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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旦加入WTO,就必须受WTO规则的约束.我国与WTO要求不相符合的现行税收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税收歧视普遍存在;税收税负透明度低;高关税与非关税措施并存;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只有对这些过时的、不合理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改革,才能尽量缓解加入WTO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消极影响,既可以合法地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又可在国家的比较优势中,分享国际分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