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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阐述了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及指导原则,并详细总结了寿宁县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的工作内容,以期为该县生态林保护提供参考。
关键词 生态林;保护管理;要求;指导原则;工作内容;福建寿宁
中图分类号 S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1-0249-01
寿宁县地处福建省东北部,属洞宫山脉东麓,距离海岸线82 km,属中亚热带山地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深,地形复杂,一般海拔高度在200~1 000 m,构成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势。除了溪流沿岸有少量的平原外,大部分地区是属于宜林的坡地,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约11.84万hm2,占全县总面积的75.8%。为科学、合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现结合寿宁县林业建设实际,就如何创新完善寿宁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作一探讨。
1 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与指导原则
1.1 总体要求
寿宁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实现“一个目标,两个确保”,具体工作做到“五抓五到位”。其中“一个目标”,即通过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促进寿宁县生态公益林质量的全面提高,有效地发挥其生态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真正实现管严管住公益林、放宽放活商品林的目标。“两个确保”,即确保国家财政和省财政资金能真正落实到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手上,落在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上;确保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中的各种标准符合国家、省和宁德市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要求。“五抓五到位”,即抓宣传,促认识到位;抓队伍,促组织到位;抓管理,促政策到位;抓目标,促责任到位;抓考核,促奖惩到位。
1.2 指导原则
一是生态优先,分类管理。按照生态优先原则,对生态极端脆弱的区位,采取切实措施,严格管好现有森林;对其他区位的生态公益林,根据不同类型特点,实行分区施策、分类管理。二是完善机制,有利保护。建立不同经济成分的保护管理模式,充分调动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自发保护生态的积极性。三是适度经营,兼顾利益。在确保生态功能前提下,对二、三级生态公益林开展限制性经营活动,减轻地方和林农因生态保护带来的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压力。
2 创新完善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的工作内容
2.1 积极探索保護与利用相结合的模式,缓解生态林区群众生产生活与资源保护的矛盾
在充分尊重林权经营者或所有者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及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总体要求,适时地开发利用不同生态区位的现有生态公益林,以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对生态公益林的结构布局进行优化,促进产业发展及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1-2]。一是鼓励林农发展生态养殖。可根据自留山地形的不同,对鸭、鸡、牛、羊等畜禽进行有选择性的养殖,有条件的农户可进行规模养殖。林下土壤比较肥沃,土地湿润,适宜草类的种植,以用于牛羊的食用。二是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种植业。为保障林农权益,减少损失,提高林农进行林业发展与建设的积极性,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谁造谁有”等。引导林农进行林下种植业的开发,采取经济价值高、更新周期长的经济树种进行套种,如柿子、板栗等。
2.2 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为提高寿宁县生态公益林工程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探索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及保护模式,应根据寿宁县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重要性,进行分区分类管理[3-4]。分类管理措施如下:一是一级保护生态公益林。除了自然灾害林木及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的毛竹外,禁止任何形式的采伐。二是二级保护生态公益林。允许以抚育及更新性质进行采伐,可采取机械式或择伐或带状的方式进行采伐。三是三级保护生态公益林。允许以改造、抚育及更新的方式进行采伐,合理地改造公益林,对单层林分及单一树种进行有效更替。四是其他的生态公益林采伐。可采取带状择伐及小块状皆伐的方式进行采伐,应根据山场实际的情况设计公益林采伐的面积。伐后必须进行针阔混交林及阔叶树的更新,以加速林分的自然演替。对于散生木的采伐,一般其择伐的株数蓄积或强度应小于或等于15%(自然保护区外的散生林木采伐除外)。
2.3 建立社会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实现社会反哺林业的发展目标
按照“服务于社会、取之于社会”、“谁受益、谁补偿” 及立足自身的等原则,建立生态公益林的补偿由受益单位补偿、经营者自我补偿、财政补偿等多层次的补偿体系。以下对受益单位补偿、经营者自我补偿2种补偿方式进行介绍[5]。一是受益单位补偿。为保障林权所有者的权益,建议按照生产经营的状况,对电站、水库等生态公益林区附近的受益单位进行生态补偿费的征收,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林权所有者补偿,调节生态林林权受益者与所有者经济利益的平衡。二是经营者自我补偿。在保证生态公益林的最大防护效能不会受影响的前提下,通过开展适度的抚育间伐、更新择伐等必要的经营管理活动,使经营者在其拥有的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后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6]。
2.4 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各种有效的管护形式,寻求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一是乡村林场管护。对于乡村林场,由于其生态公益林面积小,分布分散,其管护方式可以选择将管护费用拨付到林场由村集体统一选派护林员进行管护。二是责任目标管护。根据生态公益林的管护难易程度、交通条件及分布状况等,对需要管护的责任片区科学合理地进行划分,以确定责任区的林种、面积、权利、报酬、树种、责任等,护林员的选聘应张榜公布,进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应签订管护合同。三是联村管护。管护水库库区周围的生态公益林时,为避免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过多耗费,应联合起来成立管护领导小组,进行联村管护,共同对库区森林进行管护[7]。
3 参考文献
[1] 杨红素,陈序东.寿宁县林业气候资源分析[J].福建气象,2008(4):45-46.
[2] 杨富贵.生态林保护利用以及补偿资金发放管理的对策探讨[J].防护林科技,2006(5):68-70.
[3] 卢春英.龙岩市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与保护对策[J].防护林科技,2005(3):98-99.
[4] 徐金富.论衢州市柯城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J].安徽农业科学,2010(12):339-340.
[5] 熊嘉武.广西柳州市柳江河上游生态公益林保护初报[J].江西农业学报,2011(3):161-164.
[6] 翁友恒,刘荣峰,黄先发.福建省江河流域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研究[J].林业勘察设计,2004(2):63-68.
[7] 梁文慧.论闽江流域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J].华东森林经理,2002,16(1):39-42.
关键词 生态林;保护管理;要求;指导原则;工作内容;福建寿宁
中图分类号 S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1-0249-01
寿宁县地处福建省东北部,属洞宫山脉东麓,距离海岸线82 km,属中亚热带山地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深,地形复杂,一般海拔高度在200~1 000 m,构成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势。除了溪流沿岸有少量的平原外,大部分地区是属于宜林的坡地,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约11.84万hm2,占全县总面积的75.8%。为科学、合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效益,现结合寿宁县林业建设实际,就如何创新完善寿宁县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作一探讨。
1 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总体要求与指导原则
1.1 总体要求
寿宁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实现“一个目标,两个确保”,具体工作做到“五抓五到位”。其中“一个目标”,即通过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促进寿宁县生态公益林质量的全面提高,有效地发挥其生态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真正实现管严管住公益林、放宽放活商品林的目标。“两个确保”,即确保国家财政和省财政资金能真正落实到林权所有者或经营者手上,落在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上;确保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中的各种标准符合国家、省和宁德市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要求。“五抓五到位”,即抓宣传,促认识到位;抓队伍,促组织到位;抓管理,促政策到位;抓目标,促责任到位;抓考核,促奖惩到位。
1.2 指导原则
一是生态优先,分类管理。按照生态优先原则,对生态极端脆弱的区位,采取切实措施,严格管好现有森林;对其他区位的生态公益林,根据不同类型特点,实行分区施策、分类管理。二是完善机制,有利保护。建立不同经济成分的保护管理模式,充分调动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自发保护生态的积极性。三是适度经营,兼顾利益。在确保生态功能前提下,对二、三级生态公益林开展限制性经营活动,减轻地方和林农因生态保护带来的经济发展和生产生活压力。
2 创新完善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的工作内容
2.1 积极探索保護与利用相结合的模式,缓解生态林区群众生产生活与资源保护的矛盾
在充分尊重林权经营者或所有者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及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总体要求,适时地开发利用不同生态区位的现有生态公益林,以对生态环境进行改善,对生态公益林的结构布局进行优化,促进产业发展及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1-2]。一是鼓励林农发展生态养殖。可根据自留山地形的不同,对鸭、鸡、牛、羊等畜禽进行有选择性的养殖,有条件的农户可进行规模养殖。林下土壤比较肥沃,土地湿润,适宜草类的种植,以用于牛羊的食用。二是引导林农发展林下种植业。为保障林农权益,减少损失,提高林农进行林业发展与建设的积极性,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谁造谁有”等。引导林农进行林下种植业的开发,采取经济价值高、更新周期长的经济树种进行套种,如柿子、板栗等。
2.2 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为提高寿宁县生态公益林工程的建设水平,进一步探索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及保护模式,应根据寿宁县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重要性,进行分区分类管理[3-4]。分类管理措施如下:一是一级保护生态公益林。除了自然灾害林木及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的毛竹外,禁止任何形式的采伐。二是二级保护生态公益林。允许以抚育及更新性质进行采伐,可采取机械式或择伐或带状的方式进行采伐。三是三级保护生态公益林。允许以改造、抚育及更新的方式进行采伐,合理地改造公益林,对单层林分及单一树种进行有效更替。四是其他的生态公益林采伐。可采取带状择伐及小块状皆伐的方式进行采伐,应根据山场实际的情况设计公益林采伐的面积。伐后必须进行针阔混交林及阔叶树的更新,以加速林分的自然演替。对于散生木的采伐,一般其择伐的株数蓄积或强度应小于或等于15%(自然保护区外的散生林木采伐除外)。
2.3 建立社会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制度,实现社会反哺林业的发展目标
按照“服务于社会、取之于社会”、“谁受益、谁补偿” 及立足自身的等原则,建立生态公益林的补偿由受益单位补偿、经营者自我补偿、财政补偿等多层次的补偿体系。以下对受益单位补偿、经营者自我补偿2种补偿方式进行介绍[5]。一是受益单位补偿。为保障林权所有者的权益,建议按照生产经营的状况,对电站、水库等生态公益林区附近的受益单位进行生态补偿费的征收,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林权所有者补偿,调节生态林林权受益者与所有者经济利益的平衡。二是经营者自我补偿。在保证生态公益林的最大防护效能不会受影响的前提下,通过开展适度的抚育间伐、更新择伐等必要的经营管理活动,使经营者在其拥有的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后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6]。
2.4 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各种有效的管护形式,寻求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
一是乡村林场管护。对于乡村林场,由于其生态公益林面积小,分布分散,其管护方式可以选择将管护费用拨付到林场由村集体统一选派护林员进行管护。二是责任目标管护。根据生态公益林的管护难易程度、交通条件及分布状况等,对需要管护的责任片区科学合理地进行划分,以确定责任区的林种、面积、权利、报酬、树种、责任等,护林员的选聘应张榜公布,进行公开竞聘,择优录取,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应签订管护合同。三是联村管护。管护水库库区周围的生态公益林时,为避免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过多耗费,应联合起来成立管护领导小组,进行联村管护,共同对库区森林进行管护[7]。
3 参考文献
[1] 杨红素,陈序东.寿宁县林业气候资源分析[J].福建气象,2008(4):45-46.
[2] 杨富贵.生态林保护利用以及补偿资金发放管理的对策探讨[J].防护林科技,2006(5):68-70.
[3] 卢春英.龙岩市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与保护对策[J].防护林科技,2005(3):98-99.
[4] 徐金富.论衢州市柯城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建设[J].安徽农业科学,2010(12):339-340.
[5] 熊嘉武.广西柳州市柳江河上游生态公益林保护初报[J].江西农业学报,2011(3):161-164.
[6] 翁友恒,刘荣峰,黄先发.福建省江河流域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研究[J].林业勘察设计,2004(2):63-68.
[7] 梁文慧.论闽江流域生态林保护工程建设[J].华东森林经理,2002,16(1):3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