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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外国公民身份和移民部近日调高了外国公民申请加拿大签证的申请受理费,从2004年2月23日开始,新的收费标准开始生效。
根据加拿大驻华使馆的公告,申请服务费用为如下:
移民服务
独立移民550加币或3,465元人民币;商业移民为1,050元加币或6,615元人民币;随行家属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为550加元或3,465元人民币;22周岁以下的受赡养子女为150加元或 945元人民币。
永久居住权费
每位申请人(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为975加元或6,140元人民币;
访问者(临时居民)服务
临时居民签证申请,一次入境签证为75加元或470元人民币;多次入境签证为150加元或945元人民币;全家最高费用为400加元或2,520元人民币;过境签证(停留不超过48小时)者无需费用;学习许可为125加元或790元人民币;工作许可为个人150加元或945元人民币。
其他的服务还有临时居民特许为200加元或1,260元人民币;
认证、补发移民身份证件为30加元或190元人民币;旅行证为50加币或315元人民币。
据了解,申请受理费的付费方法在中国只限加元(CAD)和人民币(RMB),其他种类货币均不接受。付款方式可汇款也可交现金。用加元付费可使用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国际汇款单或现金。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和国际汇款单必须将准确的钱数汇寄给″the Receiver General for Canada″。所有这些都必须有一年的有效期并能在一个指定的加拿大银行分支机构进行流通。加拿大使馆不接受汇寄给″加拿大使馆″或″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的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或国际汇款单。
用人民币付费可使用中国邮政汇款单(PMO)或现金。加拿大使馆只接受数目准确的汇款单,该汇款单必须汇寄给″加拿大使馆签证处″。还必须在汇款单(PMO)上用中文和拼音明确标出自己的姓名,同时还应清楚地标明出生年月日。一份清晰的汇款收据复印件应作为付费证明附于申请内。
用人民币或加元现金付费的必须由个人亲自到加拿大使馆递交申请材料时一并交纳。不能在信件中夹寄现金。任何所付费用数目不准确的申请都将被退还给申请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