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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大哥独身一人.10年前被政府批准为“五保户”并住进村办敬老院。当时.他留下3间房屋由我一家居住。前不久,我哥哥患病去世.村委会办理完丧葬事宜后.就通知我一家搬出我大哥的房屋.说要对房屋进行变卖以收回10年中的“五保”费用开支。我认为我是大哥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这3间房屋。因而拒绝了村委会的要求。但村委会说要起诉我.以讨回所开支的“五保”费用。请问,“五保户”死亡后其遗产究竟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