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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确立了土地私有产权制度,租佃经营成为重要的土地经营形式。宋朝租佃市场属于竞争性市场,地租率由市场决定,对租佃双方都是有利的;在宋朝广大佃农家庭经济条件差,抵御经营风险能力弱的社会条件下,采取分成租佃制是适应宋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有效率的制度安排,“随田佃农”也是有利于保障佃农权益的有效制度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