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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举牌”是近年来各界广泛讨论的热点话题,但鲜有学者对此展开实证研究。鉴于此,本文基于内部控制有效性视角,尝试以2007 2016年我国A 股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保险资金的公司治理效应,为保险资金究竟是“积极的监督者”还是“激进的投资者”的争论提供实证依据。研究发现:保险资金作为前十大股东参与治理能够显著提升公司内部控制质量,该结论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和稳健性检验之后依然成立。进一步发现,以风险为导向、以资本金为约束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能够增强保险资金的公司治理效应。本文的发现丰富了保险资金运用和内部控制质量的相关文献,对规范保险资金运用和强化上市公司风险防控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