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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金融风险来源于实体企业,上市公司作为实体企业优质资源的代表,更应注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递和积聚问题。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易诱发金融风险,一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并购标的业绩承诺如果未完成,将通过影响被承诺方的经营业绩、偿债能力等诱发或加剧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完成业绩承诺后,过度乐观的经营管理者过高估值并购标的,导致非理性杠杆融资和杠杆率增加,通过传递和积聚效应诱发金融风险。因此,上市公司应合理设定业绩承诺目标,健全业绩承诺披露的风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