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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学习做人的过程。做人,离不开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诚信,是做人之本、办事之根。人若有诚信,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也会肃然起敬;人若有诚信,才能树立起值得他人信赖的形象。作为为人师表的教师,在平时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更是必须做到诚实守信。
无论是小学生还是中学生,他们都还没有树立完全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还更多地处于接受的状态。而他们的接触范围又基本局限于家庭和学校。我们常常听到家长这样说:“老师,你替我们多教育教育,你讲一句比我们讲一百句都管用。”的确,老师的正确和威信是父母和社会其他成员远远无法与之相比较的。在学生的眼里,老师的话往往就是“圣旨”,老师说的做的都是对的。老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他们模仿的对象。一个能坦诚相待学生的老师,才会得到更多孩子们的喜爱。才会教育出诚实守信的学生。所以,教师是学生的表率,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率先做好,只有言传身教,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但是,令人痛心的是,社会上的“造假”之风,已“随风潜入夜”般地侵蚀到了教育领域。我们可以看到:领导要来视察,便全员出动大扫除;上级要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年级各班便细致而周到地面授机宜;公开课、评优课,也是充分准备,精心彩排,什么问题由谁回答、如何回答都安排妥当,乃至某学生何时向老师提问及生生争论、师生互动等细节都安排得面面俱到,以确保课堂教学的顺畅、高效、无差错,课堂成了舞台;有的教师在课前不认真备课,上课时应付了事,甚至课上传授了一些错误的知识,或作一些模棱两可的解释,而后又不肯抹下脸皮向学生认错,将错就错。
无可非议,诚信是一种美德。但长期以来,我们在进行诚信教育的同时,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诚信”踩得粉碎,不同程度地导致了许多学生校内文明守纪,校外违规违纪;在校劳动,从不怕苦怕脏,回到家里连自己的床铺都不想整理一下。这样的诚信教育如同一纸空文;这样的行为轻则动摇学生的是非观,重则培养出一批谎话连篇还能面无愧色的学生;这样的行为还直接损害了教师的形象,降低了教师的威信,对于平时的教育教学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教育罪过。
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固然许多事有赖于学校的一般规章,但是重要的东西永远取决于跟学生面对面交往的教师个性,教师的个性对学生的心灵影响所形成的那种教育力量,是无论靠教科书、靠道德说教、靠奖惩制度都无法取代的。”“师者,人之楷模也。”教师的职业人格作为一种精神教具和教育手段,直接用于学生,通过鲜明的活生生的榜样示范来影响学生人格的形成。教师的品行、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学生,甚至在学生身上留下永远的痕迹。教师这一特殊的社会成员,肩上所承担的,不仅仅是个人的诚信,更重要的是一代人的诚信。
作为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师,平时要求学生不说谎,不抄袭作业,考试不作弊,明礼守纪,不说脏话等等,将最基本的日常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合在一起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那么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也要做到说一不二。约定要去家访的,千万别爽约;许诺学生进步有奖的,千万别讓进步生望穿秋水;提醒学生完不成任务要处理的,千万别让爱钻空子的学生有机会暗自窃笑;外出活动时,千万别在学生的众目睽睽之下姗姗来迟。教师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不应体现在要求学生这样那样做,而自己可以不遵守或者大打折扣律人宽己。“言必行,行必果”,在学生眼中是一位说到做到,明礼守信,尊重学生的好老师,那你的教育就成功了一半。
诚实守信仅仅四个字,做到却不容易。诚信不是空谈,诚信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建立起来的,教师的诚信靠的是对师德的理解和坚持。“育人者必先律己”,教师应成为诚信教育的楷模,当言传身教,不仅为学生树立楷模,更为引领社会诚信之风的形成作出努力。
因此,以诚信为荣不能只是一个口号、一种形式,应该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履行诚信,把诚信的种子播撒到学生的心田,才有望看到满园诚信之花,收到满园诚信之果。
无论是小学生还是中学生,他们都还没有树立完全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他们还更多地处于接受的状态。而他们的接触范围又基本局限于家庭和学校。我们常常听到家长这样说:“老师,你替我们多教育教育,你讲一句比我们讲一百句都管用。”的确,老师的正确和威信是父母和社会其他成员远远无法与之相比较的。在学生的眼里,老师的话往往就是“圣旨”,老师说的做的都是对的。老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他们模仿的对象。一个能坦诚相待学生的老师,才会得到更多孩子们的喜爱。才会教育出诚实守信的学生。所以,教师是学生的表率,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率先做好,只有言传身教,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但是,令人痛心的是,社会上的“造假”之风,已“随风潜入夜”般地侵蚀到了教育领域。我们可以看到:领导要来视察,便全员出动大扫除;上级要召开学生座谈会,各年级各班便细致而周到地面授机宜;公开课、评优课,也是充分准备,精心彩排,什么问题由谁回答、如何回答都安排妥当,乃至某学生何时向老师提问及生生争论、师生互动等细节都安排得面面俱到,以确保课堂教学的顺畅、高效、无差错,课堂成了舞台;有的教师在课前不认真备课,上课时应付了事,甚至课上传授了一些错误的知识,或作一些模棱两可的解释,而后又不肯抹下脸皮向学生认错,将错就错。
无可非议,诚信是一种美德。但长期以来,我们在进行诚信教育的同时,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诚信”踩得粉碎,不同程度地导致了许多学生校内文明守纪,校外违规违纪;在校劳动,从不怕苦怕脏,回到家里连自己的床铺都不想整理一下。这样的诚信教育如同一纸空文;这样的行为轻则动摇学生的是非观,重则培养出一批谎话连篇还能面无愧色的学生;这样的行为还直接损害了教师的形象,降低了教师的威信,对于平时的教育教学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教育罪过。
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固然许多事有赖于学校的一般规章,但是重要的东西永远取决于跟学生面对面交往的教师个性,教师的个性对学生的心灵影响所形成的那种教育力量,是无论靠教科书、靠道德说教、靠奖惩制度都无法取代的。”“师者,人之楷模也。”教师的职业人格作为一种精神教具和教育手段,直接用于学生,通过鲜明的活生生的榜样示范来影响学生人格的形成。教师的品行、对每一现象的态度,都这样或那样的影响学生,甚至在学生身上留下永远的痕迹。教师这一特殊的社会成员,肩上所承担的,不仅仅是个人的诚信,更重要的是一代人的诚信。
作为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教师,平时要求学生不说谎,不抄袭作业,考试不作弊,明礼守纪,不说脏话等等,将最基本的日常行为规范和道德要求合在一起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那么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也要做到说一不二。约定要去家访的,千万别爽约;许诺学生进步有奖的,千万别讓进步生望穿秋水;提醒学生完不成任务要处理的,千万别让爱钻空子的学生有机会暗自窃笑;外出活动时,千万别在学生的众目睽睽之下姗姗来迟。教师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不应体现在要求学生这样那样做,而自己可以不遵守或者大打折扣律人宽己。“言必行,行必果”,在学生眼中是一位说到做到,明礼守信,尊重学生的好老师,那你的教育就成功了一半。
诚实守信仅仅四个字,做到却不容易。诚信不是空谈,诚信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建立起来的,教师的诚信靠的是对师德的理解和坚持。“育人者必先律己”,教师应成为诚信教育的楷模,当言传身教,不仅为学生树立楷模,更为引领社会诚信之风的形成作出努力。
因此,以诚信为荣不能只是一个口号、一种形式,应该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履行诚信,把诚信的种子播撒到学生的心田,才有望看到满园诚信之花,收到满园诚信之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