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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二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让党满意,归根到底也是为了让人民满意。因此,让人民满意是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是组织工作的核心。也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看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是否满意。最紧要的是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满意。近年来,我们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组织工作全局,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验组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认真审视和正确把握组织工作中存在的党员群众还不满意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的过程中,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诉求,实现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各级党委和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2003年以来,我们已连续5年在全市“人民满意机关”评选中名列前茅,获得“十佳人民满意机关”的荣誉称号。
坚持“扩大民主、体现公开”的取向。民主化不够,透明度不高,仍然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还不满意的问题之一。我们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努力营造民主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格局,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积极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我们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领导干部职位空缺公告、定岗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人选、领导干部公推公选、考察人选民意调查、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公议等制度,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提高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认度。
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党员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必须切实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导向,引导各级干部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我们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市(区)全面推行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引导各级干部用正确的政绩观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的实绩。我们还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探索试行了民意调查、实绩公示公议制度,努力把干部实绩考实考准,解决考察失实失真的问题。
形成“规范程序、制度选人”的机制。我们感到,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是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们以改革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重点,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推行县处级领导干部公推公选、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坚持用公正的制度来选人、选公正的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为从源头上规范用人行为,我们探索建立了干部选拔初始提名制度,一方面,落实领导干部署名推荐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另一方面,实行定岗民主推荐,扩大群众提名,解决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实现了干部任用从“上面定人头,下面画圈圈”向“组织画圈圈,群众推人选”的转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最不满意、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干部工作中亟待破解的一个难题。为此,2007年5月以来,我们将监督关口前移,试行了考察人选联合预审制度,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将拟考察对象提交纪检、信访、审计等部门联合把关。经过预审,有6名考察人选被暂缓任用,其中3名考察人选被立案查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考察质量,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营造“公正用人、严明纪律”的环境。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党员群众满意度的必然要求。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在注重从发展较快的地方选拔干部的同时,我们也重视选拔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重视选拔那些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注重打基础、利长远的干部,不让老实干事者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我们还实行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注意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市、县党政机关,改变党政机关干部来源单一、经历单一的状况。在公正用人的同时,我们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努力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年来,我们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开展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规范“一把手”的用人行为。我们严明干部人事纪律,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鼓励讲正气的干部,保护干事业的干部,约束投机钻营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选人用人环境,努力提高党员群众对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
组织部门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建设部”,组工干部队伍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施工队”。我们感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成效如何,是否让人民满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取决于组工干部的个体和群体形象。因此,我们坚持从严治部、从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过硬的本领、优良的作风、出色的成绩,赢得各级党委的信任、支持,赢得党员群众的认可、赞誉。
我们把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提高组工干部的能力素质,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来抓,用组工干部的高素质确保组织工作的高质量。近年来,我们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组工干部的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举办组工干部培训班、安排组工干部跟班学习、参加学历教育、参与中心工作、挂职锻炼等方式,着力提升组工干部政策运用、知人善任、创新创优的能力,促进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我们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干部“上挂”、“外挂”、“下挂”,定期举办干部教育“名家讲坛”,与浦东干部学院互建培训基地,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被评为2006年全省组织工作十大创新成果:推行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公议、考察人选联合预审、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等举措,社会反响良好:实行非公企业党建“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得到中组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得到市委的肯定,也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
坚持从严治部,对组工干部从严要求,才能确保每个组工干部有良好的个体形象,才能确保组工干部队伍有良好的群体形象,才能提高组织工作质量,才能提高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比如,开展树“四气”活动,弘扬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争先勇气,树立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形象: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树立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形象:结合先进性教育开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树立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形象;开展“构建和谐组工、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形象。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组工干部党性最坚强、作风最正派、工作最出色的形象更加突出,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实现了“选拔任用他人”与“完善提高自我”的有机结合,赢得了各级党委和党员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作者系中共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
坚持“扩大民主、体现公开”的取向。民主化不够,透明度不高,仍然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还不满意的问题之一。我们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努力营造民主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格局,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积极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我们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领导干部职位空缺公告、定岗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人选、领导干部公推公选、考察人选民意调查、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公议等制度,在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提高了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认度。
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党员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必须切实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导向,引导各级干部想干事、真干事、干成事。我们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在市(区)全面推行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引导各级干部用正确的政绩观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的实绩。我们还进一步提高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探索试行了民意调查、实绩公示公议制度,努力把干部实绩考实考准,解决考察失实失真的问题。
形成“规范程序、制度选人”的机制。我们感到,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是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我们以改革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重点,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推行县处级领导干部公推公选、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坚持用公正的制度来选人、选公正的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为从源头上规范用人行为,我们探索建立了干部选拔初始提名制度,一方面,落实领导干部署名推荐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另一方面,实行定岗民主推荐,扩大群众提名,解决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实现了干部任用从“上面定人头,下面画圈圈”向“组织画圈圈,群众推人选”的转变。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是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最不满意、反映最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也是干部工作中亟待破解的一个难题。为此,2007年5月以来,我们将监督关口前移,试行了考察人选联合预审制度,在确定考察对象前,将拟考察对象提交纪检、信访、审计等部门联合把关。经过预审,有6名考察人选被暂缓任用,其中3名考察人选被立案查处。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考察质量,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营造“公正用人、严明纪律”的环境。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党员群众满意度的必然要求。我们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在注重从发展较快的地方选拔干部的同时,我们也重视选拔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重视选拔那些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注重打基础、利长远的干部,不让老实干事者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我们还实行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注意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市、县党政机关,改变党政机关干部来源单一、经历单一的状况。在公正用人的同时,我们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努力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年来,我们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开展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的试点,规范“一把手”的用人行为。我们严明干部人事纪律,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鼓励讲正气的干部,保护干事业的干部,约束投机钻营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选人用人环境,努力提高党员群众对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
组织部门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建设部”,组工干部队伍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施工队”。我们感到,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成效如何,是否让人民满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取决于组工干部的个体和群体形象。因此,我们坚持从严治部、从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过硬的本领、优良的作风、出色的成绩,赢得各级党委的信任、支持,赢得党员群众的认可、赞誉。
我们把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提高组工干部的能力素质,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来抓,用组工干部的高素质确保组织工作的高质量。近年来,我们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组工干部的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举办组工干部培训班、安排组工干部跟班学习、参加学历教育、参与中心工作、挂职锻炼等方式,着力提升组工干部政策运用、知人善任、创新创优的能力,促进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我们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推进干部“上挂”、“外挂”、“下挂”,定期举办干部教育“名家讲坛”,与浦东干部学院互建培训基地,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肯定,被评为2006年全省组织工作十大创新成果:推行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公议、考察人选联合预审、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等举措,社会反响良好:实行非公企业党建“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得到中组部肯定并在全国推广。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得到市委的肯定,也得到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
坚持从严治部,对组工干部从严要求,才能确保每个组工干部有良好的个体形象,才能确保组工干部队伍有良好的群体形象,才能提高组织工作质量,才能提高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近年来。我们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比如,开展树“四气”活动,弘扬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争先勇气,树立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形象:开展以公道正派为主要内容的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树立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形象:结合先进性教育开展“坚持公道正派,加强能力建设,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主题实践活动,树立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形象;开展“构建和谐组工、服务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形象。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组工干部党性最坚强、作风最正派、工作最出色的形象更加突出,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实现了“选拔任用他人”与“完善提高自我”的有机结合,赢得了各级党委和党员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作者系中共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