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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洪湖市建立机构编制绩效管理制度,将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并制定了机构编制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分为制度执行、机构管理、编制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等5大类。分别考核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事项的执行情况,按规定设置机构情况,用编核准制度执行情况,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编人员管理,编制簿证管理,编制实名制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工作等。此外,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行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