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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带着这样一个理念,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带领合作指导处对尚志市已经改造完成两个基层社及正在改造的三个基层社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