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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一件“小事”显出名片的“新用途”。
交换一张名片,交往一个朋友。人们为联系方便,似乎都有自己的名片。
说起名片,就想起央视一次春节联欢晚会上的小品:坐火车公干,两人闲得无聊,就拿出各自保存在身边的名片,玩起“比大小”的游戏。在普通人手中,名片或许是一种资源和财富;在商家手中,名片或许是给当权者送礼的工具。
在香港,一件“小事”显出名片的“新用途”。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凭一张小小名片,代替入息(收入)证明,于4月中旬引发香港政坛乃至社会一场大风波,扰攘一时,只是后来甲型H1N1流感袭港,喜新的香港人才将话题转移。
2个月前,苏锦梁家中的菲佣要续期留港工作,于是向香港入境处申请,按规定,雇主必须向入境处递交自己的纳税单、薪俸结算书、银行存款证明等文件,以表明自己有足够支付外籍佣工的工资。苏锦梁却交给那位菲佣一张自己的名片。入境处竟然也接纳以名片作雇主的一系列证明文件。有人将此事向香港传媒报料,结果引起社会一片哗然。
苏锦梁2008年8月加入香港政府工作,月薪为22.3万港元,加入政府工作前夕,发生过“隐瞒加拿大国籍”事件,后又发生“找政务官写讲辞”事件,一再引来社会舆论的非议,被称为“惹火尤物”。这次名片事件,再度引火上身。其实,入境处需要的数据,政府一个副局长都是公开的,在网上都能查到,在内地人看来,香港人似乎是小题大做。但香港人却认为,这位官员有滥用政府高官特权之嫌。
有学者说:“都什么年代了,号称国际大都会的香港,还有什么比发生这种事情更匪夷所思呢?三四十年前,仍是特权横行的时代,一张权贵的名片,令人望而生畏,继而后门洞开,手续畅通无阻。今天居然还有官员以名片招摇,享用特权,高层官员竟然还为其掩饰说项,把政府的声誉全押了上去。”
有媒体评论说:“副局长上任七八个月,每月都收到入息单据,这样的证明有七八张了,何须动用那张尊贵的名片。舍入息证明而用名片,是要体现权力背后的虚荣。以名片代替入息证明,肯定超乎操作层面,而涉及原则问题,特别是官拜副局长,此举一定予人摆款、摆官威的感受,因此招来非议。香港是法制社会,凡事讲究章法,无论达官贵人抑或贩夫走卒,都要遵守,没人能享有特权而凌驾法律之上,这是香港社会的核心价值。”
有读者调侃说:“特区政府应就此事发出指引,教导属下高官如何正确使用名片。名片一般派给跟你有业务来往的机构,不能派给政府部门作身份证明文件用。名片可以当签名用,例如留给你所欣赏的食店,以示到此一游,但不能当会员卡之用。名片不能作为银行户口存款证明,除非是精子银行。名片代表阁下服务的机构,名片滥用是政府的尴尬。”
50岁的苏锦梁,是香港建制派民建联的要员,有舆论认为,这是一次反建制派找准机会向亲政府力量的抨击。其实,这原本就是一处软肋,被抨擊有理。事后,苏锦梁多次公开道歉,承认“处理粗疏”。这一认“错”,又引发新一轮批判潮。苏锦梁不懂避嫌,如果只是政治敏感度不足,事态还算单纯,如果以为凭借官员名片就能得到方便,事态就令人担心了。因此,不在于是否“粗疏”,而是完全不应该这么做。
入境处高层事后解释,只是以酌情权处理苏锦梁的申请,并没有不妥。这一荒谬解释更引起市民不满,不少市民讲述自己的经历,说入境处处理他们的申请时,对文件证明的要求极其严谨,稍有不足,就要一次次回家补取。入境处处理申请肯定有酌情权,但为什么普通市民无法享受,副局长却能凭名片得到酌情权?这就违背人人平等的原则,运用酌情权的原则,不应该凭高官的名片来判断,否则就显示了高官凌驾规章制度之上。
香港政府多位官员对笔者说,这一事件给官员一个警钟,就是问责制官员在处理私人事务时千万留神,绝对不能与自己的职权攀上任何关系,以免被指有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在处理官员私人事务时,万万不能出现官官相护而放水的情况。社会对问责制官员期望颇大,即使官员并没有想到特权,但会让人产生误解的,也要力求避免。
这件“小事”值得内地官场中人细细咀嚼,正是见微知著:“以小明大,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