怪兽,它跑动的脚步踢得尘土飞扬。”他说,怪兽在戴维斯启动车辆时握到了车门把手,当车速达到40英里/小时,怪兽还能跟得上汽车,他说:“我从后视镜看到它在跑,并听见车顶有砸碰的声音。”
这个版本的访谈不仅涉及的内容令人迷惑,而且其忽略的内容也令人不解,戴维斯说他看见蜥蜴人从树林中向他跑来,并“踢起了尘土”,这是令人疑惑的细节,因为是沼泽地不大可能会“跑”出尘土。还有部分原因是在天色渐黑的40多米远处看到跑出来尘土,这个距离是此前他所描述距离的两倍,这次访谈未涉及蜥蜴人爬上他驾驶的汽车和看见3个指头。
此外,戴维斯称他曾见到模糊的绿色朝他走来,然而汽车尾灯是红色,不是白色的,因此当他开车离开时,蜥蜴人应被红光照射,而戴维斯不可能看见红光下的绿色,因为红和绿都是主色,红光下的浅绿色呈现为黄色,深绿色在红光下呈现为黑色,尽管许多作家把戴维斯的话当真,只需稍许逻辑性研究可揭示,不论戴维斯在当晚看到或未看到什么,他叙述的若干细节至少是不精确的。 此外,当蜥蜴人向前追赶戴维斯时,他如何通过后视镜看到动物的手指(而不是脚爪)?任何两足动物在跑步并跳上小汽车顶上时,应该是它的头,手和手指朝着车的前方挡风玻璃。如果戴维的描述是正确的,那么蜥蜴人应该是有杂技本领,它的手指才会出现在后挡风玻璃位置处。
按照戴维斯的描述(如同他绘制的图画)蜥蜴人是两足动物,但蜥蜴是有尾巴的四足动物。戴维斯所画的及所描述的并不是蜥蜴类动物,因为蜥蜴没有尾巴,另外,蜥蜴也没有发光的眼睛。尽管在受到光照后,许多动物的眼睛瞳孔会反射光线但蜥蜴人不会。
戴维斯真的在凌晨2点钟看到了蜥蜴人?这个地区是一片沼泽地,因此没有来自房屋的环镜光,这里一直都是偏僻地点,也没有路灯,大多数作家和研究人员都忽视了这一点,只有少数人提到。或许戴维斯是在月光下见到蜥蜴人的?这似乎是合理的,因为考虑到沼泽地的树木生长茂盛,蜥蜴人是从树下跑出来的,那么它一定是隐藏在树影中。研究人员查了日历,以确定当天的月相,结果是接近满月。即使在满月时,月光不是很亮,一般人在月光下不受遮挡的较近距离内也可以分辨出一些细节,但是戴维斯对细节的描述令人难以置信,要不就是戴维斯的眼力接近超人的眼力,因为其所见(或号称见到)的细节中充满着自己的想象。你可自己尝试一下描述接近黑夜条件下,20(或40)米外一个未知物体的细节。心理学研究表明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人脑所接收的细节是我们希望见到的东西,而不一定是实际看到的东西,所以我们的报告会相应地产生偏差。
戴维斯是如何逃脱蜥蜴人追捕的?戴维斯叙述的情景不符合情理,他声称自己在接近天黑时于20多米远处看到蜥蜴人,它追上了自己的小汽车,由此推测其跑速至少为65千米/时;这么快的动物从被发现的地点到追上汽车所用时间不会超过5秒,在被戴维斯发现后,蜥蜴人完全可以抓到戴维斯。然而戴维斯做了些什么?他注视着蜥蜴人,看到了他后来描述的一些特点和细节,意识到它正朝自己跑来,接近自己的车体,然后他绕到驾驶座一侧打开车门取出钥匙,发动汽车关上并锁住车门、挂挡、启动。在空的停车场上完成这些动作需要多长时间?5秒钟不太合理吧!
蜥蜴人为什么要追逐戴维斯?戴维斯对蜥蜴人并没造成威胁,如果他描述的细节是精确的,也是蜥蜴人的典型特性,为什么被蜥蜴人追逐的仅只有他一个?也有其他报告称在这个地区发现过怪兽,但声称被怪兽追赶的,全世界只有戴维斯一人,现实中只有少数动物有时(如熊保护其幼崽,或猿猴保卫其领地)对人有侵犯行为。如果蜥蜴人在沼泽地已生存了多年,甚至几十年,可以肯定遇到戴维斯并不是它们首次见到人类,按道理应该有数十篇类似戴维斯的报告,但目前仅有戴维斯的。
按照蜥蜴人事件的次年撰写的另一份报告,“戴维斯等了三个星期后才把事件报告给当局”,尽管他向父亲作过(或未作过)直接汇报。莱尔·布莱克本声称戴维斯在7月16日向警察报告了事件,此时事件已发生了两个多星期。在事件发生后数周,无记录表明戴维斯曾向朋友、作者或任何其他人提及这引人注目的事件。可能的原因是奇异事件的目击者有时不愿意出面,但这是一种奇怪的行为。
不幸的是我们或许永远不会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因为戴维斯已于2009年去世。因此,我们只能分析一些影响到他目睹事件可信度的问题。
戴维斯通过了测谎仪?
戴维斯通过了测谎仪检测的事实已经成为故事的重要元素,使故事有了警方对可信度作保证的背景。如果警察和测谎仪都相信戴维斯的故事,那么还有其他人会怀疑吗?
许多报告称司法行政官利斯顿在调查这一事件过程中执行过测谎仪检测,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这一事件中并未报告或提交过犯罪活动,因此这一事件不是刑事案件;为什么警务部花费宝贵时间和资源来对戴维斯测谎?难道就是因为听说他在沼泽地附近见到了奇怪的动物?稍加思考便真相大白,按照1988年8月18日的新闻报道,戴维斯确实做了测谎检测,其费用是由南方营销有限公司支付的,这一由萨姆特堡人组建的公司对戴维斯作了个人形象的包装。
换言之该测谎检测不包括任何警务调查或手续(尽管由一名警官主持检测),因此测谎仪检测仅只是一种宣传技巧。因为该测试是非正式的个人行为,所以测试的结果只能由发起人确定和向公众发布,由于不涉及刑事和民事法律事务,所以测试结果没有涉法内容,只有在嫌疑人面对处罚故意对警察撒谎时,才使用测谎仪。接受警察的询问和接受宣传队的采访是大不相同的,测谎仪最多只能探测出紧张的痕记,或故意的欺骗导致的生理反应,而无法对错误或假信息作出辨别,如果戴维斯是真诚地(但也是错误地)相信他自己见到未知的动物,他应该能通过测试。
咀嚼汽车的蜥蜴人
不论关于戴维斯测谎检测的有效性存在多少问题,却有一件证据是可靠的:他的汽车遭到损坏。“深深的抓痕刺透了漆层,甚至损坏到金属。”另一篇叙文声称,“驾驶员一侧的后视镜被弯曲和扭转,车顶上有抓痕。”“神秘”的汽车损伤演变成蜥蜴人完整传说的一部分,以致后来被咀嚼过的汽车挡泥板成为了蜥蜴人存在的证据。正如戴维斯所述,他见到的是身高七英尺的强壮动物,它能跳上每小时40英里前行的汽车顶上,这肯定会砸坏车窗或严重损坏车顶。
莱因·布莱克本在其论述猛兽的书中问道:“我们如何解释后视镜的损坏和顶上的抓痕?或许戴维斯会自己损坏自己的车以支持蜥蜴人故事,但是一个在麦当劳打工挣最低工资的少年会这么做吗?”这种说法实在太牵强。不过,还有另外两个更简单合理的解释。第一个解释是,戴维斯并非故意损坏自己的车辆作为遭遇蜥蜴人的证明。第二个解释与此相反,戴维斯不小心损坏了车辆(比如加速和典型的青少年鲁莽),之后便编造了蜥蜴人事件以进行解释。此外,假定戴维斯真的见到了什么怪物,并觉得害怕而惊恐地开车逃离,也很容易造成车辆损坏,尤其在灌木林中转弯疾行,容易造成刮痕。 若干版本的戴维斯故事都声称,他的车辆受到明显的损坏,虽然一则当地的新闻报道称:“当戴维斯开车达到64千米/小时时,他注意到蜥蜴人赶上了汽车,但他逃脱了怪物,在汽车挡泥板上留下了一条抓痕”。当地报纸只是摘引戴维斯自身的说法,即留下一条抓痕,但没有展示受损部位的任何现存的照片。在书籍、杂志和互联网上还可找到少数几幅有关戴维斯遭遇怪兽的照片,后来的其他案例也有蜥蜴人损坏车辆的情况,但是没找到一幅图能表明戴维斯车辆的损坏状态,且证明这是戴维斯遭遇凶猛的、有侵略性的、能咀嚼汽车零件的猛兽所造成的结果。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汽车的后视镜确实损坏,而且“深深的抓痕刺透了漆层,甚至伤及汽车的金属零件”,戴维斯及其宣传团队一定会迫切地传播伤痕的照片,以增加故事的可信度;相反,他们莫明其妙地忽视了给伤痕拍照。另外,如果戴维斯恐怖遭遇的结果只是在挡泥板上留下划痕,如同最初的报告所述,完全没有必要去强调这一道不明确的不引人注目的划痕,它可能是由任何别的原因形成的。
事件的调查并未让我们明白究竟戴维斯在花葶矿沼泽地见到了什么,一个骗局、一次误会还是一个真的蜥蜴人?
戴维斯能编造出整个故事吗?
戴维斯的叙述引人入胜,也很恐怖,有成为电影脚本的潜质。它具有许多来自猛兽片或恐怖电影的标准特色和场景效应,开头的情节是漆黑的深夜一辆汽车在街道上因故障停车,当受害者(或见证人)修车时忽然见到了一个怪兽,它从来未见过人类,它在一段距离之外,但仍十分可怕,主人翁连忙进入车内,启动了汽车加速前进。他以为总算逃脱了,于是轻松了许多;可是,恶梦还未了结,他恐惧地意识到威胁仍在,他通过挡风玻璃看到猛兽的手爪,并听到车顶被捶击的声音。惊恐万状的他像狂人一样开车,想把怪物从车顶上震下来,最终他到达了目的地。他疾驰回家仍心存迷惑,这到底是做梦还是可怕的现实?直到车上留下的猛兽爪痕证实他的故事。
从民间传说观点看,该故事有若干常被应于各类传说的情节叙事结构,当然,不能因为一些东西似乎源于一部电影,就断定这故事不会真的发生,但在证实之前还是应多加考虑。
戴维斯的故事还有其他疑点,在大城市的周末,夜晚人们会期望快餐店营业到午夜。可是比夏普维尔是一个小镇,1988年6月29日是星期三凌晨。在快餐专营店打工的少年戴维斯下班关店门后一般不会马上离开,通常要延迟2小时离店,很可能戴尔斯后来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朋友家或是喝酒、抽烟去了,一般年轻人都喜欢这样。
戴维斯或许是出了点小事故。作为一名快餐店夜班打工的17岁少年,他还没有完全拥有这辆车。车辆的损坏肯定会被父亲发现,这不仅可能导致他无法继续使用车辆而且会使他丢掉工作。是否这名少年为了掩盖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车辆轻微损坏而编造了这个故事?也许他喝了酒、吸了烟或者夜间飙车,并发生了事故。虽然不算严重损坏,但还是留下了显著的划痕,所以他决定在次日早晨父亲见到车辆之前,向父亲讲这个故事。
甜美的新昌人?
如果这不是骗局,那么戴维斯见到的是什么?没有真正的证据能给出结论,但他的报告中提到了红眼睛,当地有几种说法对此进行解释。一名花葶矿沼泽地的老农民乔依·E·莫尔告诉几名研究人员:“我怀疑如果当晚有什么东西追击戴维斯的话,当它接近车体时,戴维斯见到的可能是反射汽车刹车灯光的熊的眼睛。此时戴维斯已进车内,并开始启动,而熊则爬上车顶。熊是善于攀爬的,我相信,在那特别的夜晚,戴维斯遇到的是一只黑熊。”
艾丽西·卢茨是来且查尔斯顿大学的一位勇敢的蜥蜴人调查员,她最近访问了比夏普维尔,并听到若干当地人说,戴维斯当晚看见的不是蜥蜴人。戴维斯见到的是一名种植棉豆的农民,名叫卢西斯·埃尔莫尔,他的棚屋就在戴维斯出现瘪胎的地点附近,友善的埃尔莫尔是赚钱能手,他种植了40英亩棉豆。为了加快收获进度,他将棉豆倒在棚屋内的干燥桌上,棚屋位于褐镇路上,棚屋的窗口装有空调机以加快干燥。那时并非每家都有空调,天气热时便有人来棚屋偷空调机。饲料和种子供应商阿尔霍兰那天早上告诉我们:“埃尔莫尔从商店挑选了三台空调机,并随时守着,保证空调机不会被偷掉。”
当晚埃尔莫尔孤单地坐在棚屋内,守护新买的空调机,他距戴维斯爆胎地点约90米,因此听到了爆胎声,他心想小偷终于来了,于是走到比棚屋地面低一些的地点,隐藏在草丛中。他看到戴维斯在换胎,听到他的哭叫并看着他逃离。戴维斯的汽车尾灯光线反射埃尔莫尔的眼镜片,形成闪烁的红光,使戴维斯以为看到了红色的眼睛。
尽管这种描述尚未得到最终确认,但似乎还是合理的。对埃尔莫尔来说,编造当晚在棉豆地棚屋附近遇到戴维斯的故事似乎有点刺激,如同布莱克所提到的:“这肯定有巧合,戴维斯在棉豆地棚屋附近爆胎,恰好当晚埃尔莫尔在驱赶小偷。”当戴维斯在黑暗中换上轮胎后,他应该只注意是否有亮着前灯的车辆通过,此时他不会预料从沼泽地会走出一个“怪物”,任何人都会因它的突然出现而受到惊吓,恐惧中的戴维斯会想像许多其他的细节,这种解释与车辆几乎无损的事实相符。我们没有必要假设怪物真的跳上戴维斯的车顶,实际上戴维斯在一些声明中称,他不能肯定蜥蜴人爬上了他的车顶。“我用后视镜观察,并看了怪物,我听到车顶被捶击的声音。”他并未见到它掉下来,但最终可能急转弯起了作用,因为怪物已经不在车顶上。
且戴维斯仅提及“见到怪物”在追赶他,他曾来回穿行于沼泽和树林,不时地左右急转弯,或许他误把与低树枝的刮碰当成怪物在车顶上搞的破坏,如果车顶上真的有划痕,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影片中的怪物影响
或许戴维斯见到了埃尔莫尔,或许那是他未识别出的什么怪物,总之他的思想在运转,希望能辨别看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或许他联想起了他曾看过的一部电影中的怪兽的画面。这可能有点古怪,但是有这样的先例,如1995年首次关于卓卡布拉美洲吸血动物的报告。
卡尔苏克尔注意到,戴维斯的报告仅是若干遭遇爬行人(兽)的报告之一,其外形与好莱坞影片的怪兽惊人相似。值得注意的是,流行喜剧恐怖影片《怪物分队》在一年前上映,描写的正是蜥蜴人之类的怪物。
2009年,加拿大研究人员和持怀疑态度的杂志编辑丹尼尔·洛克斯顿调查了关于不列颠哥·伦比亚塞提斯湖怪兽的报告。那是1972年,按照若干书籍所述,怪兽被目击形容为鱼身人兽、有银色表面鳞片、锋利的爪子且头上有穗状花序,二名十多岁的少年看到湖中怪兽露出水面,四处观望。一家报纸次日载文称:“有男孩发现塞提斯湖怪兽。”按照一名目击者迈克·高德的叙述,怪兽的体形像人,但脸很恐怖,遍体长鳞。此外,它头上长着突出的岬角和特大的一对耳朵。许多怪兽书籍摘引了这一事例, 并将其当作真实的神秘案例,认为该怪兽很可能是一个新物种。
除这两名看似诚实的少年证人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怪兽存在。此事件之前和之后,在这个人工湖中都未见过这种尺寸和形状的怪物。这个事件很怪异,洛克斯顿注意到,塞提斯湖怪兽有点古怪,并与某部电影中的怪兽相似(几乎与电影《来自黑礁湖畅怪兽》中的怪兽完全一样),怀疑孩子的描述是否受到他们所见所闻的影响。
经仔细研究,洛克斯顿发现,尽管影片《来自星礁湖的怪兽》近期并未在当地上演,但上映了类似的山寨影片《波浪中的怪兽》。实际上洛克顿发现《波浪中的怪兽》在周未放映了两场,随后在一周内就出现首次目击塞提斯湖怪兽的报告!当地电视播放了怪兽影片,片中,全身鱼鳞的鳃人在夜晚的沙滩上袭击少年。四天后,当地的几名少年报告,他们夜晚在塞提斯湖边遭到全身鱼鳞的怪兽的袭击。
此外,男孩们描述的怪兽外形与《波浪中的怪兽》中怪兽完全吻合:怪兽头上长有巨大的耳状鱼鳃。当洛克斯顿采访当年的一名少年目击者(如今已是中年人)时,他承认那完全是一个骗局。他们描述的怪兽是他们在电影中看到的,但谎称是在现实生活中见到的。
真实的怪兽?
25年前的一个夜晚,在花葶矿发生的事件中,戴维斯究竟见到了什么,现在已不可能知道,不过,见到7英尺的蜥蜴人的可能性最小,把车辆的不明确损坏伤归结于蜥蜴人。这种依据不明确的间接证据假定未知动物存在的现象在隐秘动物领域并不少见。比如许多“报告”中,目击者并未见到怪兽,而是依据家畜的死亡来推断怪兽的存在(实际上家畜因正常的捕食而死亡),戴维斯车辆不明显的损伤在普通场合下并不引人在意,可是在宣传存在蜥蜴人的背景下它成为神秘动物出没的证据。
为什么成年的类人怪兽仅被看见过1-2次,便彻底消失?有几种解释,首先,确实有蜥蜴人存在,它只被人们见过几次,但后来消失了,或许是因为它彻底改变了行为方式,不再公开袭击和追寻人和车并选择隐居。其次,蜥蜴人被杀或自然死亡未被发现,这可以解释它的消失,不过如果蜥蜴人真是有血有肉的动物,它不可能单个存在,大脚怪的报告比蜥蜴人要多很多,仅从生物学角度看单个蜥蜴人的存在是极不合理的。
另一个解释是蜥蜴人根本不存在。在关于蜥蜴人的故事中,戴维斯的报告是最著名最详尽的,但报告的内容令人难以置信,而且充斥着违背逻辑的漏洞,它可能是真实的事件,也可能是一个骗局,总之无法提供怪兽存在的过硬证据,戴维斯已不在人世,且使戴维斯成名的蜥蜴人也已消失,但如果有机会访问南卡罗莱纳州小镇,你仍可以在汉杉、帽子和汽车保险杆贴纸上见到蜥蜴人。
据称,在隐居于北美洲的神秘动物中,蜥蜴人是最奇异的猛兽之一。它有若干名字,包括南卡罗来纳蜥蜴人、花葶矿沼泽地蜥蜴人和李县蜥蜴人。它身高2米,极其敏捷、强壮有力、极富攻击性,据说它还有咀嚼汽车的嗜好。蜥蜴人最先是在靠近棉豆地的一处被称为花葶矿沼泽地的隐秘地点被发现的。
大多数未知猛兽都有被发现的可信证据。比如大脚兽,典型的如罗杰·帕特森和鲍勃·吉姆林于1967年的目击描述和记录影片;还有卓柏卡布拉(又称莫卡吸血鬼),其存在的最佳证据是马德林·托伦蒂诺于1995年的目击描述,以及尚普兰湖怪。在南卡罗来纳小镇比夏普维尔有一名叫克里斯托弗·戴维斯的少年,被称为蜥蜴人传说教父,他于1988年夏季一个清晨目睹蜥蜴人的事件以及关于蜥蜴人的最确定的阐述,刊登于1988年6月20日的《萨姆特堡趣闻》。
尽管存在少数几例关于蜥蜴人的其他报告,但其中多数并非一手目击资料,而且报告只称见到被蜥蜴人破坏或移位的金属件。戴维斯作为传奇的发现人而受到信任,并因为这次目击事件成为名人,他受到当地人才机构的关照,比如让他巡游各地,出售亲笔手稿,以及在媒体露面等。
该事件影响很大,从当地扩大至国内,甚至国际的新闻媒体也起到很大作用。电视节目从《早上好,美国》到《温带莉奥普拉》都有相关内容;报刊杂志如《时代》《人民》《洛杉矶时报》《夏洛特观察家》也大力宣传这个故事。据估计,自戴维斯遇见蜥蜴人后的数周内,有5万人参观了比夏普维尔镇,引领了隐秘动物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并一直延续至今。
或许是多年来围绕蜥蜴人的公众舆论,尤其是对戴维斯的回击,显得有点过于严格,因此他引人注目的发现值得仔细研究。
戴维斯遭遇蜥蜴人
以下是戴维斯讲述的故事整理稿:
从工作地点驾车回家,戴维斯必须经过沼泽地旁的一段非常糟糕的路,那天他的汽车轮胎漏气,刚换完车轮,便看到月光下的棉豆地那边站立着一个2米多高的人影,还听到一鸣嗓声。按照发表在《相关新闻服务》的戴维斯的报告,蜥蜴人大约在据他22米远处,他看到它的红色眼睛在闪光。他跑进车内并锁住车门,蜥蜴人则握住了车门把手,他能看到它身体的脖子以下部分,手上的3个黑色大手指和长指甲,以及粗糙的绿皮肤,它很强壮也很愤怒。戴维斯从车镜里看到一片模糊的绿色,他能看见它的眼睛,然后它跳到他的车顶上,他听到了顶上传来的咕噜声,然后通过后挡风玻璃看见它的弯曲手指。戴维斯通过加速和急转弯把蜥蜴人甩掉。
多洛里斯·里寄奥和约翰·宾汉姆在他们的著书《频繁闹鬼的房屋》中关于此事件有这样的描述:“浑身发抖的戴维斯向父亲报告了情况,随后两人一起检查汽车损坏情况,最先发现的是侧面的后视镜被严重扭曲,他们还发现车顶上有很深的抓痕,穿透了漆层甚至伤及金属。”
戴维斯的故事受到当地司法长官利斯顿·特鲁斯戴尔的认可,司法长官特鲁斯戴尔发现戴维斯可信的部分原因是他所讲的故事从不变化,特鲁斯戴尔说:“使我印象深刻的是戴维斯每次讲的都是同一个故事。他向媒体和其他人多次表示,如果是撒谎,他不可能两次都讲出同样的故事。”
不仅如此,某些消息源称,警察曾对戴维斯进行过测谎仪检测,以揭示关于蜥蜴人故事的谜底。戴维斯画出了袭击他的汽车的动物的图像,并准备好接受测试,针对事件一系列问题,戴维斯毫不犹豫地一一作出了回答,执行测试的检查官员和利斯顿很快意识到,不应怀疑戴维斯,因为戴维斯通过了测谎检测。
仔细分析目击事件
这是一个个生动而引人入胜的故事,但在众多质疑下,若干重要情节出了问题。比如,与司法长官特鲁斯戴尔的声明相矛盾的是,在目击事件后的几个月和几年后,戴维斯讲述的故事都多次出现变化,“他每次讲述的故事的一些细节都有所变化,例如他最初讲蜥蜴人身上长着鳞片,但后来说蜥蜴人身上粘有泥土……”。此外,戴维斯在对首次遇见蜥蜴人时离它有多远,以及其他细节问题上的描述也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1988年7月20日的当地报纸《趣闻》的一篇记叙提供了另一不同版本的对戴维斯的现场采访:“在我把轮胎放入后备箱时,我看见40米外的树林跑出一只怪兽,它跑动的脚步踢得尘土飞扬。”他说,怪兽在戴维斯启动车辆时握到了车门把手,当车速达到40英里/小时,怪兽还能跟得上汽车,他说:“我从后视镜看到它在跑,并听见车顶有砸碰的声音。”
这个版本的访谈不仅涉及的内容令人迷惑,而且其忽略的内容也令人不解,戴维斯说他看见蜥蜴人从树林中向他跑来,并“踢起了尘土”,这是令人疑惑的细节,因为是沼泽地不大可能会“跑”出尘土。还有部分原因是在天色渐黑的40多米远处看到跑出来尘土,这个距离是此前他所描述距离的两倍,这次访谈未涉及蜥蜴人爬上他驾驶的汽车和看见3个指头。
此外,戴维斯称他曾见到模糊的绿色朝他走来,然而汽车尾灯是红色,不是白色的,因此当他开车离开时,蜥蜴人应被红光照射,而戴维斯不可能看见红光下的绿色,因为红和绿都是主色,红光下的浅绿色呈现为黄色,深绿色在红光下呈现为黑色,尽管许多作家把戴维斯的话当真,只需稍许逻辑性研究可揭示,不论戴维斯在当晚看到或未看到什么,他叙述的若干细节至少是不精确的。 此外,当蜥蜴人向前追赶戴维斯时,他如何通过后视镜看到动物的手指(而不是脚爪)?任何两足动物在跑步并跳上小汽车顶上时,应该是它的头,手和手指朝着车的前方挡风玻璃。如果戴维的描述是正确的,那么蜥蜴人应该是有杂技本领,它的手指才会出现在后挡风玻璃位置处。
按照戴维斯的描述(如同他绘制的图画)蜥蜴人是两足动物,但蜥蜴是有尾巴的四足动物。戴维斯所画的及所描述的并不是蜥蜴类动物,因为蜥蜴没有尾巴,另外,蜥蜴也没有发光的眼睛。尽管在受到光照后,许多动物的眼睛瞳孔会反射光线但蜥蜴人不会。
戴维斯真的在凌晨2点钟看到了蜥蜴人?这个地区是一片沼泽地,因此没有来自房屋的环镜光,这里一直都是偏僻地点,也没有路灯,大多数作家和研究人员都忽视了这一点,只有少数人提到。或许戴维斯是在月光下见到蜥蜴人的?这似乎是合理的,因为考虑到沼泽地的树木生长茂盛,蜥蜴人是从树下跑出来的,那么它一定是隐藏在树影中。研究人员查了日历,以确定当天的月相,结果是接近满月。即使在满月时,月光不是很亮,一般人在月光下不受遮挡的较近距离内也可以分辨出一些细节,但是戴维斯对细节的描述令人难以置信,要不就是戴维斯的眼力接近超人的眼力,因为其所见(或号称见到)的细节中充满着自己的想象。你可自己尝试一下描述接近黑夜条件下,20(或40)米外一个未知物体的细节。心理学研究表明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人脑所接收的细节是我们希望见到的东西,而不一定是实际看到的东西,所以我们的报告会相应地产生偏差。
戴维斯是如何逃脱蜥蜴人追捕的?戴维斯叙述的情景不符合情理,他声称自己在接近天黑时于20多米远处看到蜥蜴人,它追上了自己的小汽车,由此推测其跑速至少为65千米/时;这么快的动物从被发现的地点到追上汽车所用时间不会超过5秒,在被戴维斯发现后,蜥蜴人完全可以抓到戴维斯。然而戴维斯做了些什么?他注视着蜥蜴人,看到了他后来描述的一些特点和细节,意识到它正朝自己跑来,接近自己的车体,然后他绕到驾驶座一侧打开车门取出钥匙,发动汽车关上并锁住车门、挂挡、启动。在空的停车场上完成这些动作需要多长时间?5秒钟不太合理吧!
蜥蜴人为什么要追逐戴维斯?戴维斯对蜥蜴人并没造成威胁,如果他描述的细节是精确的,也是蜥蜴人的典型特性,为什么被蜥蜴人追逐的仅只有他一个?也有其他报告称在这个地区发现过怪兽,但声称被怪兽追赶的,全世界只有戴维斯一人,现实中只有少数动物有时(如熊保护其幼崽,或猿猴保卫其领地)对人有侵犯行为。如果蜥蜴人在沼泽地已生存了多年,甚至几十年,可以肯定遇到戴维斯并不是它们首次见到人类,按道理应该有数十篇类似戴维斯的报告,但目前仅有戴维斯的。
按照蜥蜴人事件的次年撰写的另一份报告,“戴维斯等了三个星期后才把事件报告给当局”,尽管他向父亲作过(或未作过)直接汇报。莱尔·布莱克本声称戴维斯在7月16日向警察报告了事件,此时事件已发生了两个多星期。在事件发生后数周,无记录表明戴维斯曾向朋友、作者或任何其他人提及这引人注目的事件。可能的原因是奇异事件的目击者有时不愿意出面,但这是一种奇怪的行为。
不幸的是我们或许永远不会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因为戴维斯已于2009年去世。因此,我们只能分析一些影响到他目睹事件可信度的问题。
戴维斯通过了测谎仪?
戴维斯通过了测谎仪检测的事实已经成为故事的重要元素,使故事有了警方对可信度作保证的背景。如果警察和测谎仪都相信戴维斯的故事,那么还有其他人会怀疑吗?
许多报告称司法行政官利斯顿在调查这一事件过程中执行过测谎仪检测,但事实并非如此。在这一事件中并未报告或提交过犯罪活动,因此这一事件不是刑事案件;为什么警务部花费宝贵时间和资源来对戴维斯测谎?难道就是因为听说他在沼泽地附近见到了奇怪的动物?稍加思考便真相大白,按照1988年8月18日的新闻报道,戴维斯确实做了测谎检测,其费用是由南方营销有限公司支付的,这一由萨姆特堡人组建的公司对戴维斯作了个人形象的包装。
换言之该测谎检测不包括任何警务调查或手续(尽管由一名警官主持检测),因此测谎仪检测仅只是一种宣传技巧。因为该测试是非正式的个人行为,所以测试的结果只能由发起人确定和向公众发布,由于不涉及刑事和民事法律事务,所以测试结果没有涉法内容,只有在嫌疑人面对处罚故意对警察撒谎时,才使用测谎仪。接受警察的询问和接受宣传队的采访是大不相同的,测谎仪最多只能探测出紧张的痕记,或故意的欺骗导致的生理反应,而无法对错误或假信息作出辨别,如果戴维斯是真诚地(但也是错误地)相信他自己见到未知的动物,他应该能通过测试。
咀嚼汽车的蜥蜴人
不论关于戴维斯测谎检测的有效性存在多少问题,却有一件证据是可靠的:他的汽车遭到损坏。“深深的抓痕刺透了漆层,甚至损坏到金属。”另一篇叙文声称,“驾驶员一侧的后视镜被弯曲和扭转,车顶上有抓痕。”“神秘”的汽车损伤演变成蜥蜴人完整传说的一部分,以致后来被咀嚼过的汽车挡泥板成为了蜥蜴人存在的证据。正如戴维斯所述,他见到的是身高七英尺的强壮动物,它能跳上每小时40英里前行的汽车顶上,这肯定会砸坏车窗或严重损坏车顶。
莱因·布莱克本在其论述猛兽的书中问道:“我们如何解释后视镜的损坏和顶上的抓痕?或许戴维斯会自己损坏自己的车以支持蜥蜴人故事,但是一个在麦当劳打工挣最低工资的少年会这么做吗?”这种说法实在太牵强。不过,还有另外两个更简单合理的解释。第一个解释是,戴维斯并非故意损坏自己的车辆作为遭遇蜥蜴人的证明。第二个解释与此相反,戴维斯不小心损坏了车辆(比如加速和典型的青少年鲁莽),之后便编造了蜥蜴人事件以进行解释。此外,假定戴维斯真的见到了什么怪物,并觉得害怕而惊恐地开车逃离,也很容易造成车辆损坏,尤其在灌木林中转弯疾行,容易造成刮痕。 若干版本的戴维斯故事都声称,他的车辆受到明显的损坏,虽然一则当地的新闻报道称:“当戴维斯开车达到64千米/小时时,他注意到蜥蜴人赶上了汽车,但他逃脱了怪物,在汽车挡泥板上留下了一条抓痕”。当地报纸只是摘引戴维斯自身的说法,即留下一条抓痕,但没有展示受损部位的任何现存的照片。在书籍、杂志和互联网上还可找到少数几幅有关戴维斯遭遇怪兽的照片,后来的其他案例也有蜥蜴人损坏车辆的情况,但是没找到一幅图能表明戴维斯车辆的损坏状态,且证明这是戴维斯遭遇凶猛的、有侵略性的、能咀嚼汽车零件的猛兽所造成的结果。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汽车的后视镜确实损坏,而且“深深的抓痕刺透了漆层,甚至伤及汽车的金属零件”,戴维斯及其宣传团队一定会迫切地传播伤痕的照片,以增加故事的可信度;相反,他们莫明其妙地忽视了给伤痕拍照。另外,如果戴维斯恐怖遭遇的结果只是在挡泥板上留下划痕,如同最初的报告所述,完全没有必要去强调这一道不明确的不引人注目的划痕,它可能是由任何别的原因形成的。
事件的调查并未让我们明白究竟戴维斯在花葶矿沼泽地见到了什么,一个骗局、一次误会还是一个真的蜥蜴人?
戴维斯能编造出整个故事吗?
戴维斯的叙述引人入胜,也很恐怖,有成为电影脚本的潜质。它具有许多来自猛兽片或恐怖电影的标准特色和场景效应,开头的情节是漆黑的深夜一辆汽车在街道上因故障停车,当受害者(或见证人)修车时忽然见到了一个怪兽,它从来未见过人类,它在一段距离之外,但仍十分可怕,主人翁连忙进入车内,启动了汽车加速前进。他以为总算逃脱了,于是轻松了许多;可是,恶梦还未了结,他恐惧地意识到威胁仍在,他通过挡风玻璃看到猛兽的手爪,并听到车顶被捶击的声音。惊恐万状的他像狂人一样开车,想把怪物从车顶上震下来,最终他到达了目的地。他疾驰回家仍心存迷惑,这到底是做梦还是可怕的现实?直到车上留下的猛兽爪痕证实他的故事。
从民间传说观点看,该故事有若干常被应于各类传说的情节叙事结构,当然,不能因为一些东西似乎源于一部电影,就断定这故事不会真的发生,但在证实之前还是应多加考虑。
戴维斯的故事还有其他疑点,在大城市的周末,夜晚人们会期望快餐店营业到午夜。可是比夏普维尔是一个小镇,1988年6月29日是星期三凌晨。在快餐专营店打工的少年戴维斯下班关店门后一般不会马上离开,通常要延迟2小时离店,很可能戴尔斯后来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朋友家或是喝酒、抽烟去了,一般年轻人都喜欢这样。
戴维斯或许是出了点小事故。作为一名快餐店夜班打工的17岁少年,他还没有完全拥有这辆车。车辆的损坏肯定会被父亲发现,这不仅可能导致他无法继续使用车辆而且会使他丢掉工作。是否这名少年为了掩盖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车辆轻微损坏而编造了这个故事?也许他喝了酒、吸了烟或者夜间飙车,并发生了事故。虽然不算严重损坏,但还是留下了显著的划痕,所以他决定在次日早晨父亲见到车辆之前,向父亲讲这个故事。
甜美的新昌人?
如果这不是骗局,那么戴维斯见到的是什么?没有真正的证据能给出结论,但他的报告中提到了红眼睛,当地有几种说法对此进行解释。一名花葶矿沼泽地的老农民乔依·E·莫尔告诉几名研究人员:“我怀疑如果当晚有什么东西追击戴维斯的话,当它接近车体时,戴维斯见到的可能是反射汽车刹车灯光的熊的眼睛。此时戴维斯已进车内,并开始启动,而熊则爬上车顶。熊是善于攀爬的,我相信,在那特别的夜晚,戴维斯遇到的是一只黑熊。”
艾丽西·卢茨是来且查尔斯顿大学的一位勇敢的蜥蜴人调查员,她最近访问了比夏普维尔,并听到若干当地人说,戴维斯当晚看见的不是蜥蜴人。戴维斯见到的是一名种植棉豆的农民,名叫卢西斯·埃尔莫尔,他的棚屋就在戴维斯出现瘪胎的地点附近,友善的埃尔莫尔是赚钱能手,他种植了40英亩棉豆。为了加快收获进度,他将棉豆倒在棚屋内的干燥桌上,棚屋位于褐镇路上,棚屋的窗口装有空调机以加快干燥。那时并非每家都有空调,天气热时便有人来棚屋偷空调机。饲料和种子供应商阿尔霍兰那天早上告诉我们:“埃尔莫尔从商店挑选了三台空调机,并随时守着,保证空调机不会被偷掉。”
当晚埃尔莫尔孤单地坐在棚屋内,守护新买的空调机,他距戴维斯爆胎地点约90米,因此听到了爆胎声,他心想小偷终于来了,于是走到比棚屋地面低一些的地点,隐藏在草丛中。他看到戴维斯在换胎,听到他的哭叫并看着他逃离。戴维斯的汽车尾灯光线反射埃尔莫尔的眼镜片,形成闪烁的红光,使戴维斯以为看到了红色的眼睛。
尽管这种描述尚未得到最终确认,但似乎还是合理的。对埃尔莫尔来说,编造当晚在棉豆地棚屋附近遇到戴维斯的故事似乎有点刺激,如同布莱克所提到的:“这肯定有巧合,戴维斯在棉豆地棚屋附近爆胎,恰好当晚埃尔莫尔在驱赶小偷。”当戴维斯在黑暗中换上轮胎后,他应该只注意是否有亮着前灯的车辆通过,此时他不会预料从沼泽地会走出一个“怪物”,任何人都会因它的突然出现而受到惊吓,恐惧中的戴维斯会想像许多其他的细节,这种解释与车辆几乎无损的事实相符。我们没有必要假设怪物真的跳上戴维斯的车顶,实际上戴维斯在一些声明中称,他不能肯定蜥蜴人爬上了他的车顶。“我用后视镜观察,并看了怪物,我听到车顶被捶击的声音。”他并未见到它掉下来,但最终可能急转弯起了作用,因为怪物已经不在车顶上。
且戴维斯仅提及“见到怪物”在追赶他,他曾来回穿行于沼泽和树林,不时地左右急转弯,或许他误把与低树枝的刮碰当成怪物在车顶上搞的破坏,如果车顶上真的有划痕,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影片中的怪物影响
或许戴维斯见到了埃尔莫尔,或许那是他未识别出的什么怪物,总之他的思想在运转,希望能辨别看到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或许他联想起了他曾看过的一部电影中的怪兽的画面。这可能有点古怪,但是有这样的先例,如1995年首次关于卓卡布拉美洲吸血动物的报告。
卡尔苏克尔注意到,戴维斯的报告仅是若干遭遇爬行人(兽)的报告之一,其外形与好莱坞影片的怪兽惊人相似。值得注意的是,流行喜剧恐怖影片《怪物分队》在一年前上映,描写的正是蜥蜴人之类的怪物。
2009年,加拿大研究人员和持怀疑态度的杂志编辑丹尼尔·洛克斯顿调查了关于不列颠哥·伦比亚塞提斯湖怪兽的报告。那是1972年,按照若干书籍所述,怪兽被目击形容为鱼身人兽、有银色表面鳞片、锋利的爪子且头上有穗状花序,二名十多岁的少年看到湖中怪兽露出水面,四处观望。一家报纸次日载文称:“有男孩发现塞提斯湖怪兽。”按照一名目击者迈克·高德的叙述,怪兽的体形像人,但脸很恐怖,遍体长鳞。此外,它头上长着突出的岬角和特大的一对耳朵。许多怪兽书籍摘引了这一事例, 并将其当作真实的神秘案例,认为该怪兽很可能是一个新物种。
除这两名看似诚实的少年证人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怪兽存在。此事件之前和之后,在这个人工湖中都未见过这种尺寸和形状的怪物。这个事件很怪异,洛克斯顿注意到,塞提斯湖怪兽有点古怪,并与某部电影中的怪兽相似(几乎与电影《来自黑礁湖畅怪兽》中的怪兽完全一样),怀疑孩子的描述是否受到他们所见所闻的影响。
经仔细研究,洛克斯顿发现,尽管影片《来自星礁湖的怪兽》近期并未在当地上演,但上映了类似的山寨影片《波浪中的怪兽》。实际上洛克顿发现《波浪中的怪兽》在周未放映了两场,随后在一周内就出现首次目击塞提斯湖怪兽的报告!当地电视播放了怪兽影片,片中,全身鱼鳞的鳃人在夜晚的沙滩上袭击少年。四天后,当地的几名少年报告,他们夜晚在塞提斯湖边遭到全身鱼鳞的怪兽的袭击。
此外,男孩们描述的怪兽外形与《波浪中的怪兽》中怪兽完全吻合:怪兽头上长有巨大的耳状鱼鳃。当洛克斯顿采访当年的一名少年目击者(如今已是中年人)时,他承认那完全是一个骗局。他们描述的怪兽是他们在电影中看到的,但谎称是在现实生活中见到的。
真实的怪兽?
25年前的一个夜晚,在花葶矿发生的事件中,戴维斯究竟见到了什么,现在已不可能知道,不过,见到7英尺的蜥蜴人的可能性最小,把车辆的不明确损坏伤归结于蜥蜴人。这种依据不明确的间接证据假定未知动物存在的现象在隐秘动物领域并不少见。比如许多“报告”中,目击者并未见到怪兽,而是依据家畜的死亡来推断怪兽的存在(实际上家畜因正常的捕食而死亡),戴维斯车辆不明显的损伤在普通场合下并不引人在意,可是在宣传存在蜥蜴人的背景下它成为神秘动物出没的证据。
为什么成年的类人怪兽仅被看见过1-2次,便彻底消失?有几种解释,首先,确实有蜥蜴人存在,它只被人们见过几次,但后来消失了,或许是因为它彻底改变了行为方式,不再公开袭击和追寻人和车并选择隐居。其次,蜥蜴人被杀或自然死亡未被发现,这可以解释它的消失,不过如果蜥蜴人真是有血有肉的动物,它不可能单个存在,大脚怪的报告比蜥蜴人要多很多,仅从生物学角度看单个蜥蜴人的存在是极不合理的。
另一个解释是蜥蜴人根本不存在。在关于蜥蜴人的故事中,戴维斯的报告是最著名最详尽的,但报告的内容令人难以置信,而且充斥着违背逻辑的漏洞,它可能是真实的事件,也可能是一个骗局,总之无法提供怪兽存在的过硬证据,戴维斯已不在人世,且使戴维斯成名的蜥蜴人也已消失,但如果有机会访问南卡罗莱纳州小镇,你仍可以在汉杉、帽子和汽车保险杆贴纸上见到蜥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