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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地方志是什么?《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文件、条例地方志业内人人都能说会背,而外界只看实际,不看条文。第二轮修志以来,地方志以及年鉴,给人的印象更多是业绩的记载。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这与我们修志的指导思想有关。我赞同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陈野在《关于提升志书内在品质的思考》一文提出的,志书“立意”对于编纂志书的重要性,“志书之意,既立于志书的内涵意蕴,更立于编纂者尤其是主编的志向、意图,诸如此志为何而修、为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