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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之一,是村民真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和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减少任意的干涉和限制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然而,村民自治制度还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和完善的问题。如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的关系问题,村委会主任与村支书之间的权责、关系问题,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的内部关系问题,村委会乡镇政府任期不协调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村民自治原则更好的贯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