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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体”“用”结合的理念,提出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理论上互释、实践中互构的观点,以期消除公民社会权与社会救助概念上的模糊与分歧,促使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在完善社会救助模式的同时,并推动公民社会权各权项的协调。这种互释、互构不仅使社会救助有效地发挥其保障公民社会权的作用,还促成公民社会权对社会救助的导航和标引,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