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让我增加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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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于尘世平野上踽踽独行,曾在落寞黑夜中痛苦挣扎,一度迷失,一度感伤,一度在生命的谷底泪眼问花。有人说“读书吧”,翻开缱绻的文字,我沿着书梯,扶摇直上。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习惯于抱怨,不满于生活,沉迷在一个人的幻想中,愈发地敌视现实的模样。于是,一支笔成了导火线,好友借笔忘还,而我的笔又莫名坏了,控制不住内心的烦躁,我怒气冲冲地细数多日来看她不顺眼的事,桩桩琐碎在那个瞬间被无限放大。多年的友谊,一刀两断,从此陌路。
  回到家,仍在愤愤不平着,父母催促吃饭的声音又一次将我引爆,反锁房门,为糟糕的一天气闷,不解为何全世界似乎都站在了我的对立面。随手抓了一本书,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书,是前几日未看完的《撒哈拉的故事》,当初买它的原因,也是因为沙漠是我向往的地方之一。“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那是一种孤壮到窒息的美,我期待在书中看到沙漠中的风花雪夜月。无意间翻到一篇《芳邻》,我便急切地想知道,被三毛冠此美名的,是何许人也。刚读几行,我就被文中的邻居所谓的骄傲震惊,不断向别人“借”东西而自己却不买,被婉拒还绷脸逾月,这是一种怎样的行为?若我遇到,怕是早已和他们对骂起来了。可是三毛没有,即使面对“飞羊落井”,她始终对邻居报以友好和宽容。沙漠中的日子,在她借东西的开门关门里和睦地过下去,我却对此大失所望。因为我以为这是三毛的懦弱,因为沙漠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那里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是另一种现实,甚至更为难堪,我的夢想再次破灭。唉叹着往后翻,却被邻居姑卡借东西时的言辞气笑,一个人怎可以如此堂而皇之地不讲理!正想着,看到结尾,我大吃一惊,三毛居然感谢这些邻居,认为这样的日子五光十色。
  呆若木鸡,良久无言,仿佛又看到——和好友一起谈天说地互相鼓励的时光,仿佛又看到——父母在深夜永远亮着的那一盏房灯。或许,是我太狭隘,对他人太苛刻了。我将理想强加于现实,使两者都举步维艰、伤痕累累。是我先讨厌的现实,所以怨不得它也讨厌我。恰如三毛所说:“只有对爱撒哈拉的人,它才会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同样,只有在明知生活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仍与它化干戈为玉帛,才会被生活温柔以待。
  我轻轻推开房门,给一直等着我的父母一个微笑。感谢书,让我增加高度,让我明白生活的真谛。
  餐桌上热气袅袅,我告诉自己,明天一定要向好友道歉,以后的日子,我要爱生活,爱它的每一缕炊烟、每一抹芬芳,恰如沙漠中的骆驼头骨,永远壮美;像那火红的天堂鸟,永远绽放。
  ‖江苏省宜兴市实验中学‖指导教师:顾亚琴
  作者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也很敏感善知,乐于从琐碎生活中体验并践行书籍给她的启发——因好友借笔忘还引发的情绪失控以至友谊决裂,让作者的心情荡到了谷底,回家后面对父母的催促,情绪又一次被引爆。是偶然抓起的一本《撒哈拉的故事》,让她的心情渐渐平息并心生惭愧,书中的三毛包容并感谢生活中一切境遇的态度令她深受触动——“只有对爱撒哈拉的人,它才会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由此,作者明白了,只有热爱生活、并善于从琐碎生活中看到美好的人,才会被生活温柔以待。是书让作者提升了自己,发现了生活的智慧,那便是,在面对不尽如人意的生活时,要学会与它化干戈为玉帛,这样才会发现生活的美好以及更美好的自己!
  【适用文题】发现美好;那一刻我懂了;接纳与包容……(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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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掉一只巢,何处落归鸟;抹去一个屯,哪里放心魂。  ——题记  人说乡愁是首诗,我曾笑人情太痴。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带着无法言说的心情,我陪着老妈回故乡的小屯。  因为我们屯儿整体动迁,所有人将在半个月内彻底搬离这个几代人繁衍生息、立命安身的地方。虽然新盖的楼房距离我们屯儿不远,但与生我养我的村庄告别,仍旧动用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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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没有虫子,园子就显得太寂寞了。风滑过枝叶的声音,起初是动听的,像流行音乐,听久了就有点腻烦了。虫子的藏身处我永远也找不到,它们悄没声儿地在花草灌木之间飞过来爬过去,不时地制造一点声响,这园子里面就隐藏了另外的生机。  蝉的合唱收场最早。夏天它们累坏了,只要天气晴好,它们在午间的大合唱好像就没有停播过。演出结束以后它们集体消失了,经过那棵紫槐,我仔细寻找它们的踪迹——它们确实已经离开了。  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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