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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主的发展,公众知情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过度紧密、开放的生活模式使公民隐私大量曝光,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冲突在所难免,公权力的介入将其提升至宪法层面。由于法律权利内部的诸多因素导致冲突频现,这种冲突既表现在公法领域也表现在私法领域,并按照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和权利的限制组成冲突的结构范式。要协调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冲突,即应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分别设计实质和程序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