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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走访香港职业训练局和学徒培养企业,并对学徒制度条例和学徒训练条约进行文本分析,发现香港学徒制培养职业专才的独到之处在于有完备的学徒训练制度,并且政府、业界(雇主)、学校和学生(学徒)各利益相关者权责清晰。内地可借鉴其经验,完善现代学徒制法律制度体系,强化政府监管机构职责,细化企业训练学徒的义务和管理学徒的权利,保障学徒合法权益并规定学徒义务,以破解现今“政府缺位、学校主导压力过大、企业不积极和学徒无保障无约束”的治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