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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港台与大陆交流的日益频繁,大陆民众对港台的关注也逐渐加深。在三地的信息交流中,离不开文字。虽然港台使用繁体字,大陆使用简体字,但港台作品在大陆大多是经过繁简转换后用简体出版的,所以大陆人阅读这样的港台作品时并不会出现很大的理解困难。而由于香港与台湾分别属于粤方言区和闽方言区,在港台书面语中常常存在着一些粤闽方言字,粤闽方言区以外的人们不认识这些字,也不能理解它们的意思,这些不能通过繁简转换解决的方言字就会影响阅读和理解。
港台书面语中使用方言字给非本方言区读者带来的阅读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港台粤闽方言字中存在着大量借自共同语的借形字,这些借形字在方言中被赋予了与原字不同的意义,因此它们就与普通话通用字构成了“同形异义”的关系。当它们出现在书面语里供方言区以外的读者阅读时,就会被误认为是普通话里的通用字,就会被按照其在普通话中的原义进行理解。如:“Shine进军台湾市场,迅即被当地歌迷受落……”(“受落”是粤方言词,表示“受欢迎”。见《大公报》2004年5月21日D8);再如:“过去由于多次飞到异国落船工作,很有过坐飞机的经验。”(“落船”表示“上船”。见[港]舒巷城《雪》)以上两个例句中的“落”所表达的都是方言意义,与普通话中常用的字义不同。方言区以外的读者更可能把“受落”理解成“冷落”而不是“欢迎”;把“落船”理解成“下船”而不是“上船”。可见,港台书面语中这种“同形异义”的方言字有时很容易造成非本方言区读者的误解。
第二,方言字中仍保留的冷僻的古字和方言区自造字有时也会给非本方言区的读者带来麻烦。
首先,港台书面语中的有些古字是普通话中长久以来不再使用的汉字,只在方言中一直沿用,成为常用的方言字。如:“当她察觉知道已讲错说话时,便即时作出补镬,表示乘搭直升机其实都几(很)特别的。”(2004年6月1日《大公报》D1)其中“镬”在通用字中已不再使用,所以对于非粤方言区的一般读者来说就显得比较陌生;而粤方言区仍然沿用其古义来表示“炒菜锅”。“补镬”即“补锅”,引申为“补救”义。在闽方言中表示“锅”时却是用“鼎”字的古义,有时会把“补锅”说成“补鼎”。
其次,方言区特有的自造方言字常常会让非本方言区的读者觉得晦涩难懂,既不能读又不明白,严重阻碍了这些读者对语义的准确理解。如:“宝妈每日约六时许就会到平台晨运(晨练),更指出宝妈歇息位置,认为‘老人家做D咁嘢几(很)好’。”(2004年6月2日《大公报》A15)这句话中除了“咁”和“嘢”这些粤方言自造字,还夹杂着英文。“咁”和“嘢”分别表示“这样、这么”和“事情、活动”的意思;“D”则是直接借用英语字母代替方言字,表示“~点儿”。这句话的意思用普通话来说就是“老人家做点儿这样活动很好。”再如:“……自己呢,快挨到五十边喽!还在翻,还在跌滚,为了养一家人……。” (见[台]王祯和《寂寞红》)句中的“”是地道的闽方言俗字,表示“跳”的意思。
第三,有些方言区的作者在同一篇文章中书写表达同一意义的词语时,交替使用方言字和通用字;有时这种现象甚至会出现在同一句话中。当非本方言区的读者阅读这一类文章时,就会把同一意义的两个词语当作含义不同的两个词语,从而造成误解。如:“因应芒果季的到来,台南大饭店最近就新推出‘檨仔青’零嘴,遵古法来腌制青芒果,冰冻过后,口感更是清新脆爽。”(台湾中华新闻网2004年6月18日)这句话中,方言词“檨仔”与共同语词“芒果”指的是同一种水果。由于在一处采用了通用字,在另一处又采用了方言字,就容易使非闽方言区的读者误认为是两个不同的意思。再如:“他说:‘……人生其实都好脆弱,不过不是悲哀,只係变幻不定。’”中的粤方言字“係”与通用字“是”也是同义词(2004年6月23日《文汇报》A30)。其它类似的还有:“咗——了”“嘅——的”“揾——找”“唔——不”“睇——看”“哋——们”“仲——还”“佢——他(她、它)”。由于这些方言字在方言区使用频率较高,以致许多香港作者在写作时几乎都忘记了它们是方言字,十分自然地将它们与通用字一起用入书面语中。
第四,港台及粤闽方言区在音译外来词时,是根据当地口语的语音系统(主要是粤语或闽南话)选择音似的汉字进行译写,所以选用的汉字有时就与普通话对同一外来词所用的译写字不同,甚至有的读音差别还比较大。这就出现了对同一外来词翻译上的不同写法和不同读音,使人误解甚至不解。笔者就曾在2004年5月17日香港《大公报》D8版的一则新闻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阿佘’自言对梳化很花心。”当时十分不理解“梳化”是什么意思?直到后来偶然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解释才恍然:原来“梳化”就是英语中的“sofa”,普通话写作“沙发”;粤语写作了“梳化”。再如:“《陈冠希“蒲吧”争鉝卷入伤人案》”(2004年5月17日香港《大公报》A11)。句中“鉝”是香港粤方言自造字,粤语发音[lip1],音译英语“lift”,即普通话“电梯”。这种音译外来词中方言区与普通话用字不同的情况并不少见,如:card——咭(卡)、tyre——车呔(车胎)、tips——贴士(提示)、Hollywood——荷里活(好莱坞)、salmon——三文鱼(大马哈鱼)。
第五,由于社会历史、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香港和台湾的方言字与大陆粤闽方言区的用字渐渐也出现了差异。有些方言字只有港台地区才使用,这些港台特有的方言字,连大陆粤闽方言区的读者在阅读时也会产生理解困难。尽管大陆已经出版了粤方言字典和闽方言字典,但是仅凭这些方言字典还不能真正认识港台书面语中方言字的全貌。如前文已提到的“鉝”(电梯),是香港特有的方言字,在大陆的各类字典包括粤方言字典中根本无法查到。出现这种现象的具体原因在于各地区接触外来词语时间的不同。港台地区对外界开放较大陆更早一些,当一些新的外来词语出现在港台社会生活中时,大陆上的人们还没有接触到它们,自然就不会有与之相应的普通话音译词;港台地区的人们用当地方言口语的发音自行对这些外来词进行音译,自己造字造词。当外来新词语进入大陆社会生活中时,大陆社会按普通话发音进行音译。由于大陆的粤闽方言区直接采用了普通话音译词而不是使用港台地区翻译外来词时的自造字词,就出现了一些方言字只在港台地区使有的现象,港台地区和大陆粤闽方言区在用字上的差异就这样产生了。
以上文中所用的语料取自香港《大公报》、《文汇报》和《台湾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及台湾中华新闻网。在语料的筛选上,作者采取的原则是,剔除专用方言字写作的作品,只选用与大陆普遍话大致相同的“国语”写作的港台作品。
港台地区出版物中掺杂使用方言字,给港台地区与大陆之间的文化交流、信息处理等方面都造成了障碍。如解决这个问题,使各地区间的文化交流畅通无阻、信息传递准确无误,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笔者试提三点建议如下:
1.只在发行范围限于港台粤闽方言区内的读物上使用粤闽方言字;而在超越粤闽方言区地域在全国广泛发行的港台出版物上则尽量避免使用粤闽方言字,尽可能使用共同语通用字。
2.如有特别需要,要在全国范围广泛发行的港台出版物中使用粤闽方言字时,应尽量对方言字和方言词加上引号或用相应的普通话词语来括注;这样就可以既照顾到粤闽方言区民众善用爱用家乡话的习惯,也考虑到非粤闽方言区读者在阅读中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从而方便广大读者的阅读。
3.鉴于目前在港台地区许多词语的用字仍未得到统一,比如表达“言语或行为繁复麻烦”的“啰唆(嗦)”一词在台湾小说中就有“罗囌” “噜苏”“噜囌”“噜嗦”等不同写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两岸三地的学术交流活动,有步骤地对粤闽方言书面语中存在的同一词语的多种不同用字进行正字规范,对用字不统一的词语确定一个标准的写法,为粤闽方言字的使用提供统一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梁慧敏.19-20世纪香港粤语书写手段的发展过程[J].语文建设通讯,2004,(3).
[2]林寒生.汉语方言字的性质、来源、类型和规范[J].语言文字应用,2003,(2).
[3]詹伯慧、丘学强.广东粤方言的共同特点述略[A].第八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4]复旦大学、(日本)京都外国语大学.汉语方言大词典[M].中华书局,1999.
[5]周柏胜.论香港粤语用字的使用问题[A].第八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赵一凡,沈阳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港台书面语中使用方言字给非本方言区读者带来的阅读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港台粤闽方言字中存在着大量借自共同语的借形字,这些借形字在方言中被赋予了与原字不同的意义,因此它们就与普通话通用字构成了“同形异义”的关系。当它们出现在书面语里供方言区以外的读者阅读时,就会被误认为是普通话里的通用字,就会被按照其在普通话中的原义进行理解。如:“Shine进军台湾市场,迅即被当地歌迷受落……”(“受落”是粤方言词,表示“受欢迎”。见《大公报》2004年5月21日D8);再如:“过去由于多次飞到异国落船工作,很有过坐飞机的经验。”(“落船”表示“上船”。见[港]舒巷城《雪》)以上两个例句中的“落”所表达的都是方言意义,与普通话中常用的字义不同。方言区以外的读者更可能把“受落”理解成“冷落”而不是“欢迎”;把“落船”理解成“下船”而不是“上船”。可见,港台书面语中这种“同形异义”的方言字有时很容易造成非本方言区读者的误解。
第二,方言字中仍保留的冷僻的古字和方言区自造字有时也会给非本方言区的读者带来麻烦。
首先,港台书面语中的有些古字是普通话中长久以来不再使用的汉字,只在方言中一直沿用,成为常用的方言字。如:“当她察觉知道已讲错说话时,便即时作出补镬,表示乘搭直升机其实都几(很)特别的。”(2004年6月1日《大公报》D1)其中“镬”在通用字中已不再使用,所以对于非粤方言区的一般读者来说就显得比较陌生;而粤方言区仍然沿用其古义来表示“炒菜锅”。“补镬”即“补锅”,引申为“补救”义。在闽方言中表示“锅”时却是用“鼎”字的古义,有时会把“补锅”说成“补鼎”。
其次,方言区特有的自造方言字常常会让非本方言区的读者觉得晦涩难懂,既不能读又不明白,严重阻碍了这些读者对语义的准确理解。如:“宝妈每日约六时许就会到平台晨运(晨练),更指出宝妈歇息位置,认为‘老人家做D咁嘢几(很)好’。”(2004年6月2日《大公报》A15)这句话中除了“咁”和“嘢”这些粤方言自造字,还夹杂着英文。“咁”和“嘢”分别表示“这样、这么”和“事情、活动”的意思;“D”则是直接借用英语字母代替方言字,表示“~点儿”。这句话的意思用普通话来说就是“老人家做点儿这样活动很好。”再如:“……自己呢,快挨到五十边喽!还在翻,还在跌滚,为了养一家人……。” (见[台]王祯和《寂寞红》)句中的“”是地道的闽方言俗字,表示“跳”的意思。
第三,有些方言区的作者在同一篇文章中书写表达同一意义的词语时,交替使用方言字和通用字;有时这种现象甚至会出现在同一句话中。当非本方言区的读者阅读这一类文章时,就会把同一意义的两个词语当作含义不同的两个词语,从而造成误解。如:“因应芒果季的到来,台南大饭店最近就新推出‘檨仔青’零嘴,遵古法来腌制青芒果,冰冻过后,口感更是清新脆爽。”(台湾中华新闻网2004年6月18日)这句话中,方言词“檨仔”与共同语词“芒果”指的是同一种水果。由于在一处采用了通用字,在另一处又采用了方言字,就容易使非闽方言区的读者误认为是两个不同的意思。再如:“他说:‘……人生其实都好脆弱,不过不是悲哀,只係变幻不定。’”中的粤方言字“係”与通用字“是”也是同义词(2004年6月23日《文汇报》A30)。其它类似的还有:“咗——了”“嘅——的”“揾——找”“唔——不”“睇——看”“哋——们”“仲——还”“佢——他(她、它)”。由于这些方言字在方言区使用频率较高,以致许多香港作者在写作时几乎都忘记了它们是方言字,十分自然地将它们与通用字一起用入书面语中。
第四,港台及粤闽方言区在音译外来词时,是根据当地口语的语音系统(主要是粤语或闽南话)选择音似的汉字进行译写,所以选用的汉字有时就与普通话对同一外来词所用的译写字不同,甚至有的读音差别还比较大。这就出现了对同一外来词翻译上的不同写法和不同读音,使人误解甚至不解。笔者就曾在2004年5月17日香港《大公报》D8版的一则新闻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阿佘’自言对梳化很花心。”当时十分不理解“梳化”是什么意思?直到后来偶然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解释才恍然:原来“梳化”就是英语中的“sofa”,普通话写作“沙发”;粤语写作了“梳化”。再如:“《陈冠希“蒲吧”争鉝卷入伤人案》”(2004年5月17日香港《大公报》A11)。句中“鉝”是香港粤方言自造字,粤语发音[lip1],音译英语“lift”,即普通话“电梯”。这种音译外来词中方言区与普通话用字不同的情况并不少见,如:card——咭(卡)、tyre——车呔(车胎)、tips——贴士(提示)、Hollywood——荷里活(好莱坞)、salmon——三文鱼(大马哈鱼)。
第五,由于社会历史、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原因,香港和台湾的方言字与大陆粤闽方言区的用字渐渐也出现了差异。有些方言字只有港台地区才使用,这些港台特有的方言字,连大陆粤闽方言区的读者在阅读时也会产生理解困难。尽管大陆已经出版了粤方言字典和闽方言字典,但是仅凭这些方言字典还不能真正认识港台书面语中方言字的全貌。如前文已提到的“鉝”(电梯),是香港特有的方言字,在大陆的各类字典包括粤方言字典中根本无法查到。出现这种现象的具体原因在于各地区接触外来词语时间的不同。港台地区对外界开放较大陆更早一些,当一些新的外来词语出现在港台社会生活中时,大陆上的人们还没有接触到它们,自然就不会有与之相应的普通话音译词;港台地区的人们用当地方言口语的发音自行对这些外来词进行音译,自己造字造词。当外来新词语进入大陆社会生活中时,大陆社会按普通话发音进行音译。由于大陆的粤闽方言区直接采用了普通话音译词而不是使用港台地区翻译外来词时的自造字词,就出现了一些方言字只在港台地区使有的现象,港台地区和大陆粤闽方言区在用字上的差异就这样产生了。
以上文中所用的语料取自香港《大公报》、《文汇报》和《台湾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及台湾中华新闻网。在语料的筛选上,作者采取的原则是,剔除专用方言字写作的作品,只选用与大陆普遍话大致相同的“国语”写作的港台作品。
港台地区出版物中掺杂使用方言字,给港台地区与大陆之间的文化交流、信息处理等方面都造成了障碍。如解决这个问题,使各地区间的文化交流畅通无阻、信息传递准确无误,是一个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笔者试提三点建议如下:
1.只在发行范围限于港台粤闽方言区内的读物上使用粤闽方言字;而在超越粤闽方言区地域在全国广泛发行的港台出版物上则尽量避免使用粤闽方言字,尽可能使用共同语通用字。
2.如有特别需要,要在全国范围广泛发行的港台出版物中使用粤闽方言字时,应尽量对方言字和方言词加上引号或用相应的普通话词语来括注;这样就可以既照顾到粤闽方言区民众善用爱用家乡话的习惯,也考虑到非粤闽方言区读者在阅读中可能遇到的实际困难,从而方便广大读者的阅读。
3.鉴于目前在港台地区许多词语的用字仍未得到统一,比如表达“言语或行为繁复麻烦”的“啰唆(嗦)”一词在台湾小说中就有“罗囌” “噜苏”“噜囌”“噜嗦”等不同写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两岸三地的学术交流活动,有步骤地对粤闽方言书面语中存在的同一词语的多种不同用字进行正字规范,对用字不统一的词语确定一个标准的写法,为粤闽方言字的使用提供统一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梁慧敏.19-20世纪香港粤语书写手段的发展过程[J].语文建设通讯,2004,(3).
[2]林寒生.汉语方言字的性质、来源、类型和规范[J].语言文字应用,2003,(2).
[3]詹伯慧、丘学强.广东粤方言的共同特点述略[A].第八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4]复旦大学、(日本)京都外国语大学.汉语方言大词典[M].中华书局,1999.
[5]周柏胜.论香港粤语用字的使用问题[A].第八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赵一凡,沈阳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