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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证人证言的重要性,我国刑法规定,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证人)都有作证义务,但是侦查机关在办案收集证据时,经常遇到证人无理拒证或不敢作证的情况。证人拒绝作证,不仅仅是证人缺乏社会责任感、正义感的问题,而且主要也由我国法律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因此,针对证人拒证问题.必须加强对证人的保护,明确证人的权利,对拒不履行作证义务的证人给予有效制裁并确立证人特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