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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生党员在独立学院基层党建及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是永葆高校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落实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发展和助推学生党员自警自省的现实要求。当前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存在学生党组织功能作用弱化、专职党务干部缺失、基层党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和党员再教育体系不完善的四大共性问题。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应建立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评价体系,科学区分政策界限,妥善处置各类不合格党员,从而净化学生党员队伍,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养党和国家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关键词:独立学院;高校党建;学生党员;再教育
习近平同志在全国高校党建会议上指出,高校党建工作要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为建设培养高质量大学生的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大学生党员是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的排头兵,特别是在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学生党员更应该是学生群体学习看齐的榜样标杆。[1]介于其与公办院校的党建工作不完全相同的特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职能还有待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一、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学生党组织功能作用弱化、专职党务干部缺失、基层党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党员再教育体系不完善,是当前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党建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这导致其对学生党员教育、引导、帮扶和管理水平不高,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人数亦会增多。
(一)学生党组织功能作用弱化
调研数据显示,学生党组织多为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多数支部成立时间短,人员交替频繁。学生党支部没有基层党组织的品牌特色和历史沿革,在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上,组织凝聚力不强,也谈不上创新突破。以某校基层党组织现状为例,学生党支部独立开展的品牌活动较少,在繁荣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中主导性较弱,党组织的功能作用不突出,不能在思想、文化和组织提升上发挥引领作用。这间接导致学生党员向心力不强。
(二)专职党务工作者缺失
独立学院(民办学院)的办学体制和性质决定了党组织架构不同于公办院校,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尤为稀缺。在广东省近50所民办高校(含本、专科)中,设有独立党务工作部门的民办高校不足三成,全校专职党务工作者在10人以上的民办高校占极少数。民办高校的党务工作者多数为兼职,占比约90%以上由于专职党务干部缺失,兼职队伍不仅要负责党务工作,还要处理其他行政或教学事务,没有充足的精力思考学生党建工作的发展特色和走向,会疏于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导致不合格党员的产生。[2]
(三)基层党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
据对广东省多所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调研资料显示:第一,在基础业务上,例如党员发展、党员转正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具体负责的党务人员思想认知不够,存在应付心态,工作准确率低。第二,在党务干部配置上,学生担任支部書记或委员的占据多数,且多为刚转正的党员,思想理论修养水平较为薄弱,开创意识不足,甚至出现过在不符合党员大会条件下开会发展党员、在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下虚填支部决议的情况。第三,在推动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多数支委对支部建设发展少有思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完成上级任务为目的。基础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地发挥,党员整体素质也得不到提升。
(四)党员再教育体系不完善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兼职党务干部开展党员教育力不从心。现状制约下,新发展的学生党员仅在入党前参加短期的理论学习,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不足,入党后再教育机制缺失,部分学生入党后便以实习、考研为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由入党前的“急先锋”蜕变为入党后的“懒大虫”,不能发挥先锋作用。[3]
据“学生党员理论与实践活跃度”抽样数据显示,入党后仍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的仅占12%;参加由党支部组织学习的占86%,其中参加学习后领悟不深的占44%,学过即忘的占37%;从不参加理论学习的占2%。除此之外,在入党前后均积极参加各项实践的学生仅占24%。党员再教育体系缺失导致不合格党员逐渐增多。
二、认定并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曾专题讨论强调,要在全党强化党员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随着国情、世情和党情变化,管党治党任务愈加艰巨,党员队伍建设是党建工作的基础,如果根基不稳,何谈发展党的事业。[4]基于近年来广东省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学生党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特别是学生党员不能发挥带头作用,给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灵活的办学机制带来影响。因此,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是重要的工作。
(一)永葆高校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
列宁指出,“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高校是西方价值最易渗透的地方,在全面从严治党新时期,党组织不仅要防止虚荣、功利分子混进党内,还要防止涉世未深的学生党员蜕变,更要对已有蜕变倾向的党员整顿乃至肃清,这是党建工作的难点,也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任务。[5]
(二)落实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
认定和处置不合格的学生党员,是学校探索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客观所需,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合格人才的现实需求。打造优秀的党员队伍,提升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成效;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有助于促使优化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标准,提高培养质量。[6] (三)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广东省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党建现状显示,除个别预备党员因学习成绩长期不合格而被取消党员资格外,鲜见有清退党员现象。建立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处置机制,将通过科学的标准多维度甄别不合格党员并进行分类处置,以保证学生党员队伍的高质量,扭转当前“只进不出”现象,促进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员教育管理体系。
(四)助推学生党员自警自省
新时代大学生自我意识强,看问题做事情的原则性差,容易犯错误。建立完善的学生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机制,使其准确把握标准,摈弃陋习,提高觉悟,实现处世有原则、前进有方向、发展有动力,促使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合格党员。
三、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标准和评价指标
当前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对学生党员的培养管理几乎定格为“重发展、轻教化、少处分、无清退”,依据中央精神及时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是正本清源之举,因此,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应建立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评价体系。
(一)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依据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是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提出的合格党员标准,剖析认定不合格的大学生党员,要从如下方面把控。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学生党员共产主义信念不堅定,认为革命教育和中国传统文化过时,热衷于西式聚会活动,组织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甚至被敌对势力利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学生党员在思想言行上不能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不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散播不良言论,在新媒体上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
三是宗旨意识淡薄。学生党员党性原则不强,在校内外公益志愿服务中消极被动,利己主义明显,在各类评奖评优中必争必抢,在突发事件中畏惧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学生党员在入党前积极,入党后消极,担任学生干部不负责任、草率应付、投机取巧,害怕得罪同学而与组织唱反调,阳奉阴违,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织纪律散漫。学生党员以学习繁重、实习求职、外出办事为由,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按时缴纳党费,不按党规党纪行事。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学生党员在学业上弄虚作假,在生活中热衷享乐,违反社会公德,有损党员形象。
(二)不合格学生党员评价指标设计
依据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原则,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党建工作思路,设置横向全覆盖评价体系,如下图1所示:
从良性测评、劣行测评、服务效能、红线指标四方面着手,把不合格党员挖出来、把不良状况摆出来,进行整改处置。
第一,良性测评。主要对学生党员表现突出的方面进行评估,党支部每年末对学生党员的学术成果、工作荣誉、实践表现和公益服务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各方面有相关成果证明者(例如获奖学金、发表论文等)给予加分。
第二,逆性测评。对学生党员设置扣分指标涉及理想信念缺失、言行品德失当、组织观念散漫和工作消极懈怠等方面的。党组织针对每一项的具体案例,进行扣分处理。
第三,服务效能。主要由学生党员所在的班级或专业同学组成监测小组,进行服务效能测评,围绕“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展开,监测党员联系群众和处理问题的情况,设置满意和不满意指标,满意者不加分,不满意者扣分。
第四,红线指标。这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测评的硬性条件,对没有正当理由就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执行组织决定、学业长期不达标、违反校规校纪及其他不适合继续留在党内的同学,进行一票否决。
依据测评指标,党组织可设置基准分,经综合测算,对每名学生党员评定年度得分和等级,对不达标的学生党员则启动不合格认定及处置程序。
四、不合格学生党员的处置策略
对不合格学生党员的处置是极为严肃的工作,实践中要坚持标准、教育为先、严格程序、区别对待,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要进行不合格党员类型划分,确定不同的处置制度。
(一)科学区分政策界限
通过覆盖式的测评认定,要把由于党组织涣散造成的学生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同其本人主观上不履行党员义务相区分;把完全丧失党员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学生党员自身觉悟较低相区分;把抵触党的基本方针、路线和纲领以及组织决议同党员主观能动性较差、领会能力不强相区分;把因为学生党员经验不足和能力较弱造成的工作错误同其本人故意损害集体利益相区分;把确实在外地实习或学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同故意推辞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完成交办任务相区分。
(二)妥善处置各类不合格党员
一是党员自身素质低下型。对于游离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党员,通过组织跟进帮扶教育,促使其在党性修养上和工作学习中向优秀看齐。通过一个期限的整改,再次进行综合测评,如果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以解除警戒,回归合格党员队伍。如果仍不思进取,党组织应坚决采取措施,给予党内处分或清退出党,形成不合格党员材料,报上级组织审查通过。
二是党员违规违纪型。此类学生党员多为丧失党性原则、思想素质低下、品德修养较差、生活作风腐化等,严重触犯党员底线。因此,对违反校规校纪、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应视情况给予相应党内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坚决清退,绝不姑息。
三是党员自行要求退党型。此类学生党员往往是信仰发生转变、意志不坚定或因出国留学而主动提出退党,党组织应及时开展教育引导。经过一定时期教育观察,如仍坚持自行退党的,按照党章规定和程序应予办理手续。
建立健全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处置机制,是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纵观当前学生党建现状,此项工作仍处于探索和试水期,必须要有科学的认定测评标准,严格的整顿清退程序,更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方能正本清源,永葆党的生机活力,进而推动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落实社会主义办学理念,为党的各项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
参考文献:
[1]胡建松.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思考[J].法制博览,2020(10):57-59.
[2]李建华.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退出机制探索[J].高教论坛,2016(09):10-11.
[3]张琦,苏文璐.新时代条件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创新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2):9-16.
[4]唐宏林.高职院校不合格学生党员认定与处置机制研究[J].领导科学论坛,2014(17):39-41.
[5]曾德盛.关于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思考[J].观察与思考,2014(02):66-71.
[6]罗心欲,张由菊.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研究[J].攀登,2019(04):24-28.
责任编辑 姜淑娟
关键词:独立学院;高校党建;学生党员;再教育
习近平同志在全国高校党建会议上指出,高校党建工作要围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任务,为建设培养高质量大学生的社会主义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大学生党员是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的排头兵,特别是在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学生党员更应该是学生群体学习看齐的榜样标杆。[1]介于其与公办院校的党建工作不完全相同的特征,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职能还有待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一、独立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学生党组织功能作用弱化、专职党务干部缺失、基层党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党员再教育体系不完善,是当前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党建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这导致其对学生党员教育、引导、帮扶和管理水平不高,产生不合格党员的人数亦会增多。
(一)学生党组织功能作用弱化
调研数据显示,学生党组织多为二级学院学生党支部,多数支部成立时间短,人员交替频繁。学生党支部没有基层党组织的品牌特色和历史沿革,在队伍建设和党员教育上,组织凝聚力不强,也谈不上创新突破。以某校基层党组织现状为例,学生党支部独立开展的品牌活动较少,在繁荣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建设中主导性较弱,党组织的功能作用不突出,不能在思想、文化和组织提升上发挥引领作用。这间接导致学生党员向心力不强。
(二)专职党务工作者缺失
独立学院(民办学院)的办学体制和性质决定了党组织架构不同于公办院校,专职党务工作者配备尤为稀缺。在广东省近50所民办高校(含本、专科)中,设有独立党务工作部门的民办高校不足三成,全校专职党务工作者在10人以上的民办高校占极少数。民办高校的党务工作者多数为兼职,占比约90%以上由于专职党务干部缺失,兼职队伍不仅要负责党务工作,还要处理其他行政或教学事务,没有充足的精力思考学生党建工作的发展特色和走向,会疏于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导致不合格党员的产生。[2]
(三)基层党务人员业务技能不高
据对广东省多所独立学院党建工作的调研资料显示:第一,在基础业务上,例如党员发展、党员转正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具体负责的党务人员思想认知不够,存在应付心态,工作准确率低。第二,在党务干部配置上,学生担任支部書记或委员的占据多数,且多为刚转正的党员,思想理论修养水平较为薄弱,开创意识不足,甚至出现过在不符合党员大会条件下开会发展党员、在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下虚填支部决议的情况。第三,在推动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方面,多数支委对支部建设发展少有思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完成上级任务为目的。基础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地发挥,党员整体素质也得不到提升。
(四)党员再教育体系不完善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兼职党务干部开展党员教育力不从心。现状制约下,新发展的学生党员仅在入党前参加短期的理论学习,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不足,入党后再教育机制缺失,部分学生入党后便以实习、考研为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由入党前的“急先锋”蜕变为入党后的“懒大虫”,不能发挥先锋作用。[3]
据“学生党员理论与实践活跃度”抽样数据显示,入党后仍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的仅占12%;参加由党支部组织学习的占86%,其中参加学习后领悟不深的占44%,学过即忘的占37%;从不参加理论学习的占2%。除此之外,在入党前后均积极参加各项实践的学生仅占24%。党员再教育体系缺失导致不合格党员逐渐增多。
二、认定并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的必要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曾专题讨论强调,要在全党强化党员管理,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随着国情、世情和党情变化,管党治党任务愈加艰巨,党员队伍建设是党建工作的基础,如果根基不稳,何谈发展党的事业。[4]基于近年来广东省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学生党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特别是学生党员不能发挥带头作用,给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灵活的办学机制带来影响。因此,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是重要的工作。
(一)永葆高校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
列宁指出,“徒有虚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高校是西方价值最易渗透的地方,在全面从严治党新时期,党组织不仅要防止虚荣、功利分子混进党内,还要防止涉世未深的学生党员蜕变,更要对已有蜕变倾向的党员整顿乃至肃清,这是党建工作的难点,也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任务。[5]
(二)落实独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
认定和处置不合格的学生党员,是学校探索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的客观所需,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合格人才的现实需求。打造优秀的党员队伍,提升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成效;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有助于促使优化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标准,提高培养质量。[6] (三)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发展
广东省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党建现状显示,除个别预备党员因学习成绩长期不合格而被取消党员资格外,鲜见有清退党员现象。建立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处置机制,将通过科学的标准多维度甄别不合格党员并进行分类处置,以保证学生党员队伍的高质量,扭转当前“只进不出”现象,促进建立科学规范的党员教育管理体系。
(四)助推学生党员自警自省
新时代大学生自我意识强,看问题做事情的原则性差,容易犯错误。建立完善的学生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机制,使其准确把握标准,摈弃陋习,提高觉悟,实现处世有原则、前进有方向、发展有动力,促使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合格党员。
三、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标准和评价指标
当前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对学生党员的培养管理几乎定格为“重发展、轻教化、少处分、无清退”,依据中央精神及时处置不合格学生党员是正本清源之举,因此,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应建立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评价体系。
(一)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依据
“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是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提出的合格党员标准,剖析认定不合格的大学生党员,要从如下方面把控。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学生党员共产主义信念不堅定,认为革命教育和中国传统文化过时,热衷于西式聚会活动,组织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甚至被敌对势力利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学生党员在思想言行上不能自觉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不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散播不良言论,在新媒体上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
三是宗旨意识淡薄。学生党员党性原则不强,在校内外公益志愿服务中消极被动,利己主义明显,在各类评奖评优中必争必抢,在突发事件中畏惧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学生党员在入党前积极,入党后消极,担任学生干部不负责任、草率应付、投机取巧,害怕得罪同学而与组织唱反调,阳奉阴违,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织纪律散漫。学生党员以学习繁重、实习求职、外出办事为由,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不按时缴纳党费,不按党规党纪行事。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学生党员在学业上弄虚作假,在生活中热衷享乐,违反社会公德,有损党员形象。
(二)不合格学生党员评价指标设计
依据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原则,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党建工作思路,设置横向全覆盖评价体系,如下图1所示:
从良性测评、劣行测评、服务效能、红线指标四方面着手,把不合格党员挖出来、把不良状况摆出来,进行整改处置。
第一,良性测评。主要对学生党员表现突出的方面进行评估,党支部每年末对学生党员的学术成果、工作荣誉、实践表现和公益服务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各方面有相关成果证明者(例如获奖学金、发表论文等)给予加分。
第二,逆性测评。对学生党员设置扣分指标涉及理想信念缺失、言行品德失当、组织观念散漫和工作消极懈怠等方面的。党组织针对每一项的具体案例,进行扣分处理。
第三,服务效能。主要由学生党员所在的班级或专业同学组成监测小组,进行服务效能测评,围绕“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展开,监测党员联系群众和处理问题的情况,设置满意和不满意指标,满意者不加分,不满意者扣分。
第四,红线指标。这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测评的硬性条件,对没有正当理由就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执行组织决定、学业长期不达标、违反校规校纪及其他不适合继续留在党内的同学,进行一票否决。
依据测评指标,党组织可设置基准分,经综合测算,对每名学生党员评定年度得分和等级,对不达标的学生党员则启动不合格认定及处置程序。
四、不合格学生党员的处置策略
对不合格学生党员的处置是极为严肃的工作,实践中要坚持标准、教育为先、严格程序、区别对待,对党员的政治生命负责。要进行不合格党员类型划分,确定不同的处置制度。
(一)科学区分政策界限
通过覆盖式的测评认定,要把由于党组织涣散造成的学生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同其本人主观上不履行党员义务相区分;把完全丧失党员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和学生党员自身觉悟较低相区分;把抵触党的基本方针、路线和纲领以及组织决议同党员主观能动性较差、领会能力不强相区分;把因为学生党员经验不足和能力较弱造成的工作错误同其本人故意损害集体利益相区分;把确实在外地实习或学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同故意推辞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完成交办任务相区分。
(二)妥善处置各类不合格党员
一是党员自身素质低下型。对于游离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党员,通过组织跟进帮扶教育,促使其在党性修养上和工作学习中向优秀看齐。通过一个期限的整改,再次进行综合测评,如果达到合格标准的,可以解除警戒,回归合格党员队伍。如果仍不思进取,党组织应坚决采取措施,给予党内处分或清退出党,形成不合格党员材料,报上级组织审查通过。
二是党员违规违纪型。此类学生党员多为丧失党性原则、思想素质低下、品德修养较差、生活作风腐化等,严重触犯党员底线。因此,对违反校规校纪、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学生党员,党组织应视情况给予相应党内处分。情节严重者应坚决清退,绝不姑息。
三是党员自行要求退党型。此类学生党员往往是信仰发生转变、意志不坚定或因出国留学而主动提出退党,党组织应及时开展教育引导。经过一定时期教育观察,如仍坚持自行退党的,按照党章规定和程序应予办理手续。
建立健全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处置机制,是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纵观当前学生党建现状,此项工作仍处于探索和试水期,必须要有科学的认定测评标准,严格的整顿清退程序,更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方能正本清源,永葆党的生机活力,进而推动独立学院(民办高校)落实社会主义办学理念,为党的各项事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
参考文献:
[1]胡建松.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思考[J].法制博览,2020(10):57-59.
[2]李建华.高校不合格学生党员的认定和退出机制探索[J].高教论坛,2016(09):10-11.
[3]张琦,苏文璐.新时代条件下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创新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2):9-16.
[4]唐宏林.高职院校不合格学生党员认定与处置机制研究[J].领导科学论坛,2014(17):39-41.
[5]曾德盛.关于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的思考[J].观察与思考,2014(02):66-71.
[6]罗心欲,张由菊.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研究[J].攀登,2019(04):24-28.
责任编辑 姜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