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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城市设计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引导和城市治理工具的作用日渐突出.作为一种“善治”“共治”和“法治”的城市设计治理,是对传统城市设计管理模式的超越,它强调目标的伦理价值性、路径的多元主体合作性以及政策工具的合法性.阐述了城市设计治理的价值原则,即保障公共利益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和公众参与原则.良好的城市设计治理是治理价值合理性与治理工具合理性的统一.创新和完善我国城市设计治理工具,应处理好两类价值关系,即政策工具选择效率与公平之关系;政策工具体现的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