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执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及新产程标准后剖宫产率及剖宫产指征的变化。
方法选择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2012年、2013年(执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和2014年(执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及新产程标准)每年第四季度住院分娩病例,共11 814例。对这些产妇的分娩方式、剖宫产率及指征、母婴分娩结局进行分析。采用χ2检验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2012年至2014年,每年第四季度剖宫产率分别为46.4%(1 502/3 235)、40.4%(1 524/3 770)和33.5%(1 612/4 809),产房中转剖宫产率分别为10.9%(212/1 945)、7.8%(189/2 435)和6.1%(208/3 41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值分别为138.312和39.765,P值均<0.05)。2014年第四季度阴道助产比例[4.9%(237/4 809)]较前2年同期[分别为3.4%(108/3 235)和3.5%(131/3 770)]上升(χ2=17.041,P<0.05)。3年同期以瘢痕子宫、多胎、孕妇严重合并症及并发症为指征的剖宫产比例逐年递增,以巨大儿、骨盆狭窄、社会因素、高龄初产、脐带缠绕、珍贵儿和高度近视为指征的剖宫产病例逐年递减(P值均<0.05)。2014年第四季度以胎儿窘迫、产程异常、头盆不称、宫内感染为指征的剖宫产比例较2013年同期降低(P值均<0.05)。3年同期分娩结局比较,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比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2014年第四季度新生儿生后转儿科比例下降[2012年至2014年分别为12.0%(388/3 235)、13.7%(516/3 770)和10.2%(491/4 809),χ2=24.681,P<0.05]。
结论执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及新产程标准后,通过严格把握剖宫产指征,剖宫产率有效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