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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高教研究机构是各高校以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为手段、以为学校运行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为目的而建立的高教研究机构。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大学都设有高教研究机构。面对高等教育迅猛发展,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入,我国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的发展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分析我国大学内设高等教育研究机构设置与功能定位,明确高校内设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所担负的责任和目标,研究高校高教研究机构发展现状,探讨其在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境,寻找能有效发挥我国大学内设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功能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教研究机构的职能
教育科学研究职能 高教研究机构是一个学术科研机构,首要任务就是开展高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高校高教研究机构一定要从本层次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出发,其领导和专职研究人员立足于本校,实时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高等教育以及学校改革与发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发展规划和决策方案,为本校领导层在学校重大改革和发展问题的决策上献计献策。
组织、管理职能 高教研究机构在进行自身研究的同时,在高校里负责本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与组织,负责组织全校教工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各研究会及本校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组织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以及主持本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和教学成果奖的评优工作;同时,还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定期举办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会。
人才培养职能 人才培养是高校高教研究机构所特有的重要职能,是向社会输送管理、教育科学研究人才以及教师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许多高校高教研究机构都建立了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政策与法规等学科的硕士点和博士点,拥有了规模适当、素质良好、年龄结构合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形成了强大的科学研究团体力量。
信息交流、出版刊物职能 高教研究机构具有收集、整理、保存国内外各高校教育发展、教育改革、教育研究信息的职能。大多数高校高教研究机构都建有资料室,配有管理员。这样能够方便校内教师借阅,使资源能够有效利用。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都会出版高教研究刊物和学术期刊,并分内部发行和公开发行两种,这样就使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能够通过教育研究刊物的平台有效地传播和交流,积极推进了高教科研的发展进程。各高校之间也能够及时了解对方项目研究进展、学术成果发表等情况,取长补短,有利于提高高校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机构的设置类型
目前,国内各大高校绝大多数都设有高教研究机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大致分为以下五种类型:独立型、合署办公型、依附型、过渡型、无实体型。
独立型 独立型是指在人事编制、财政预算及业务上完全独立,由直属校长直接领导的高教研究机构。这种类型的机构一般都属院、系、处等独立建制的二级单位,有一定的科研力量、师资队伍和学术带头人、稳定的财政预算以及一定数量的研究课题和公开发行的高等教育研究刊物。此类型中的大部分都具有高等教育研究相关专业的博士点和硕士点,培养了一大批高等教育研究相关专业的博士、硕士,不断地为社会输送专业管理人才。
合署办公型 合署办公型是指在与其他单位(如校友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但设置两块、甚至更多的牌子,有较少的专门研究人员,没有稳定的财政拨款,领导也是其他部门的领导兼职。这样的高教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因为身兼数职,有的甚至还承担着部分行政工作,所以只是疲于应付上级领导的任务,无法集中精力开展高教研究。属于此种类型的高校数量不多,但大多数已经难有作为,无法发挥其高教研究机构应有的作用。
依附型 依附型是指挂靠于其他处级单位(如教务处),成为其下属的一个部门;或者被划归到其他二级学院(如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其优点在于每个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使高教研究能够与本校的实际紧密结合,理论联系实践;还能够达到机构精简的目的。但事实上,工作重心往往会倾斜。挂靠在其他管理性质的处级单位极易陷入具体日常的管理事务当中,影响其研究职能的发挥;而划归到其他二级学院就会使其成为一个专门的学术部门,影响政策研究的职能,难以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起到咨询助手的作用。属于此种类型的机构在全国高校高教机构当中占有一定数量,虽然有其自身的优点,但缺点更加突出,以至于影响到高教研究机构本身的工作职责。
过渡型 过渡型是将高教研究机构当作一个安排过渡场所,安置一些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得到合理安置的管理岗位人员。此类机构虽有独立的人事、财务和业务,但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人员编制很少,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无学科点和研究刊物,成员流动性很大,基本成为一个收容过渡的去处。此种类型主要是由于所在高校的校领导没有认识到高等教育研究的重要性,对其在高校发展、改革及重要决策中所起到的作用认识不足,因此对高教研究机构的建设和投入不够。
无实体型 无实体型大多是在创建之后由于多种缘由解散或全员转出,只保留一个牌子,无实体机构,无专职研究人员,无课题申报和开展高教研究等工作职责。此类型机构已经名存实亡,只是牌子还在。在高校进行机构改革时,此类型机构必定首当其冲,可能被划入某一部门,也可能直接走向灭亡。此类型在国内高校中数量极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改革处理完全,已经不具备发展的条件,迟早要被取消。
机构建设中易出现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国内高校高教研究机构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发挥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其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致使有些高校高教研究机构没有与时俱进,反而呈现萎缩。
各大高校之间发展不均衡 由于国内一些高校校领导对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认识不足,对高教研究机构发展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其部门的存在可有可无,长期对其建设不投入,形同虚设,放任自流,导致各高校之间高教研究机构发展不均衡的局面。目前,高教研究机构之间职能的发挥、学科点的建设和高教研究水平差异很大,甚至有些高校没有设置高教研究机构,导致其高教研究水平停滞不前。高教研究机构发展好的高校多是“985”“211”等重点大学,而东部和中部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教研究机构的建设情况明显好于西部高校。 机构设置不合理 多种机构形式并存是我国高教科研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模式。不同的发展形态决定了其领导对高教研究机构的认知程度,机构设置的是否合理决定了其发展前景。在五种设置类型中,独立型能够形成规模,独立运作,沿着一个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而其他四种类型都有其自身的缺点,影响高教研究机构的发展建设。
缺乏对自身大学发展的研究,盲目扩大研究范围 教育科学研究是高教研究机构的基本职责,而对自身大学发展的研究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大学自身发展的研究是指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指引方向,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指导,解决教育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目前,国内很多高校不注重自身发展研究,过度扩大研究面,缺乏对自身现状的认识,对学校的将来也没有明确的计划;很多决策者在给学校定位时仅仅依靠以往的经验,不考虑其实际情况,盲目地向研究型大学的层次靠拢,这很容易丧失自身的优势,失去以往的办学特色。
发展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够 高教研究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够也是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高校的研究机构整天无所事事,既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对未来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发展规划;既没有对国内高等教育改革的重大决策和实践问题开展宏观研究,也没有根据自身学校的实际情况,围绕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等具体工作开展有意义的区域高等教育和本校研究,只是一味抱怨不受领导重视,没有发展空间,没有经济投入,整天干一些可有可无的日常性工作,对领导布置的任务也是敷衍了事,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创新能力。这些都从根本上制约了高教研究机构自身的发展建设。
发展中的建议
为了能更好地发挥高教研究机构的职能作用,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
建制独立,校领导直属 从目前来看,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呈现出不同的形式,但是最有利于其健康、快速发展的机构设置模式是独立型。此类型均属学校成立独立二级单位,并且人员、财政、业务独立,校领导直属领导,能使高教研究机构有了继续发展的空间和环境,将其制约降低到了最低,使其机构职能能够充分发挥。目前,高教研究机构发展迅速的高校在机构编制、科研经费等方面都有独立自主权,例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事实也证明,此类高校高教研究机构研究队伍强大,机构层次较高,学术成果较多,以教育科研、培养人才为主。
机构扩展、队伍专业、职能多样 众所周知,机构规模的大小与发展的好坏是成正比的。高教研究机构要有更好的发展必须先扩大机构研究队伍的规模,不断壮大专职人员的研究队伍,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置专门的研究室,这样才能深入研究,更有效地发挥职能。提高教育科研人员的素质和学术水平也是建设好教育研究机构的关键所在。高教研究机构是否能够发展下去,在于人的学术水平和为高教研究服务的能力。高校要重视对研究人员、特别是中青年人员的培养,支持他们搞好教育,研究制订积极可行的激励政策,使教育研究后继有人。健康发展的高教研究机构职能是多样的,都是集教育研究、组织管理、人才培养、信息交流于一体。职能的多样化将是今后一阶段高教研究机构的主要发展方向。当然,各高校也可根据情况有所侧重。
加强对本校自身的研究 高教研究机构的工作是依托在本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展开,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为高等院校建设提供服务,为自身大学的发展提供咨询。当机构在接受校领导所给予的任务、就学校的重大决策或改革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时,应从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拿出几套行之有效的方案,供学校领导参考和选择,这样既可以提高校领导的管理效益,又能够提高其对高教研究机构的重视程度。借助专门的研究机构,充当“参谋团”,为领导层提供建议和咨询,已经成为当代管理者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如能不断加强对本校自身的研究,为学校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提供更多可靠的咨询建议,高教研究机构必有一个美好的发展前景。
高教研究机构的职能
教育科学研究职能 高教研究机构是一个学术科研机构,首要任务就是开展高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高校高教研究机构一定要从本层次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出发,其领导和专职研究人员立足于本校,实时关注国内外高等教育的动态和发展趋势,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研究高等教育以及学校改革与发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学校发展规划和决策方案,为本校领导层在学校重大改革和发展问题的决策上献计献策。
组织、管理职能 高教研究机构在进行自身研究的同时,在高校里负责本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与组织,负责组织全校教工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各研究会及本校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组织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以及主持本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和教学成果奖的评优工作;同时,还要根据自身的情况不定期举办经验交流和学术研讨会。
人才培养职能 人才培养是高校高教研究机构所特有的重要职能,是向社会输送管理、教育科学研究人才以及教师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许多高校高教研究机构都建立了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政策与法规等学科的硕士点和博士点,拥有了规模适当、素质良好、年龄结构合理、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形成了强大的科学研究团体力量。
信息交流、出版刊物职能 高教研究机构具有收集、整理、保存国内外各高校教育发展、教育改革、教育研究信息的职能。大多数高校高教研究机构都建有资料室,配有管理员。这样能够方便校内教师借阅,使资源能够有效利用。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都会出版高教研究刊物和学术期刊,并分内部发行和公开发行两种,这样就使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能够通过教育研究刊物的平台有效地传播和交流,积极推进了高教科研的发展进程。各高校之间也能够及时了解对方项目研究进展、学术成果发表等情况,取长补短,有利于提高高校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机构的设置类型
目前,国内各大高校绝大多数都设有高教研究机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呈现出不同的形式,大致分为以下五种类型:独立型、合署办公型、依附型、过渡型、无实体型。
独立型 独立型是指在人事编制、财政预算及业务上完全独立,由直属校长直接领导的高教研究机构。这种类型的机构一般都属院、系、处等独立建制的二级单位,有一定的科研力量、师资队伍和学术带头人、稳定的财政预算以及一定数量的研究课题和公开发行的高等教育研究刊物。此类型中的大部分都具有高等教育研究相关专业的博士点和硕士点,培养了一大批高等教育研究相关专业的博士、硕士,不断地为社会输送专业管理人才。
合署办公型 合署办公型是指在与其他单位(如校友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但设置两块、甚至更多的牌子,有较少的专门研究人员,没有稳定的财政拨款,领导也是其他部门的领导兼职。这样的高教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因为身兼数职,有的甚至还承担着部分行政工作,所以只是疲于应付上级领导的任务,无法集中精力开展高教研究。属于此种类型的高校数量不多,但大多数已经难有作为,无法发挥其高教研究机构应有的作用。
依附型 依附型是指挂靠于其他处级单位(如教务处),成为其下属的一个部门;或者被划归到其他二级学院(如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其优点在于每个学校根据自身的特点使高教研究能够与本校的实际紧密结合,理论联系实践;还能够达到机构精简的目的。但事实上,工作重心往往会倾斜。挂靠在其他管理性质的处级单位极易陷入具体日常的管理事务当中,影响其研究职能的发挥;而划归到其他二级学院就会使其成为一个专门的学术部门,影响政策研究的职能,难以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起到咨询助手的作用。属于此种类型的机构在全国高校高教机构当中占有一定数量,虽然有其自身的优点,但缺点更加突出,以至于影响到高教研究机构本身的工作职责。
过渡型 过渡型是将高教研究机构当作一个安排过渡场所,安置一些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得到合理安置的管理岗位人员。此类机构虽有独立的人事、财务和业务,但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人员编制很少,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无学科点和研究刊物,成员流动性很大,基本成为一个收容过渡的去处。此种类型主要是由于所在高校的校领导没有认识到高等教育研究的重要性,对其在高校发展、改革及重要决策中所起到的作用认识不足,因此对高教研究机构的建设和投入不够。
无实体型 无实体型大多是在创建之后由于多种缘由解散或全员转出,只保留一个牌子,无实体机构,无专职研究人员,无课题申报和开展高教研究等工作职责。此类型机构已经名存实亡,只是牌子还在。在高校进行机构改革时,此类型机构必定首当其冲,可能被划入某一部门,也可能直接走向灭亡。此类型在国内高校中数量极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改革处理完全,已经不具备发展的条件,迟早要被取消。
机构建设中易出现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迅速发展,国内高校高教研究机构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发挥出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其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致使有些高校高教研究机构没有与时俱进,反而呈现萎缩。
各大高校之间发展不均衡 由于国内一些高校校领导对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认识不足,对高教研究机构发展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其部门的存在可有可无,长期对其建设不投入,形同虚设,放任自流,导致各高校之间高教研究机构发展不均衡的局面。目前,高教研究机构之间职能的发挥、学科点的建设和高教研究水平差异很大,甚至有些高校没有设置高教研究机构,导致其高教研究水平停滞不前。高教研究机构发展好的高校多是“985”“211”等重点大学,而东部和中部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教研究机构的建设情况明显好于西部高校。 机构设置不合理 多种机构形式并存是我国高教科研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模式。不同的发展形态决定了其领导对高教研究机构的认知程度,机构设置的是否合理决定了其发展前景。在五种设置类型中,独立型能够形成规模,独立运作,沿着一个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而其他四种类型都有其自身的缺点,影响高教研究机构的发展建设。
缺乏对自身大学发展的研究,盲目扩大研究范围 教育科学研究是高教研究机构的基本职责,而对自身大学发展的研究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大学自身发展的研究是指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指引方向,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指导,解决教育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目前,国内很多高校不注重自身发展研究,过度扩大研究面,缺乏对自身现状的认识,对学校的将来也没有明确的计划;很多决策者在给学校定位时仅仅依靠以往的经验,不考虑其实际情况,盲目地向研究型大学的层次靠拢,这很容易丧失自身的优势,失去以往的办学特色。
发展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够 高教研究机构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创新意识不够也是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高校的研究机构整天无所事事,既没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对未来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发展规划;既没有对国内高等教育改革的重大决策和实践问题开展宏观研究,也没有根据自身学校的实际情况,围绕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学管理、学科建设等具体工作开展有意义的区域高等教育和本校研究,只是一味抱怨不受领导重视,没有发展空间,没有经济投入,整天干一些可有可无的日常性工作,对领导布置的任务也是敷衍了事,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创新能力。这些都从根本上制约了高教研究机构自身的发展建设。
发展中的建议
为了能更好地发挥高教研究机构的职能作用,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
建制独立,校领导直属 从目前来看,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呈现出不同的形式,但是最有利于其健康、快速发展的机构设置模式是独立型。此类型均属学校成立独立二级单位,并且人员、财政、业务独立,校领导直属领导,能使高教研究机构有了继续发展的空间和环境,将其制约降低到了最低,使其机构职能能够充分发挥。目前,高教研究机构发展迅速的高校在机构编制、科研经费等方面都有独立自主权,例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事实也证明,此类高校高教研究机构研究队伍强大,机构层次较高,学术成果较多,以教育科研、培养人才为主。
机构扩展、队伍专业、职能多样 众所周知,机构规模的大小与发展的好坏是成正比的。高教研究机构要有更好的发展必须先扩大机构研究队伍的规模,不断壮大专职人员的研究队伍,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置专门的研究室,这样才能深入研究,更有效地发挥职能。提高教育科研人员的素质和学术水平也是建设好教育研究机构的关键所在。高教研究机构是否能够发展下去,在于人的学术水平和为高教研究服务的能力。高校要重视对研究人员、特别是中青年人员的培养,支持他们搞好教育,研究制订积极可行的激励政策,使教育研究后继有人。健康发展的高教研究机构职能是多样的,都是集教育研究、组织管理、人才培养、信息交流于一体。职能的多样化将是今后一阶段高教研究机构的主要发展方向。当然,各高校也可根据情况有所侧重。
加强对本校自身的研究 高教研究机构的工作是依托在本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展开,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为高等院校建设提供服务,为自身大学的发展提供咨询。当机构在接受校领导所给予的任务、就学校的重大决策或改革意见进行调查研究时,应从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拿出几套行之有效的方案,供学校领导参考和选择,这样既可以提高校领导的管理效益,又能够提高其对高教研究机构的重视程度。借助专门的研究机构,充当“参谋团”,为领导层提供建议和咨询,已经成为当代管理者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化,如能不断加强对本校自身的研究,为学校在实际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提供更多可靠的咨询建议,高教研究机构必有一个美好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