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党内法规不仅是治党管党的重要依据,也为依法治国提供了保障。只有厘清党内法规的功能定位,把握党内法规功能的科学内涵,努力實践党内法规的功能。本文主要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党内治理三方面论述党内法规的功能,试图揭示党内法规功能背后的政治理论和价值个性。
关键词:党内法规;功能;治理
在当今公民日益成长的趋势下,党内法规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功能。我们党正是秉持着依法执政的理念和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并发挥党在自身建设、执政能力建设以及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一、党内法规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
党内法规的功能是指作为一种特殊规范的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党员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与价值。我党通过党内法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就是为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一)党内法规为党的执政提供法治依据
一些学者认为国家法和社会法都属于法范畴,依法既包括依国家法,也包括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具备法规的一般特征,是人们共同制定、协商和认可的具有外在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具备民主性、公开性、普遍性和规范性,这也就意味着承认“党内法规”姓“法”,正是要以法来规范各级党组织的行为与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内法规建设进入新阶段,制定了大量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党的执政提供了法治依据。如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该条例共分为总则、设立、职责、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以及附则六章,共30条,对党的工作机关进行了科学分类和系统规定。这些党内法规的颁布使得党的各方面的制度得到了较为全面的梳理,明确了党在各领域所应遵循的具体条例,为党的执政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二)党内法规为依法治国提供了价值引领
党员从群众中产生,是中国工人阶级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具有先锋模范作用。这就决定了党员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积极的榜样示范作用。只要党员干部们带头学法守法,自觉维护国家宪法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就可以自觉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党内法规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纪律要求,是对党员干部权利的第二次限制,比如颁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党内法规制定实施,促使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为依法治国提供价值引领,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
(三)保证党执政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是一个我们需要长期坚持奋斗的目标。党的执政需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也需要在党章和党内的具体规定中来保证该原则的落实。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担负着领导国家治理,管理各项公共事务,直接行使国家重大问题决策权等公权力。但其本身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也就意味着党的执政方式、党内监督以及党的纪律等不属于宪法法律调整的范围,所以党的活动不仅需要国家法律进行规范,也需要党内法规约束规范党内权力的运行。通过党内法规来鼓励、激励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治国理政,提升党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党执政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要讲究执政的方式方法,提升党执政的效率和效果,一是减少了资源制度损耗,提高制度运行效能。党内法规是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体现了民主性与科学性,它以法的形式来确定了权力运行的责任要求。如果党内法规制定后被束之高阁,使得各项党规难以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制度权威被削弱,导致党脱离群众,甚至产生腐败问题。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党内法规的连续出台和落实,体现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在理念落实、程序规范等方面新的突破;二是要构建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党委的具体责任,实现权责对等,避免权力溢出,党员干部有秩序地进行社会治理和政策实施,坚守底线,遵守党的纪律。同时,要落实党的八项规定,做好以上率下的带头示范效应和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并领导人民发挥社会监督功能的制度化实践。
二、党内法规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
党内法规是一部用于管理党员和党组织的内部法规,但在一些特定领域,基于“党管军队”“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等原则,党必须对一些社会事务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形成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应。在实现党内治理的同时,也可提升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的能力。
(一)调整和规范党组织与国家机关的关系
所谓“关系”就是党内各个主体与国家机关之间所发生的联系,以及这些联系是以什么方式进行的。在进行社会治理中,党与国家机关的权力总会交织在一起。如何平衡二者关系,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这就需要党内法规从共产党的执政方式、执政规律出发,来进行调整和规范党组织与国家机关的关系。正如党的十三大报告所说的;“长期形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党的领导无法真正加强,其他改革措施也难以顺利实施。”
早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就对党内各个主体之间、各个层级组织之间、党的各级委员会内部之间、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的相互关系做了具体规定,通过党章即党内法规的最高形式将党内各种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从而保证了党内部组织的高效运行。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担负着重要的职能,承担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规范二者关系是做好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近年来,我国更是颁布了一系列相关党内法规,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等做出了具体规范。 (二)调整与规范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社会组织到新中国建立后对社會组织进行全面改造,再到改革开放后的恢复发展阶段。通过这些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状态由建国前的相互依赖的平衡状态,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党通过社会组织挂靠单位来进行管理的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目前,中国共产党面对社会治理的压力,开始需求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开展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性发展,党内法规就从党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的角度出发,来推动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关系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党内法规对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关系的调整和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推进了社会组织中党组工作的有效覆盖。在所有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成为党建工作的载体和依托,灵活地探索了党组的组建模式,对于不同条件的社会组织,要灵活探索组织形式;二是加强了社会组织党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党务工作的选人用人渠道,做好党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党务人才的考核、激励机制,以此来培养一大批具有党性修养又有专业修养的人才队伍。
(三)调整与规范党组织与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法规为共产党协调当代各阶级、利益团体的利益关系提供有效依据,使社会各个利益集团和谐相处,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发展,社会各个利益群体也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关系,为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更好的发挥各个利益群体的作用,应在党内法规的指引下继续调整和规范二者的关系。一是应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建立适合党组织与利益群体发展的法规体系;二是要对各个利益群体的具体利益进行具体分析,并把它作为制定各种法规的前提和依。在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中,要对合法利益给予保护,对于违法获利者进行惩处,也要对利益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做出规定,以保证各个利益群体都能得到相应的保护;三是应完善政党制度。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最主要的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它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反映情况,再由中央制定符合各个利益群体的相关政策。人民政协也是发扬政治民主的重要渠道,可以协调我国不同地区、民族的不同社会利益,有利于国家稳定,增进人民的团结。
三、党内法规在党内治理中的功能
强化党内治理是每一个政党需要面对的问题,它是一种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协商对话,并运用民主科学的方略高效治理自身事务的活动。
(一)规范党内权力的配置和运作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受监督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专制,使国家行政体系产生质变。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要想维护好巩固好自身的政权,就必须建立科学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要求通过党内法规来科学地配置党内的权力。关于党内权力的配置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过程中就提出了要把决策权和决策权适当分离,列宁在建设俄共时也提出党内权力制约平衡的思想。这说明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权力健康有序运行的保证,也是完善执政体系、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
由于我国党政机关的绝大多数领导都是中共党员,如果党内权力关系出现倒置或权力配置的严重失衡,就会形成党内权力结构的集权特性,只有运用好党内法规这个“制度笼子”,才能约束好权力。
(二)规范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政治生活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党内民主价值的实现需要党内制度的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要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无论是颁布实行的党章,还是其他党内法规,都有明确的发扬党内民主的内容与规定,如《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等,它们都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发展了党内民主,指出了容易损害党内民主的倾向性问题和以及处理原则。党内法规制度提高了党内民主质量,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
(三)保障党员权利
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基础,也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的各项权利是通过颁布和实施的一系列党内法规所赋予的,它是一种制度化的权利。到了八大,党章中党员权利的数量增加,权利内涵也更加丰富,还对党员权利受到侵害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规定。十二大党章又增修了八项基本权利,涵盖了党内生活各个方面,之后更是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
如果使党的政治纪律失去了权威性和严肃性,党就会沦为私人为所欲为的政党组织,应按照党内法规来严格约束自己。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年度报告(201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韩强.论党内法规实施效果评估的标准及价值功能[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9(01).
[4]谭敏,李军.试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内涵特征与功能[J].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8,27(04).
[5]郑贵友.浅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法律属性及功能定位[J].人民法治,2018(17).
[6]靳澜涛.论党内法规在依法治国中的功能[J].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17(05).
[7]陈可.党内法规的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上)[J].理论学习,2017(07).
[8]冯浩.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功能与作用[J].河北法学,2017,35(05).
[9]车蕊,钟铮铮,吴清愉,胡军.党内法规功能与全面从严治党[J].人民法治,2017(02).
[10]伊士国. 依法规范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的思考[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3(03).
[11]姜明安.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性质与作用[J],北京大学学报,2012.
[12]钟法.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11-18.
[13]蔡志强.怎样提高依规治党水平[N].学习时报,2015-12-31.
关键词:党内法规;功能;治理
在当今公民日益成长的趋势下,党内法规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功能。我们党正是秉持着依法执政的理念和依法治国的方略,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并发挥党在自身建设、执政能力建设以及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一、党内法规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
党内法规的功能是指作为一种特殊规范的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党员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与价值。我党通过党内法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就是为了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一)党内法规为党的执政提供法治依据
一些学者认为国家法和社会法都属于法范畴,依法既包括依国家法,也包括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具备法规的一般特征,是人们共同制定、协商和认可的具有外在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具备民主性、公开性、普遍性和规范性,这也就意味着承认“党内法规”姓“法”,正是要以法来规范各级党组织的行为与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内法规建设进入新阶段,制定了大量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党的执政提供了法治依据。如党的组织法规制度《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该条例共分为总则、设立、职责、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追责以及附则六章,共30条,对党的工作机关进行了科学分类和系统规定。这些党内法规的颁布使得党的各方面的制度得到了较为全面的梳理,明确了党在各领域所应遵循的具体条例,为党的执政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二)党内法规为依法治国提供了价值引领
党员从群众中产生,是中国工人阶级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具有先锋模范作用。这就决定了党员必须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积极的榜样示范作用。只要党员干部们带头学法守法,自觉维护国家宪法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就可以自觉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守法,党内法规对党员提出了更高的纪律要求,是对党员干部权利的第二次限制,比如颁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一系列法规,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风纪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党内法规制定实施,促使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为依法治国提供价值引领,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
(三)保证党执政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这是一个我们需要长期坚持奋斗的目标。党的执政需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活动,也需要在党章和党内的具体规定中来保证该原则的落实。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担负着领导国家治理,管理各项公共事务,直接行使国家重大问题决策权等公权力。但其本身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也就意味着党的执政方式、党内监督以及党的纪律等不属于宪法法律调整的范围,所以党的活动不仅需要国家法律进行规范,也需要党内法规约束规范党内权力的运行。通过党内法规来鼓励、激励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治国理政,提升党执政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党执政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要讲究执政的方式方法,提升党执政的效率和效果,一是减少了资源制度损耗,提高制度运行效能。党内法规是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制定而成的,体现了民主性与科学性,它以法的形式来确定了权力运行的责任要求。如果党内法规制定后被束之高阁,使得各项党规难以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得制度权威被削弱,导致党脱离群众,甚至产生腐败问题。近年来,随着一系列党内法规的连续出台和落实,体现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在理念落实、程序规范等方面新的突破;二是要构建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党委的具体责任,实现权责对等,避免权力溢出,党员干部有秩序地进行社会治理和政策实施,坚守底线,遵守党的纪律。同时,要落实党的八项规定,做好以上率下的带头示范效应和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并领导人民发挥社会监督功能的制度化实践。
二、党内法规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
党内法规是一部用于管理党员和党组织的内部法规,但在一些特定领域,基于“党管军队”“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等原则,党必须对一些社会事务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形成党内法规的溢出效应。在实现党内治理的同时,也可提升中国共产党社会治理的能力。
(一)调整和规范党组织与国家机关的关系
所谓“关系”就是党内各个主体与国家机关之间所发生的联系,以及这些联系是以什么方式进行的。在进行社会治理中,党与国家机关的权力总会交织在一起。如何平衡二者关系,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这就需要党内法规从共产党的执政方式、执政规律出发,来进行调整和规范党组织与国家机关的关系。正如党的十三大报告所说的;“长期形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不解决,党的领导无法真正加强,其他改革措施也难以顺利实施。”
早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就对党内各个主体之间、各个层级组织之间、党的各级委员会内部之间、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的相互关系做了具体规定,通过党章即党内法规的最高形式将党内各种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范,从而保证了党内部组织的高效运行。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在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担负着重要的职能,承担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责,规范二者关系是做好党和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近年来,我国更是颁布了一系列相关党内法规,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等做出了具体规范。 (二)调整与规范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社会组织到新中国建立后对社會组织进行全面改造,再到改革开放后的恢复发展阶段。通过这些历程我们可以看出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状态由建国前的相互依赖的平衡状态,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党通过社会组织挂靠单位来进行管理的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目前,中国共产党面对社会治理的压力,开始需求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开展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性发展,党内法规就从党与社会组织良性互动的角度出发,来推动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关系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党内法规对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关系的调整和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推进了社会组织中党组工作的有效覆盖。在所有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成为党建工作的载体和依托,灵活地探索了党组的组建模式,对于不同条件的社会组织,要灵活探索组织形式;二是加强了社会组织党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党务工作的选人用人渠道,做好党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建立健全党务人才的考核、激励机制,以此来培养一大批具有党性修养又有专业修养的人才队伍。
(三)调整与规范党组织与各个利益群体的关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内法规为共产党协调当代各阶级、利益团体的利益关系提供有效依据,使社会各个利益集团和谐相处,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断发展,社会各个利益群体也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关系,为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更好的发挥各个利益群体的作用,应在党内法规的指引下继续调整和规范二者的关系。一是应继续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快建立适合党组织与利益群体发展的法规体系;二是要对各个利益群体的具体利益进行具体分析,并把它作为制定各种法规的前提和依。在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中,要对合法利益给予保护,对于违法获利者进行惩处,也要对利益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做出规定,以保证各个利益群体都能得到相应的保护;三是应完善政党制度。各个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最主要的形式是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它通过党的各级组织反映情况,再由中央制定符合各个利益群体的相关政策。人民政协也是发扬政治民主的重要渠道,可以协调我国不同地区、民族的不同社会利益,有利于国家稳定,增进人民的团结。
三、党内法规在党内治理中的功能
强化党内治理是每一个政党需要面对的问题,它是一种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协商对话,并运用民主科学的方略高效治理自身事务的活动。
(一)规范党内权力的配置和运作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受监督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专制,使国家行政体系产生质变。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执政党,要想维护好巩固好自身的政权,就必须建立科学的权力机构和运行机制,要求通过党内法规来科学地配置党内的权力。关于党内权力的配置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的过程中就提出了要把决策权和决策权适当分离,列宁在建设俄共时也提出党内权力制约平衡的思想。这说明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权力健康有序运行的保证,也是完善执政体系、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
由于我国党政机关的绝大多数领导都是中共党员,如果党内权力关系出现倒置或权力配置的严重失衡,就会形成党内权力结构的集权特性,只有运用好党内法规这个“制度笼子”,才能约束好权力。
(二)规范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政治生活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党内民主价值的实现需要党内制度的保证,正如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要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无论是颁布实行的党章,还是其他党内法规,都有明确的发扬党内民主的内容与规定,如《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出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等,它们都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发展了党内民主,指出了容易损害党内民主的倾向性问题和以及处理原则。党内法规制度提高了党内民主质量,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
(三)保障党员权利
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基础,也是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的各项权利是通过颁布和实施的一系列党内法规所赋予的,它是一种制度化的权利。到了八大,党章中党员权利的数量增加,权利内涵也更加丰富,还对党员权利受到侵害应承担的责任做出了规定。十二大党章又增修了八项基本权利,涵盖了党内生活各个方面,之后更是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
如果使党的政治纪律失去了权威性和严肃性,党就会沦为私人为所欲为的政党组织,应按照党内法规来严格约束自己。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年度报告(2016)[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韩强.论党内法规实施效果评估的标准及价值功能[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9(01).
[4]谭敏,李军.试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内涵特征与功能[J].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学报,2018,27(04).
[5]郑贵友.浅谈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法律属性及功能定位[J].人民法治,2018(17).
[6]靳澜涛.论党内法规在依法治国中的功能[J].中共珠海市委党校珠海市行政学院学报,2017(05).
[7]陈可.党内法规的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上)[J].理论学习,2017(07).
[8]冯浩.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功能与作用[J].河北法学,2017,35(05).
[9]车蕊,钟铮铮,吴清愉,胡军.党内法规功能与全面从严治党[J].人民法治,2017(02).
[10]伊士国. 依法规范党与国家机关关系的思考[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3(03).
[11]姜明安.论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的性质与作用[J],北京大学学报,2012.
[12]钟法.正确把握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 [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11-18.
[13]蔡志强.怎样提高依规治党水平[N].学习时报,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