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新疆地区农田灌溉用水稀缺,现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逐渐参与到农田水利建的设和管理当中,这对传统的新疆农田水利工程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对现阶段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进行分类,列举出几种新型农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和其在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时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以正确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田水利工程中的发展建设。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田水利;建设;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2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8.01.029
1新型農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1.1 专业大户
一般流转了大量土地进行种植或者养殖的农户被称为专业大户,专业大户中的大部分都在从事着某一种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
1.2 家庭农场
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家庭农场正在逐渐向专业大户转变,一些达到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可以注册成为专业大户,因此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在性质上比较相似,但和专业大户相比,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经营者的专业素质较高,市场化水平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也相对较高。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将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将同类农产品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经营者联合起来,民主管理,资源互助的组织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具备两方面的功能:一是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提供相关服务;二是鼓励农民积极入社,增强农民之间的广泛合作。
1.4 农业企业
农业企业通常分为三种: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企业主要与专业农户之间进行相互合作,加快农户进入市场。同时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进行整合,提高扩大经营规模;二是农业科技企业,主要提供农业生产的科技支持,比如农业育苗工作;三是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农户自主注册的企业。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方式
2.1 参与工程建设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自身的需求,自己出资修建水利设施,例如一些专业大户或者家庭农场可以通过个人的投资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来扩大自己的灌溉面积,改良土壤,升级灌溉设施从而提高用水效率;二是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同时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对水利工程的建设,鼓励民间的资本积极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来。
2.2 参与工程运营管理
以往有些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遵循着“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参与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使用权也逐渐被新型农业主体所掌握,这也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的积极性。
2.3 参与工程维修养护
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保养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为保障水利设施能够稳定工作,维修保养工作必不可少。从对水利设施的保养热情上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显高于个体农户,是参与农田水利工程保护的中坚力量。
3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发展路程还很漫长,参与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仍是困难重重。
3.1 相关立法和配套政策不匹配
一些之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能够对现阶段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全面的规划。《农田水利条例》其中有些相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地方的配套政策也严重不足,农户之间土地流转不规范,通常都不签订相关流转合同,使得土地流转纠纷经常发生,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3.2 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不足
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资金筹措渠道的不畅通将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的财政支持不足,政府的支农政策资金主要支持民生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但目前国家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支持政策还不够,很多项目都难以得到资金的扶持。二是涉农融资困难,由于农田水利建设贷款安全性不够高,并不具有较高的抵押担保可靠程度,有的小规模农田甚至拿不出担保,导致了涉农融资工作变得十分困难。
3.3 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领域不均衡
现阶段,各农业产业之间具有较大的投资差异,大部分的民间资本都会选择投资灌溉经济效益较好的产业,例如蔬菜、养殖等。但真对于传统的农田水利来说,其投资规模比较大、经济效益不够显著,因此就难以得到民间资本的支持。
4 对策与措施
4.1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对农田水利的建设不能缺少政府的支持和指导,要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指引出正确的发展方向,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方便民间资本的参与。要加强制度建设的创新,首先要健全水权制度,探寻最为合理的水权流转模式,建立完善的水权交易体系;其次就是要大力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政府还要加大对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建造农田水利工程的外部条件,统筹资金,综合调度。同时还要完善土地的流转制度,减少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
4.2 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要想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需要对农田水利技术和人才技术水平进行强化,再通过建立一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一类的服务组织来提升服务水平。还要重视对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将一些常用的技术指南编制印发呈收册,然后下发到各级单位和工作人员手中,从而有效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者的技术水平。
5 结语
各级管理部门要结合新疆地区的实际环境特点,采取最合适的措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参与,不断为新疆农田水利工程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作者简介:刘杰,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工滴管、人饮输水、土地治理。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田水利;建设;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3.21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8.01.029
1新型農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类型
1.1 专业大户
一般流转了大量土地进行种植或者养殖的农户被称为专业大户,专业大户中的大部分都在从事着某一种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
1.2 家庭农场
随着市场化的不断发展,家庭农场正在逐渐向专业大户转变,一些达到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可以注册成为专业大户,因此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在性质上比较相似,但和专业大户相比,家庭农场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经营者的专业素质较高,市场化水平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也相对较高。
1.3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般将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将同类农产品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经营者联合起来,民主管理,资源互助的组织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主要具备两方面的功能:一是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提供相关服务;二是鼓励农民积极入社,增强农民之间的广泛合作。
1.4 农业企业
农业企业通常分为三种: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企业主要与专业农户之间进行相互合作,加快农户进入市场。同时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进行整合,提高扩大经营规模;二是农业科技企业,主要提供农业生产的科技支持,比如农业育苗工作;三是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农户自主注册的企业。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要方式
2.1 参与工程建设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结合自身的需求,自己出资修建水利设施,例如一些专业大户或者家庭农场可以通过个人的投资或银行贷款等方式来扩大自己的灌溉面积,改良土壤,升级灌溉设施从而提高用水效率;二是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同时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对水利工程的建设,鼓励民间的资本积极参与到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来。
2.2 参与工程运营管理
以往有些地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模式遵循着“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参与管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使用权也逐渐被新型农业主体所掌握,这也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的积极性。
2.3 参与工程维修养护
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保养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为保障水利设施能够稳定工作,维修保养工作必不可少。从对水利设施的保养热情上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明显高于个体农户,是参与农田水利工程保护的中坚力量。
3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才刚刚起步,发展路程还很漫长,参与建设和管理的过程仍是困难重重。
3.1 相关立法和配套政策不匹配
一些之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不能够对现阶段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全面的规划。《农田水利条例》其中有些相关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地方的配套政策也严重不足,农户之间土地流转不规范,通常都不签订相关流转合同,使得土地流转纠纷经常发生,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3.2 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不足
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资金筹措渠道的不畅通将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建设资金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政府的财政支持不足,政府的支农政策资金主要支持民生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但目前国家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支持政策还不够,很多项目都难以得到资金的扶持。二是涉农融资困难,由于农田水利建设贷款安全性不够高,并不具有较高的抵押担保可靠程度,有的小规模农田甚至拿不出担保,导致了涉农融资工作变得十分困难。
3.3 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领域不均衡
现阶段,各农业产业之间具有较大的投资差异,大部分的民间资本都会选择投资灌溉经济效益较好的产业,例如蔬菜、养殖等。但真对于传统的农田水利来说,其投资规模比较大、经济效益不够显著,因此就难以得到民间资本的支持。
4 对策与措施
4.1 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对农田水利的建设不能缺少政府的支持和指导,要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来,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指引出正确的发展方向,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方便民间资本的参与。要加强制度建设的创新,首先要健全水权制度,探寻最为合理的水权流转模式,建立完善的水权交易体系;其次就是要大力推进水价综合改革。政府还要加大对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建造农田水利工程的外部条件,统筹资金,综合调度。同时还要完善土地的流转制度,减少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
4.2 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
要想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需要对农田水利技术和人才技术水平进行强化,再通过建立一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一类的服务组织来提升服务水平。还要重视对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将一些常用的技术指南编制印发呈收册,然后下发到各级单位和工作人员手中,从而有效提高农田水利建设管理者的技术水平。
5 结语
各级管理部门要结合新疆地区的实际环境特点,采取最合适的措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参与,不断为新疆农田水利工程做出实质性的贡献。
作者简介:刘杰,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水工滴管、人饮输水、土地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