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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城市社区里,因为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发生矛盾,业主们走上维权之路的事偶有发生。从这些事件中可以看到,个人维权、单打独斗往往激不起什么波澜,交涉、上诉等努力也不了了之,矛盾长期无法解决,而一旦很多业主从共同的诉求出发,形成一股合力的时候,矛盾解决起来就相对容易些。近年来,少数社区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业主委员会掌握社区大权、自主聘请物业”的自治模式。2007年7月份,北京一个名为“品阁”的小区又将这一模式推进了一步。其独特之处在于:小区不但有了代表业主利益的业委会,而且在物业公司一夜之间撤走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