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行

来源 :清明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papalong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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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多年前,他们考上了一所奇怪的学校。
  这所师范专科学校的校训,也即校规,是直白得令人生厌的“三不准”:不准抽烟,不准喝酒,不准谈恋爱。
  这三不准,不仅在全校大会和班主任的训诫中被频频提及,还写得到处都是,几乎遍布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教室、操场、食堂、大会堂、学生宿舍,甚至厕所,都刷上了“三不准”的标语。直至今日,罗世峰他们的脑海里,那些红色油漆醒目地刷出的标语,还会清晰地浮现。“抽烟伤身,喝酒乱性,谈恋爱影响学习!”“一心扑在学习上,三个不准要牢记!”“烟酒绝对不碰,恋爱以后再谈!”“谁要违反三不准,辜负爹娘辜负党!”特别有意思的一条,估计令该校所有的学生都终生难忘:烟酒是魔鬼,恋爱是化妆成天使的魔鬼!
  校长是个娃娃脸的大胖子。每次全校大会,他都会有一个小时以上的讲话。讲话内容,基本都是围绕着“三不准”。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例子信手拈来,却始终紧扣主题,深入而浅出。仿佛古往今来天上人间,最堪比洪水猛兽的,就是抽烟喝酒谈恋爱这三件事;似乎同窗共读晨钟暮鼓,必须警钟长鸣的,也是这三件事;好像人类七情六欲,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学习知识培养能力师生关系同窗之谊,重中之重便是这三件事。校长的讲话,内容丰富,充满热情,与老师们枯燥乏味的讲课不可同日而语。可惜这样的大会,一学期最多三四次,不能形成常规,令莘莘学子意犹未尽,深感遗憾。
  人生在世,能遇上这样口才超群又具真性情的校长,真是三生有幸,须仰视才行。然而,他在广大学生心中,地位却并不崇高,反倒被暗中鄙视。
  原因何在?
  罗世峰这一届学生入学不久,有关校长“选妃”的消息便不胫而走。
  校长不是给自己选老婆,而是在学生中为他的两个儿子物色了两个面容姣好身材出众的对象。其中一位,就是罗世峰和吉光宇的同班同学平婷。
  三十多年后,罗世峰、吉光宇和华丹丹、许佳雯在常山脚下聚会,说起当年的校花平婷,还都唏嘘不已,扼腕叹息。
  常山脚下,树木参天,凉风习习。蕈油面是这里的特色,这种长在松树干上的菌子,有着要命的鲜美味道。将其用菜籽油熬制,作为面浇头,那真是天下第一等的美食。三十多年前,罗世峰他们就会经常到常山脚下来吃上一碗。从学校到此,须步行四十分钟。这路不近,但是为了吃一碗鲜到骨头里的蕈油面,走再多的路也值得啊!
  相隔三十多年,常山脚下的露天蕈油面大排档竟然全无变化。人们坐在树荫下,点上一碗面,呼呼吃光了面条,再把面汤也喝尽了,然后心满意足地擦擦油嘴,再要一杯常山绿茶,慢慢喝。壶里乾坤大,杯中日月长,谈天说地,不亦快哉!
  华丹丹戴了墨镜,其实只是为了挡住眼角的皱纹。是啊,五十多了,这张脸实在是不堪啊!她比平时早起了两小时,梳妆打扮,想用粉底来掩饰岁月的痕迹,却发现完全是徒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真是感到沮丧。她突然有点后悔,觉得不该应了这约。扛着这样一张老脸,去见昔日同窗,会不会吓着他们?曾经留在他们记忆中的那点美好,会不会因此烟消云散了呢?要是有一张面具就好了,戴上它,让自己躲藏起来,躲在三十年前。哦不,哪怕是躲在十年前,也比现在这样好啊!对女人来说,三十多年的光阴意味着什么?十年都是大不一样啊!她凑近镜子对自己说,去年还没有这个老年斑的呀!
  她用了一点遮瑕膏,蓋住了讨厌的老年斑。好在,她的皮肤很白。她选了一件低领口的上衣,胸前白皙得像月光一样明亮,这给了她一丝安慰。她一直都是喜欢自己的身体的,虽然皮肤早就不像年轻时那般紧致。要是不看脸,只看皮肤的话,不一定输给小姑娘呢!皮肤给了她一点自信。要是脸也像身上一样白一样干净就好了!她想。
  “把墨镜拿下来吧!”许佳雯说,“这里一点太阳都没有,你挡着半个脸,跟你说话太别扭了!”
  罗世峰和吉光宇都看着她笑。他们当然知道,她为什么始终戴着墨镜。罗世峰想,她其实可以不戴的,到这个年纪了,脸上有皱纹很正常,没皱纹才不正常呢!看到上了一点年纪的女人,脸还整得光光滑滑得像个剥壳鸡蛋,那才别扭呢!甚至是恐怖的。什么年纪,就该拥有什么样的脸。
  华丹丹取下墨镜,罗世峰心念一动。一是惊叹于时光的无情,竟将这张曾经熟悉的脸蛋,蹂躏成这副模样!二是毕竟在这双眼睛里,看到了往日的光,那是他业已失去的青春和铭刻于心的迷茫啊!
  “老了,难为情!”华丹丹说。
  她为自己的苍老感到羞愧和自卑。其实她不必如此,因为和她一起坐在斑驳树影里的二男一女,又何尝不是如此?岁月从来不会饶过任何一个人,时光不仅涂改着人们的容貌,也把人心灵里的骄傲碾碎。
  许佳雯摸了一下自己的脸,说:“我这张脸,才对不起人呢!”
  两个男人笑笑,无意参与容貌的讨论。
  “你们男的就是不一样,看上去都没怎么变!”华丹丹说。
  “是啊,男人五十还是一朵花!”许佳雯说。
  罗世峰说:“我三十几年前就这么老了吗?”
  三十几年前,他们四个人有一张合影。昨夜,吉光宇特意翻出了这张照片,它在一个月饼盒里沉睡多年,纸质已经发黄。照片上四张青春的脸,让他很是伤感。照片上的他,还是他吗?这是比他儿子还要年轻的一个男人啊!
  罗世峰说:“梁遇春说过,一个人在青年的时候死去,他留在世上的形象,就永远是个青年。”
  “啥人?”许佳雯说,“啥人是梁遇春?”
  罗世峰说:“是五四时期的一位作家。”
  华丹丹说:“他是对的,我很赞同!我知道,英国诗人济慈墓上的鲜花始终是最多的。许多人去他墓上拜谒,不见得完全是因为仰慕他的诗歌才华,可能更因为他年轻英俊。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死了,所以济慈这个名字,就和年轻英俊连在了一起。”
  “那是拜谒青春,向年轻致敬!”罗世峰说。
  “我们都没有机会了!”吉光宇说。   许佳雯说:“我觉得老了也蛮好的,每天忙忙碌碌,也没有空烦恼。要是现在让我再回到二十几岁,我还不一定肯呢!”
  华丹丹说:“你这话说得不真诚。不可能的,没有一个人不喜欢年轻的时候。要是能让我回到二十几岁,我可以什么都不要!”
  罗世峰还沉浸在刚才梁遇春的话题里,他说:“等七老八十的时候还不死,就是老不死。老而不死是为贼,活到那时再死掉,活着的人凡是想起你,就是一个跌跌撞撞的老家伙,再也不会想起你年轻时候的模样。好像你从来都没有年轻过,一直就是一个老家伙!”
  吉光宇后悔没有把昨夜翻出来的老照片带来。要是现在把照片拿出来,大家都来看一看,一定会有更多的感慨。
  华丹丹是个有心人,她从包里取出了一本影集。“要看看我们那时候的合影吗?”她说。
  许佳雯急急地抢过华丹丹手上的影集翻了起来。
  “这不是平婷吗?华丹丹,你怎么会跟她一起拍过照片?”许佳雯说。
  “一个班里的同学,合影还不是很正常?”华丹丹说。
  许佳雯说:“那她对你不错。她看到我,总是眼睛长在额头上,就当没看见一样!”
  照片上的平婷,真是一位绝色美女啊!影集传到罗世峰手上的时候,他盯着平婷的照片看,仿佛能看出她嘴角流出的笑意。
  谁都不晓得,罗世峰给平婷写过信。
  第一封就是求爱信。在信里,他抄了两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他不敢写得过于直接,尽管如此,这封信也足以传达出他求爱的信息了。
  这是他的秘密。没有人知道他给平婷写信,包括吉光宇。
  罗世峰知道这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他连平婷给他回信的奢望都没有。因为平婷不是普通的同学,她是校长选定的准儿媳。罗世峰的举动很鲁莽,甚至荒唐。难道说,平婷接受他的求爱,由校长准儿媳的身份自贬为一名普通学生的女朋友,这样的事会发生吗?
  不可能的!罗世峰对自己说。
  写这样一封信,也许只是身不由己。或者说,只是一种冒险吧!他只是让自己心跳。信寄出之后,他每天都在等待,不是等待奇迹的降临,而是知道,总会有一种东西,黑压压地落到他头上。这所学校,被“三不准”的标语包围,写一封情书这样的举动,会给自己带来什么,他无法预料。但他可以预料到的是,一定会是一场暴风骤雨。
  他很害怕,但一点都没有后悔。
  一天天过去了,风暴没有来,出奇的平静让他竟生出了无比惆怅。
  晚自习的时候,教室里不见平婷的身影。罗世峰感到整个世界都是空荡荡的。想到此刻,也许她正在校长的家里,与她相伴的,是校长的傻瓜儿子——那个人傻不傻,罗世峰并不知道,傻只是他的想象,他愿意把校长的儿子想象成一个傻子。平婷和那个傻子在一起,并将永远在一起,这让罗世峰的心为之一颤,疼得紧缩了起来。
  他又给她写了一封信。
  不再抄写莎士比亚,而是用酸溜溜的语言讽刺了她。“跟一个傻瓜度过一生,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谁比你更加不幸!这是新时代的包办婚姻,封建糟粕阴魂不散!”他在信里写道。
  平婷没有像他想象的那样骂他,更没有给他回信。她的脸上,丝毫看不出受了侮辱的痕迹。如果有一颗晶莹的泪珠从她眼睛里流淌出来,都会让罗世峰的心感到稍许的踏实,可她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目光清纯,仿佛一尘不染的泉眼。
  在他们学校,有人曾因为谈恋爱闹得满城风雨。
  那是外语系的两名学生,他们在常山上的一座亭子里被抓到了。巡逻队打电话给学校,让学校去领人。
  也许他们真的没做什么。被抓的时候,虽然神情慌乱,但衣衫整洁,头发都没有丝毫的零乱。他们矢口否认谈恋爱,只说是在清风亭里以普通同学的身份讨论学习而已。谈学习?为什么不光明正大地在教室里,或者图书馆?为什么要在月黑风高的荒郊野外?而且孤男寡女?
  老师分别给两位同学做工作。女生那边坚贞不屈守口如瓶,始终不承认有超越正常同学关系的行为。
  “要是他承认了呢?”老师问女生。
  女生说:“不可能。没有发生的事,怎么可能承认!”
  “心理上也没有吗?”老师又问。
  女生说:“没有!”
  老师说:“就算你没有,你能保证他也没有吗?”
  女生当然不能保证。
  “他有就不关我的事了!”女生说。
  可是,男生却承认了,说自己不光在心里爱着女生,而且那晚在清风亭里,他还伸手摸了女生。不仅摸了她的手,还摸了绝对不该摸的地方。
  “你敢肯定你们连手都没有碰一下吗?”老师问女生。
  女生犹豫了一下,似乎感觉到男生也许说了什么。
  但她还是点了点头,说:“嗯。”
  “点头是代表有身体的接触呢,还是没有?”老师让女生确定。
  女生的眼泪流了下来,说:“又不是我!”
  老师说:“他什么都说了。他说不仅拉了你的手,还摸了你。摸了你这里,还有那里,对不对?”
  事已至此,女生不能再否认。她只是哭,什么话都不想再说。
  “我没有!”女生突然说。
  老师说:“你的意思是,只是他摸了你,你没有摸他,这跟你没关系,是吗?”
  女生点了一下头。
  老师说:“这样问题就严重了,他这是耍流氓。这就不是违反校规的问题了,问题要严重得多,这是刑事犯罪,要抓起来的。你要撇清关系,他的行为就构成侮辱妇女罪,强奸未遂也够得上的。这是要坐牢的,枪毙都有可能!”
  女生吓得不再哭,眼睛睁大了,仿佛眼珠子都要掉出來。
  “只要你承认,你们是在清风亭谈恋爱,那就是违反了‘三不准’。作出深刻检查,保证不再犯,事情也就过去了!”老师说。
  老师很爱护学生,他暗中将男生的行为隐去,只向系里汇报,这二人是躲在幽静处谈恋爱,并没有过分出格的举动。而且他们已经认识错误,表示一定挥剑斩情丝,痛改前非。因此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理所应当,不能一棍子打死。   男生女生在全校大会上宣读检讨书的时候,罗世峰恍然觉得,站在台上的男生,其实是他自己。如果平婷把他写给她的信交出来,那么,他也一定会像台上的男生一样,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大声读出自己的检讨书。他没有紧张,也不恐惧,反倒有一种奇妙的快乐,在心头烟一样弥漫。
  可是,假如这是真的,他有了上台公开检讨的机会,平婷会站到他身边吗?不会吧!又不是她给他写信,她只是揭发了他的无耻行为,需要作出检讨的是他,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女生宣读她的检讨书的时候,罗世峰又为自己感到庆幸。他的心中,突然涌起了对平婷的感激。他感谢她没有把信交出来,一封都没有。她仿佛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所有他写给她的信,不管是求爱也好,讽刺挖苦也好,都被这个洞穴吸了进去,旋转着,消失了。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如果他给平婷写信的消息传开,将会怎么样?也是写一份检查上台当众宣读吗?不会的,罗世峰知道,他一定会得到严厉得多的惩罚,因为平婷不是普通的女生,她是校长未来的儿媳妇啊!
  会被抓起来,会坐牢吗?至少也会被开除吧?设想着种种恶劣的后果,罗世峰不寒而栗。
  平婷的若无其事,让罗世峰产生了无比的感激,她真是不一般的女人!她貌美如花,又神秘难测。她不仅让他感激乃至崇仰,也更让他魂牵梦萦。
  在校的那几年,罗世峰就像一只气球,被暗恋充满了。他飘飘忽忽的,既升不到空中,也沉不到地上。他迷失了自己,丢失了自己的重量,丢失了自己的存在。所有的感觉,都围绕着平婷,所有的甘苦,都因了平婷。如果没有平婷,他会是另外一个人,会过另外一种生活。
  他也许会谈一次正常的恋爱。
  他看着摘下了墨镜的华丹丹,她白皙的皮肤像反光板一样炫目。他喜欢白皮肤的女人,肤白便给人洁净的感觉。像华丹丹这样白,实在是少见。他眯起眼睛,认真地打量了一下华丹丹,好像这才第一次认识她。
  虽然早过了徐娘半老的年龄,简直是迟暮了,但华丹丹的身上,依然散发出女人特有的风韵。她的笑容,展露了她同样洁净的牙齿,白而整齐。眼睛不大,却是灵动的,有内容的,经得起看的。罗世峰的目光忽略了华丹丹脸上的皱纹,只看到她仿佛会说话的眼睛,以及整洁的笑。
  离婚已经三十年了,一直都过着单身生活。罗世峰的身边,突然有了春风一样的女性温柔,他竟然有些不自在起来。刚才还舒适地岔开两腿,突然就收回了放肆的姿势,将坐姿调整得略有些拘谨了。
  当得知华丹丹的丈夫已于十年前病逝,罗世峰的内心竟有了一阵欣喜。就像他当年第一眼看见同学平婷一样。
  五十多的年龄,突然间有了少年的情怀。罗世峰回想起三十多年前,他们四个人经常这样一起跑出校园,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也这样一起来到常山脚下,吃了蕈油面,泡上绿茶,在浓荫下聊天。这些,曾经在罗世峰的生命里,是真实发生过的吗?那时候他们都只是二十出头的年纪,青春铺张得无法消费。他们四个人在一起,简直是四小无猜,似乎并没有太意识到他们的青春,也没有意识到性别的存在,懵懂又混沌。彼此肯定是有吸引的,然而更似亲情,更像是兄弟姐妹,聚在一起,没有生疏隔阂,没有猜忌。至少对罗世峰来说是这样的。他在三十多年后眺望从前,发现与华丹丹、许佳雯、吉光宇四个人相处的时光,自己真的仿佛只是一具躯壳活动于其中。他的心呢?他的心那时候被魔鬼导引,带到了一个幽暗绝望的地方。在那个秘密的角落,他被平婷裹挟,被她没头没脑地笼罩。而那一份迷恋,又是多么无望啊!要不是为邪恶的力量左右,他又怎么会对华丹丹和许佳雯视而不见呢?
  吉光宇倒是说过这样的话。跟罗世峰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他说:“要是她们漂亮一点,我們可以一人一个!”
  吉光宇说的她们,当然是指华丹丹和许佳雯啦。
  她们漂亮吗?罗世峰当年似乎想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他甚至都没有把她们当成异性。因此当班主任时老师有天找他谈话,让他注意一点自己的行为时,他有些愕然。“你们四个人总是在一起,不太好吧?”不好在什么地方,时老师没有说。因为在她看来,四个人虽然常在一起,却也似乎并不像是谈恋爱,校规上并没有说男女同学不可以在一起。但是,走得太近了,难免日久生情,时老师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
  时老师并不知道,罗世峰的世界,已经被平婷填满了。要是没有平婷呢?
  会吗?时隔三十多年之后,罗世峰问自己这个问题。
  那么,他们四个人将如何组合?
  罗世峰看了看华丹丹,又看许佳雯。许佳雯说:“你这样看我干什么?要是知道你会这样看我,我就把粉底涂厚一点了!”
  许佳雯说话还是跟年轻的时候一样,很直率,也很滑稽。她脸上的那些雀斑,好像是随着年岁的增长在扩大,也变得更多了。年轻的时候,雀斑是可爱的,密密地星聚在她鼻子周围,就像漫画上的西方小女孩,看上去就是一副机灵调皮的样子。但是现在,雀斑黑乎乎的一片,让五十多岁的许佳雯显得十分憔悴。女人还是要白,看上去洁净——罗世峰心想。
  罗世峰是不会选择许佳雯的,许佳雯显然也更喜欢吉光宇。吉光宇当年曾对罗世峰说,要是她们漂亮一点,那他俩就一人一个。那么,如果她们漂亮一点,吉光宇会选谁呢?当年罗世峰没有想,这个问题跨越了三十多年的时光,现在摆到了他面前。
  有人走过来,要为他们掏耳朵。这是一个年轻健壮的女人,她表情诡秘地说:“掏过耳朵没有?很舒服的!”
  吉光宇说:“谁没掏过耳朵呀!”
  “要是耳朵一直不掏,耳屎早就把耳朵塞住了!”许佳雯坏笑着说。
  健壮的女人说:“不一样的!就像人,不是跟所有的人睡都一样,感觉不同的!”
  罗世峰觉得她说得很色情,而她黝黑粗壮的样子,跟她眉眼间传递出来的情色意味很不协调,因此给了他一种很不舒服,甚至是恶心的感觉。
  他转眼去看华丹丹,发现她的眉头皱了起来。他感到欣慰,因为他知道,华丹丹也有了同样的感觉。   “我们不掏,你走吧!”许佳雯说。
  健壮的女人很不情愿地走了。走开前,她撂下一个问题:“你们说,掏耳朵的时候,是挖耳勺舒服呢,还是耳朵舒服?”
  “这个人很流氓!”她离开之后许佳雯说。
  吉光宇笑了,发出鸭子一样的笑声。罗世峰觉得,他这样笑实在是很猥琐。
  只有许佳雯和吉光宇两人笑个不停。罗世峰没有笑,华丹丹也没有笑。
  华丹丹抬起头,仰望遮天蔽日的绿叶。香樟树叶细碎地筛着天空,把绿色的光投射到了每个人的身上。罗世峰发现华丹丹颈间的皱纹,像揉皱了的棉布一样。他不由得一阵悲哀,为时光之无情,为女人,为青春,也为自己。
  罗世峰与他早已离异的妻子,是经姑妈介绍认识的。姑妈像职业的媒婆一样夸赞女方,把她说得就像仙女下凡一样完美无瑕。姑妈在罗列其优点的时候,罗世峰看着她的嘴,她的嘴唇灵巧地动着,浮夸的语言令他想起苏州评弹里炫耀传统美食的段子。
  他觉得介绍对象是一件很荒唐的事。然而姑妈说,找一个对象结婚,只有介绍才靠谱。因为恋爱都是盲目的,不是有谁说过吗,恋爱中的男人和女人,智商都是零。罗世峰知道,这是培根说的。姑妈说,零智商的人,能找到好的对象吗?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只有见多识广的亲人,真心为你好,才会理性地帮你选择,才会真正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最好的,才是最适合你的。恋爱是什么?它能当饭吃吗?能保证你过上平安幸福和睦的生活吗?恋爱只会让你迷失方向。许多从热恋走入婚姻的人,不久就会发现对方光环全失面目可憎,于是吵吵闹闹鸡飞狗跳,苦日子在后头呢!而亲人好友介绍就不一样啦,不会找个残次品给你的,肯定帮你把好关的。先结婚后恋爱,才会让你倒吃甘蔗越吃越甜。
  不是因为被姑妈说服,而是她拿出来姑娘的照片给罗世峰看,他便勉强地同意见见。他发现照片上的人,那双眼睛,还有小巧的鼻子,跟平婷长得颇有几分相像。
  认识之后却一点都不来电。每次想要掉头走开的时候,罗世峰都以姑媽的话来劝慰激励自己。是啊,也许是倒吃甘蔗呢,虽然开始有点寡淡无味,没有激情燃烧,但是保不准以后越嚼越甜呢。至少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反倒能天长地久呢,也许彼此熟悉了之后相濡以沫妻贤子贵幸福生活万年长呢!
  和华丹丹、许佳雯、吉光宇做同学的时候,罗世峰甚至想过,自己以后不一定会结婚。他很难想象跟另外一个人朝夕相守,张着嘴打呼噜流口水磨牙,褪下裤子上洗手间,在家里打嗝放屁,无所顾忌的关系,说不上丑陋,也是俗气无趣到了极点。假如说,他爱一个人,比如平婷,他们结合在了一起,他会当着她的面放屁吗?她呢?她会趿着拖鞋蓬头垢面从他面前走过,也会把自己的脚搬到面前剪脚指甲吗?充斥着厨房油烟和那种家庭所特有的陈腐气息的空间,难道真的容得下爱情吗?他甚至觉得上床做爱,彼此脱得精光,都是令人羞愧的。所以理想的性爱,是在幽暗灯光下,做完之后,飘然而去。在寂寞空洞的心情下,期待下一次的见面,等待下一次的激情,这才是他的理想爱情。
  结婚不久,他们就分室而居了。他搬走了书房里的沙发,架了一张简易床。从此两人相敬如宾,慢慢就忘记了两个人是可以抱在一起的,肌肤相亲成了一件尴尬可耻的事。
  她抽烟很厉害,关上房门烟雾也会从门缝里渗出来。他厌恶香烟,找来一块汽车轮胎上的皮子,趁她不在家的时候钉在房门底下,把缝隙堵住了。
  她发现了,但是没说什么。
  后来她经常夜不归宿,他竟有了一点醋意。但他并无干涉,只是走进她的房间,拉亮电灯,看着空荡荡的一切发呆。房间零乱,衣裤袜子胸罩扔得到处都是。这是他的家吗?不,这只是她的房间,跟他没啥关系。但是,他又为什么心生醋意呢?为什么会若有所失呢?残留的烟,竟还熏得他睁不开眼。他眯起眼睛,打量着空空的屋子,真的是不知此处何处,今世何世了!
  姑妈说的优点到哪里去了呢?她没说的缺点,倒全冒了出来。就像这房间里随手乱扔的东西,一片狼藉。
  “哎,房产证能不能借我一下?”她的散发几乎挡住了半张脸,看上去就像一个鬼。
  “你要它做什么?”
  她竟直言不讳:“抵押。”
  “抵押给谁?”
  “朋友。”
  “为什么?”
  “我输了钱。”
  她竟然还赌,赌得要用房子来做抵押。这样的话她也说得出口,而且说得如此平静淡定,就像是问他要一支烟。
  “房子没了,我们住哪里?住到街上去吗?”罗世峰悲哀地说。
  “又不是卖房,只是抵押嘛!”
  “要是再输了呢?”
  “不会!”她自信地说,“不会那么背吧!运气总是有好有坏,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已经背得太久了,下来就该转运了,应该轮到我赢了。”
  罗世峰看着她,心里有了掐死她的冲动。
  “否则,我可能就回不来了!”她凄迷地笑了一下。
  站在他面前的人,因这一笑,突然变得弱小可怜。这笑容真的有一点像记忆中的平婷。罗世峰还是第一次发现妻子的弱小。她无力的身体,把无助彻底暴露在他面前。柔弱的,绝望的样子,竟反而让他产生了要保护她的想法。
  “多少钱?”他还是不想把房产证给她。
  “很多!”她耸耸肩,点上了一支烟。
  “十万,够吗?”
  她立刻摇了摇头。
  他答应给她二十万。
  “明天给我吗?”
  “后天吧!”
  “后天一定要打到我卡上!”
  他低沉地嗯了一声。
  她轻轻说了一声谢谢,就进了房间,关上了门。
  他的心有点疼。同时,也有了一阵奇妙的快意。毁灭的感觉,仿佛一张网,黑压压地从天而降,把他罩住,把这个家罩住,把一切都罩住。毁灭好啊,毁灭是解决所有困难和痛苦最好的办法。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都会因毁灭而终结,都会因毁灭而灰飞烟灭。也都会因毁灭而重生吗?   如果给这个房子点上一把火,那将是怎样的痛快?火呼呼地飘扬,吞噬一切。火是抹去一切痛苦和不堪的手,它埋葬理想,焚烧现实,将一切过错烧毁,不管是你的错还是我的错,不管是谁的错。
  兴福寺很大,也很有名。它就在常山脚下。常建的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就是描写这个寺院的。寺内有一棵巨大的樟树,为晚明江南名士钱谦益手植。钱谦益名重一时,但是在罗世峰他们看来,他更因柳如是而闻名。他大柳如是三十六岁,柳如是又是位名妓。相差三十六岁,一是大儒名耆,一是江南名妓,惊世骇俗啊。
  宿舍楼下有一棵千年红豆树,传闻钱谦益曾赠柳如是以红豆。红豆送佳人,此物最相思。但是红豆多年都不会结一次。这种红豆,与寻常所见还不一样,豆子有小手指甲那般大。偏偏罗世峰他们在校期间,红豆树结过一次红豆,整个校园都轰动了。先是有人在地上捡到,后来人群蜂拥而至,抢掠红豆,无所不用其极。不多时,红豆就被采摘殆尽了。
  罗世峰也得到了一粒红豆。但既不是他捡的,也不是上树采的,而是华丹丹送给他的。华丹丹又从何而来,罗世峰没有多问。他收下红豆,华丹丹说,某某给了她一颗,某某某又给了她两颗,她一共有了三颗,所以送一颗给他。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是要说明,虽是红豆,亦生南国,却与相思无关?还是要暗示他,追她的人也不少?
  罗世峰道了谢,转身就把红豆装入信封,寄给了平婷。收发室每天都很拥挤,寄信的、取信的,都在那里忙碌。罗世峰没贴邮票,直接把信投入了自己班级的信箱。红豆也和之前的信一样,如黄鹤一去,得不到任何回音。但他相信,平婷收到之后,一定不会把红豆丢弃。信纸可能会被她处理掉,或者撕毁,或者烧掉。但是,为什么要把一颗珍贵的红豆扔掉呢?罗世峰的脑子里,这个问题盘桓数日,想得他有点憔悴。如果没有丢弃,那么,她是放在钱包里,还是夹在一本书中?如果丢掉,又会丢在哪里?还是丢在不为人知的角落比较好,否则被人看见,定然捡了去。丢在草丛,它便发芽生根,抽枝长叶。春风夏雨,它茁壮成长。长啊长啊,长成了一株高大的树,结出满树果实。红豆如雨,天下相思。
  这是一座相思的城市。红豆树的根系在黑暗中蜿蜒,蛇一样游动,伸向无数隐秘的角落。地面上的树干撑着满树绿荫,在风中絮语欢唱,像阳光一样坦荡。但是,根的世界是幽暗无光的,根摸索着,爬行着,悄悄地纠缠,暗暗地在地下哭泣。
  华丹丹跪下来给佛像磕了三个头。站在她身后的罗世峰又一次看到了她滚圆的臀部。吉光宇和许佳雯也在看,他们也一定像他一样,将视线投向她的丰臀。许佳雯上前替华丹丹扯了一下裙角,她显然是担心裙子遮挡不住华丹丹的身体。它像饱满的桃子在树叶间膨胀。
  “你们两个一起磕头吧!”华丹丹爬起来对许佳雯和吉光宇说。
  “为什么?”许佳雯说。
  华丹丹神秘地笑了,说:“这里求姻缘很灵的!”
  “你个神经病!”许佳雯说,“花痴发了!”
  后来吉光宇问罗世峰:“你知道为什么华丹丹要让我和许佳雯一起拜菩萨?”
  “不知道!”罗世峰说。
  吉光宇说:“你不会不知道的!”
  罗世峰说:“真的不知道!”
  吉光宇说:“她是想把许佳雯推开,把我也推开。”
  罗世峰这才明白了。不过,他勉强地笑了笑,好像这事与他并无关系。“那你——”他说。
  吉光宇說:“要是她们漂亮一点,我们可以一人一个。”
  这话吉光宇说过不止一次了,罗世峰也从来没有往心里去。她们太普通了,普通到与他们之间失去了性别的界限。平婷才是漂亮的,才是女性的。当然,华丹丹的优点很突出,那就是她有着白皙的皮肤。但是这个优点对罗世峰来说,要到三十多年之后才真正发现。
  后来他们走出校园,不再四人同行。因为总是泡在一起,已经引起关注和议论。分头出发,到某个地点会合,然后该干啥干啥。
  “我们就像地下工作者!”吉光宇说。
  华丹丹笑得咯咯的,说:“又不是谈恋爱,为什么要这样鬼鬼祟祟的?”
  许佳雯说:“怕别人以为是呗!”
  “想要说,什么都可以说的。四个人都是男的,还可以说我们是同性恋呢!”罗世峰说。
  “亏你想得出来!”许佳雯说。
  吉光宇说:“所以时老师没有说我们是谈恋爱。她只是让我们注意一点,她说你们为什么呀,谈恋爱不像谈恋爱的!”
  “她也跟我说了,谈恋爱不像谈恋爱。”华丹丹说。
  许佳雯说:“每个人都说了。”
  “谈恋爱不好,不像谈恋爱也不行吗?”罗世峰说。
  不像谈恋爱,这是一种什么状态?毕业以后,姑妈给他介绍了对象,他们在一起的时候,罗世峰经常想起自己当学生时说过的这句话。不像谈恋爱,跟谈恋爱不一样,但是,跟不谈恋爱也不一样啊!那它是什么?它是像谈恋爱,其实不是,或者说,它虽然不是谈恋爱,却跟普通的同学关系又是不一样的。
  这像是说绕口令了,没什么意思。
  但是谁都没有说那以后我们不要总是在一起了,他们还是喜欢经常在一起。青春的寂寞,似乎因为在一起,就薄云一样淡了。尽管男女的界线早已模糊,但是,有异性的陪伴,依然是一件甜蜜美妙的事。他们没有清晰地意识到什么,只是喜欢这样,并且渐渐成为习惯,有了依赖,非如此不可。
  毕业三十多年后的聚会,仿佛打开了罗世峰心中的一扇门。这扇门,一直关着,木门斑驳,铜锁生锈。吱呀一声打开,整个房子都在摇晃,几乎要倒下来。推门而入,屋子里幽暗腐朽,像是有着死亡的气息,却又充满了冒险的诱惑。而那小巧的花园里,虽然杂草丛生,却开满了娇艳的花朵。草木的清香和花儿的芬芳扑面而来,酒一般浓郁——是三十年的陈酒啊,不饮而醉了!
  罗世峰仿佛少年,有了生命的欣喜。要是现在,华丹丹送他一粒红豆,他一定会把它握在手心,就像攥紧一颗宝石。为什么会将它随意丢弃?哦不,比丢弃更加不堪,简直是对红豆的亵渎。把一个女人赠送的红豆,转眼寄给另外一个女人,此行为之恶劣,谁都不会原谅。罗世峰不能原谅自己,他从自己的身上,看到了人性之恶。他从来都怀疑人性,“人之初,性本善”只是一个天大的谎言,他认为性恶论才是道出了生命的真相。文明的任务就是驯化野蛮,就是为了抑制天性之恶。他当年的行为,就是诸恶之一种,就是人性阴暗卑下的一种注解。   她其实大可不必用墨镜挡脸。她眼角的皱纹,令他震惊于时光的无情,却同时若电光石火,激活了他内心沉睡已久的激情。微量的毒药,或能给人带来邪恶的快感。她的沧桑,就是微毒。她沧桑掩盖不住的白皙,唤醒了他遥远的记忆,迷失的青春如语词混乱的诗歌,莫名其妙不知所云却洋溢着意外的精彩,叫人感受到更为广阔的诗意。罗世峰的目光,简直是放肆地停歇在华丹丹的脸上,她的眼睛,她猩红而起皱的嘴唇,她在绿色光线下明显精心梳理过的头发,是如此熟悉,又是那样的陌生。一只蝴蝶悄悄从她身后升起,在空中落叶一样翻飞。它是要栖上她的头发,还是落在她肩头?他的目光随着蝴蝶在空中舞蹈,仿佛他已经变成蝴蝶,为她身体的芳香所吸引,要落脚在她温暖的胸脯。兴福禅寺蒲团上饱满滚圆的臀部亦在幽暗的过去之海缓缓升起,宛若一轮满月。
  “你们还记得吗?”华丹丹说,“那时候,我就让你们拜一拜。兴福寺求姻缘很准的!你们偏不。要是你们当时听了我的话,现在该多好呀!”
  是啊,要是当年罗世峰的心不是被魔鬼俘获,他也许真的会跟华丹丹谈一场真正的恋爱。至少在毕业之后,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进行交往。然后结婚生子,然后,今天,他们也就会作为夫妇出现在这里,故地重游。
  然而这三十多年,可能成为夫妻的两个人,却生活在互不相干的世界里。只有自己的世界,才是生活的样貌。而他人的世界,是看不见听不到想都不会想的,简直就是不存在的。时间只在每个人的身边流淌,而自己的内心和皮肤之外,时间也在流动吗?也在裹挟着别人往前走吗?也会赐予他们短暂的快乐、虚幻的幸福,以及沉重的悲哀和痛苦吗?也会冲刷出他们皱纹的沟壑,将严冬的霜雪渲染于他们的鬓发吗?
  罗世峰绝望的时候,感到自己就像一个可悲的港湾,所有的垃圾都汇聚到了这个遭人唾弃的死角。他未见大海之大,又如何来评价自己的生活?他只是想离开那个垃圾场一样的地方,离开那熏人的腐臭,离开那肮脏得叫人恶心的起伏的浪波。可他不知道如何才能解救自己。他曾想毁灭自己,把自己弄死,死不就是解脱吗?升腾起来,像云一样飘在空中,不再与满湾的垃圾为伍。或者葬身真正的大海,在那清洁得犹如夜空的海洋深处化为乌有。
  哦,不,死的似乎不应该是自己呀!他产生过种种设想,要把妻子这个包袱扔掉。他的双手,有足够的力气把她掐死吗?看着她张开惊恐的眼睛,喉咙发出青蛙般的怪叫,他依然不会松手。他的双手,一定是被注入了神奇的力量,越是紧张恐惧,便越是像铁钳一样坚定地夹击,不会有丝毫的迟疑和懈怠。
  又是在高楼的阳台上,不动声色地站在她的身旁,假装与她一起看那无边的夜景。她抽着烟,烟像蛇一样将他缠绕,他看不见,但他闻到了。他只要突然出手,将她猛地一推,她就会像栏杆上的一盆杜鹃花,在夜色中跌落。从二十二层,一直坠落下去。二十层的窗口,也许有人会瞥见她的影子。他已看不到她的身影,仿佛她被黑暗吞没,已经无形,只有一声凄惨的叫,像拖着亮光的流星,在夜空划过。那么,十九楼、十八楼,或者更低的楼层,有人正巧站在阳台上,会不会看到有一颗流星划过?
  他的脑中翻腾着各种谋杀的片段,无法分清是做梦还是白日的胡思乱想。他的情绪极不稳定,忽而惊悚,忽而狂喜,忽而又怅然若失,仿佛丢失了自己。
  他果真在牛奶盒里灌进了鼠药,把它放在冰箱门最顺手的位置。她只要一拉开冰箱,就能很方便地拿到它。她喜欢喝冷牛奶,有时还会加入冰块。他试验了几次,拉开冰箱,取出牛奶盒,拧去盖子,往玻璃杯里倒入牛奶。他端起牛奶,没有闻到有什么异味。他甚至嘬起嘴,抿了一小口,牛奶似乎变得更香了。他把杯中的牛奶倒进了洗碗池,接着又将冰箱里的那盒牛奶也拿出来倒掉了。他的手有点颤抖,仿佛听到下水道里传出呻吟和诅咒。
  罗世峰完全没有想到,三年的短暂婚姻会如此轻松地结束。所有的惊悚都只是想象,无数凶杀的细节只是他一个人的脑力游戏和秘密。姑妈又抛出另外一套说辞,为她当初的“包办”开脱。她责怪罗世峰没有生出一个孩子来,“有了小孩,就不会离!人活着,还不都是为了小孩!”她还说人心隔肚皮,自古就是这样的,好好的姑娘,眉清目秀的,谁会想到她又是抽烟又是喝酒,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赌博这个东西跟吸毒一样,染上了就戒不掉。而且你见过谁是靠赌博发家致富的?一个人赌上了就完了!黄赌毒这些就是碰不得,姑妈恨恨地说这些,仿佛赌博的人是罗世峰。“离了好!离了好!”她说。
  离婚是妻子主动提出来的。罗世峰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他说。
  她说:“我们分开吧!”
  罗世峰无言以对,他们不是一直分开的吗?结婚没几天,他们就分开了,分室而居,就像是两个人合租在这套房子里。
  “我走了!”她冷冷地说。
  有一天,她带了个人来搬东西。这人衣冠楚楚,系着鲜红的领带,腕上戴着金表。他对罗世峰点了一下头,算是打招呼。然后他抱怨这屋子里怎么不开空调,“太热了!怎么受得了!”他解开自己的领带说。
  罗世峰看着他们把妻子的衣柜搬空。“走了!”她出门后又回过头来对他说。
  他在窗口看他们从楼道里钻出来,然后上了一辆汽车。这是一辆宝马越野,从小区狭窄的路上开走,仿佛是一路将两边的树和停着的汽车霸道地推开,呼啸着绝尘而去。
  她搭上了一个有钱人,他想。罗世峰有點失落,虽然早已形同陌路,但毕竟是本属于他的东西突然之间就归了别人。而且是个有钱人。是她将他抛弃了。她飞走了,也不问他是不是同意。她抛弃了他,也抛弃了这个寒碜的家。她再也不用回到这个家来,不再过夏天都没有空调的日子。他才是无用的东西呢!她把他扔掉,一点都不犹豫。他心里很是难过,想她这是给自己戴了一顶绿帽子呀!她在外面不知道干了些什么呢,也许一直都是在卖她自己,用她自己来当赌注,来偿还赌债。
  为她高兴吧。也为自己。罗世峰不想再继续难过,姑妈说了,赌博就像吸毒,是很难戒掉的。她还会赌,只会赌得更凶,因为傍上有钱人了呀,有资本赌了呀!   姑妈说得对,这样的女人就是祸害,谁沾上她该谁倒霉。宝马越野,腕上的金表,可能要不了几天就变成别人的了。她没有把家里的房子输掉,只拿了他二十万,她对他可是太仁慈了。罗世峰有理由感到庆幸,他真的涌上了一点感激之情,对于这个女人。她蛇一样游走了,他不应该感到高兴吗?
  他是不太喝酒的。为了庆祝,他在妻子(哦不,已经不是他的妻子了,只是那个女人)的房间里发现了半瓶威士忌,便窝在沙发里一个人喝了起来。窗台上有半袋薯片,还有一包牛肉干,也是已经打开的,都是那个女人吃剩下的。罗世峰把它们拿起来闻了闻,决定用它们下酒。
  吉光宇是班里个头最小的一个,他坐在教室的第一排。他很害怕讲《楚辞》的那个老师。老师姓彭,吉光宇背后叫他“喷老师”。喷老师大声吟诗的时候,嘴里的唾沫总是会喷到吉光宇的脸上。“坐在第一排真是倒霉!”吉光宇抱怨说。但他并没有听从许佳雯他们的建议,向班主任时老师提出来换座位。不是没有理由,理由总是有的,只要努力想想。那又是为什么呢?“算了!”吉光宇说。许佳雯不理解,说:“你又嫌他喷,又不肯换座位,搞不懂你!”华丹丹说:“你们男生有时候也蛮怪的!”
  罗世峰是知道的,吉光宇愿意忍受彭老师的喷,是因为他其实很珍惜第一排的位子。因为时老师上课的时候,他就可以近距离挨着她。
  “你这种单恋毫无道理!”罗世峰说他,“她比我们大十岁呢!”
  罗世峰说别人没道理,他自己暗恋平婷就有道理吗?他和平婷的距离可不是一点点,那起码是地球和冥王星的距离。
  但在吉光宇的眼里,时老师一点都不像是比他大十岁的人,而是一个清纯可爱的小姑娘。吉光宇认为,班长成大鹏也是像他一样喜欢着时老师的。他当然恨他,把他视作自己的情敌。他暗暗地恨着成大鹏,成大鹏并不知道被恨。吉光宇在暗处,成大鹏在明处,所以他对吉光宇的仇恨完全不加防备。吉光宇曾在学校收发室见到一封成大鹏的信,他趁人不注意拿来塞进了自己的口袋。他在厕所里把这封信撕得粉碎,扔进粪坑,觉得很解恨。他听罗世峰说过,私拆别人的信件是犯法的。他为自己的行为找到的借口是,他并没有拆开来看信的内容,而是直接把它撕了。“时老师说的”,这句话似乎成了成大鹏的口头禅,他不管说什么,都会来上这么一句,好像他做任何事,都是受命于时老师。好像没有了时老师的指示,他就寸步难行。“要不我们去问时老师,她一定会支持我!”成大鹏还喜欢这样说。看着他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吉光宇的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撕毁他的信件时,吉光宇是多么兴奋啊,仿佛是把成大鹏的身体狠狠地撕烂了!
  因为是班长的缘故,成大鹏接触时老师的机会比谁都要多。每次他在黑板上用粉笔写通知的时候,吉光宇都恨不得有一支枪,可以对准他的背影射击。显然他是刚从时老师那里来,他的脸上,泛着得意的红光。他不仅踌躇满志,而且脸上总是挂着倨傲的笑。尤其是跟吉光宇说话的时候,更是高高在上。没错,他的个头确实比吉光宇要高很多,但这不是他居高临下的理由。他的傲慢,不是生理上的,班长的优越感,时刻都像校徽一样别在他的胸前。
  时老师就是女神,她跟所有的女生都不一样。她的美丽,是在云端里的。她虽然近在咫尺,却可望而不可即。在整个教室里,吉光宇是离讲台最近的。她有时候讲着讲着,会走到讲台前面来。这时候,她的身体几乎要碰到吉光宇了。她身上的香气,他是真切地闻到了。可他非但没有大口呼吸,反倒屏住气不敢呼吸,乃至有了窒息的感觉。他迷恋这种感觉。每当这样的时候,他都感觉自己没有了重量,仿佛不是坐在教室里,而是飞到了云天上。是的,就是变成了一片白云的那种感觉。她是让他崇拜的,让他偷偷地喜欢的,决不可冒犯和亵渎。他曾经在她的课上,突然就勃起了。他将手伸进裤袋,努力要将它压下去。然而它非但不听他的话,反而更来劲了。越是压它,它就越是不服。它竟然趁他还没来得及松手就射了。他感到一阵眩晕,全身都像被电击一样又麻又酥。他羞愧而紧张,唯恐被谁发现。这堂课,他一直低着头。尴尬的是,时老师注意到了他的异常。她突然叫他的名字,让他回答她的提问。他的心怦怦乱跳。站起来回答问题前,他扫了一眼自己的裤裆,确定没有液体渗出,这才慢慢站起身来。
  一连数日吉光宇都萎靡不振。他无比自责,为自己的下流感到羞愧。他玷污了女神,他对不起她。如果他丑恶的行为被她知晓,她除了愤怒,一定会对他深感不齿,鄙夷得犹如面对一坨臭狗屎。她从此以后可能连他的名字都羞于提起。说他的名字,一定会脏了她芳香如花瓣的嘴。她也一定不會再正眼看他,因为他在她眼里,猥琐龌龊得就像一条蛆虫。即使目光扫向他,那目光也是鄙夷不屑的,充满了厌恶,叫他无地自容。
  不过没有人知道这肮脏的一切。罗世峰也不会想到在吉光宇的世界里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他只知道吉光宇喜欢时老师,只是喜欢,而并没有扮演一只癞蛤蟆。自从那次尴尬的经历之后,吉光宇不再把时老师挂在嘴上。他刻意回避提到她,好像一说时老师,就会暴露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时老师面孔一点都不胖,身上却很多肉!”许佳雯在公共浴室洗澡邂逅时老师后这么说。她的话又一次让吉光宇可耻地勃起。时老师丰满的裸体,便一直幽灵一样追逐着吉光宇。一度,只要他闭上眼睛,这个形象就会真切地出现。梦中更是经常光顾,令他烦恼和羞愧。
  虚幻的世界是如此真实,真实到他常常要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对时老师真的做了什么。每次梦中醒来,他都要费很大的力气向自己证实,那癫狂的情节只是梦境。当时老师拿着讲义飘进教室里来,或者与他在校园偶遇,他都会突然心跳加速紧张起来。他害怕她的目光,担心她也许会对他说:“你为什么要那样?”
  他甚至真的躲开了她。有次他在通往图书馆的路上,忽然看见时老师迎面走来。他未加思索,下意识地拐进了厕所。他丝毫没有便意,进厕所只是为了躲避。他在厕所里呆呆地立着,仰头看顶上的一方玻璃。天空因为玻璃上落着鸟粪而显得肮脏,肮脏如吉光宇对自己的认识。
  他竖起耳朵听厕所外来来往往的脚步,估计时老师已经走远,这才贼一样溜了出去。没想到时老师没有走开,她一直站在厕所外面,等着他出来。“吉光宇,不舒服吗?在里面这么长时间!”时老师说。   吉光宇因为她的问话而不再慌乱,不过他的目光依然在她的注视下躲躲闪闪。“没有,没有!”他说。
  “跟我到办公室去一趟,好吗?”尽管用了商量的语气,吉光宇还是紧张起来。什么事呢?他不好这样问,只能在心里问自己。可是自己又怎么知道答案!
  他跟在她的身后,这让他想起了妈妈。吉光宇从小就经常跟着妈妈去菜场。他提着篮子,跟在妈妈身后。而妈妈总是要他跟她并肩而行,她喜欢大手牵小手。可是吉光宇从妈妈手里抽走了他的手,他觉得跟妈妈在街上手拉手很难为情,他只愿意跟在妈妈身后。时老师的背影比妈妈要瘦削多了,线条优美而秀气,腰和臀像是被风吹着的葫芦,在藤架上轻轻摇晃。吉光宇的心思又不安分起来,丰满的身体在他眼前晃动,仿佛他的意识是可以将她身上的衣物全部脱光的。他狠咬了一下自己的嘴唇,才让心里的时老师将衣裳穿回身上。
  时老师脸红扑扑的,她把吉光宇写的一篇广播稿递过来,说:“你把它再誊抄一份,我寄给刊物发表。好吗?”她说话总是喜欢用商量的口吻,这让她显得慈爱和气。“就我一篇吗?”他问。“是啊,就你一个人。你写得很好啊!”她说。他受宠若惊,满心欢喜。他觉得时老师是喜欢他的,会不会在她心目中,他是最可爱的男生呢?比成大鹏还要可爱。
  他开心得连办公室的门都找不到了。“这里,这里!”时老师给他指明了方向。他连谢谢都忘了说,急匆匆地走出去。
  “等等!”她说。
  她拿起桌上的一颗糖,递给吉光宇:“奖励一下!”她的脸上笑开了一朵花。她的笑就像孩子一样快乐纯真。他接过糖,心里他也盛开了一朵花,心花怒放。
  他给罗世峰看时老师给他的糖。他不是炫耀,真的不是,而是难抑心中的喜悦,要拖一个人来分享。他入世未深,完全不谙世道人心。这样一颗糖,他只应该悄悄藏起来,一个人偷着乐。或者吃掉它,从嘴里甜到心里,让甜味渗透每一个毛孔。而不是告诉别人。谁会因此为他高兴?班里所有的人都不会。男生不会,女生也不会。没有人会因为他得到时老师的一颗糖而乐其所乐,人们只会因此而讨厌他,觉得他乐不可支的样子实在小题大做。
  不知道罗世峰是不是也心生了嫉妒。他并没有对吉光宇说恭喜你啊祝福你之类的话,也没有表现出艳羡。他只是冷冰冰地说:“你在她眼里就是一个小屁孩!”
  言下之意,时老师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小孩,所以才会给你糖。吉光宇深受打击。罗世峰的话,像一根蔷薇上的刺,将他欢欣鼓舞的气球无情地一戳,他就泄了气。他是以一个男人的姿态来喜欢她的,而在她眼里,他只是一个没性别的小孩。因为这样,所以才可以随便,才能亲近。可这对吉光宇来说,又是多么的可悲啊!
  他把糖纸剥去,就像剥掉她的衣裳。糖放进嘴里,却一点都不甜。是苦的,又苦又涩。
  许佳雯毕业后不久就结婚了,她是四个人中最早结婚的。她嫁给了一个机关里的小科长,这个人的长相跟吉光宇有那么一点相像。许佳雯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他,禁不住对他笑了。他问:“你为什么这样对我笑?”她说:“你很像我一个同学。”这种话,其实人们经常说,无非是为了套近乎。许佳雯这样说,自然引起了胡科长对她的特别注意。后来他对她说:“我们是一见钟情。”许佳雯说:“我可没有对你一见钟情呀!”胡科长说:“你刚认识我,就对我笑,好像是见到了老朋友一样。我也觉得我们应该是上辈子就认识的!”
  嫁人就是靠运气,男人好不好,谈恋爱的时候根本看不出来。胡科长绝对是一个好男人,除了上班就是在家,在家也不闲着,各种家务都干。做饭洗碗拖地这些事抢着干。养鱼莳花的风雅事,干得也有腔有调有滋有味。
  读书的时候,她哪里会有这样的奢望啊!要找一个这么重家庭把她当公主一样宠着的男人,做梦都没有想到过。要是当初吉光宇向她求爱,她会答应吗?如果华丹丹和罗世峰谈了起来,那么,她是完全有可能跟吉光宇凑成一对的。但那时候两个男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根本就不懂男女之事,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超越男女界限的行为和语言。许佳雯和华丹丹私下里说:“他们会不会是同性恋?”华丹丹笑了:“不可能的,亏你想得出来!”许佳雯说:“那他们为什么对我们一点兴趣都没有?”华丹丹说:“没有兴趣怎么会总是跟我们在一起玩?”许佳雯说:“在他们眼里我们跟男生没什么两样吧?”华丹丹说:“会不会是被‘三不准’吓坏了?”
  许佳雯是有点失落的。虽然在她眼里,吉光宇和罗世峰其实都不是很理想的恋爱对象。他们长得不算帅,也不是很有趣的人。她喜欢男人幽默。后来她嫁给了胡科长,对他样样满意,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他不够幽默。如果那时候有另外的男生走近她,比吉光宇罗世峰走得更近,她也许就不会总是跟他俩泡在一起。“看来我们没有女人的魅力!”她对华丹丹说。
  一度许佳雯赌气,表示不愿意再跟这两个男生一起玩了。两男两女四个人总是在一起,“谈恋爱不像谈恋爱!”时老师说得对。许佳雯说:“肯定很多人在背后说我们!”华丹丹说:“可我不怕呀,我们又不是谈恋爱怕什么!”许佳雯说:“我也不怕呀!但是——”华丹丹说:“但是什么?你是要他们追求你吗?”许佳雯说:“猫边上放一条鱼,它闻都不闻,是不是很丢人?”华丹丹笑得弯下了腰:“你要他们吃你呀?你不怕吗?”许佳雯说:“有时候想想,宁可被流氓一下也不要闻都不闻!”
  毕业三十多年后四人在常山脚下聚会,许佳雯看着吉光宇的脸,他下巴上不再像从前一样光溜溜,而是有了隐约花白的胡子。她对吉光宇说:“你跟一个人很像!”吉光宇自己没说什么,罗世峰问道:“像谁?跟谁很像?”許佳雯笑而不答。华丹丹说:“跟她男人胡局长确实有点像。特别是眼睛,都是小眼睛。”
  罗世峰说:“你是把胡局长当吉光宇的替身了!”
  许佳雯连忙否认:“不要这样说!这样说就变成了当年我追吉光宇,但是吉光宇不要我,我就只能单相思,最后没有办法,就找了一个像吉光宇的人,是不是?吉光宇你说,你是不是一直认为我暗恋你?你不会这样想吧?你们男人有时候是很会自作多情的!”   吉光宇说:“我没有这样想,也没有这样说。”
  许佳雯的男人早就由胡科长变成了胡副局长,大家当然都叫他胡局长,没有一个人会把那个副字也说出来的。她对这个男人是很满意的。在她看来,胡局长肯定比吉光宇好。虽然确实有一点相像,但是,老胡的身材要高大一些。吉光宇许多年不见,身体好像缩了回去,比原来更矮小了。如果现在让她选,两个男人里,她毫不犹豫地选老胡。
  华丹丹说:“胡局长是个好男人,他把你服侍得这么好,嫁到这样的好男人真不容易的!”
  许佳雯心里是觉得男人好,嘴上却说:“也没啥好的,就那样子。人老实,所以被人欺,混到快要退休了,还是个副的。”
  华丹丹说:“副的好。要是一把手,就没有时间在家里陪你了,不可能还买菜烧给你吃,还养鱼啊种花啊,把家里弄得那么好!”
  她们说这些的时候,罗世峰的眼睛一直盯着许佳雯看。他是有点不相信许佳雯的男人会对她这么好。如果结婚三十年那个胡局长一直都是包揽了全部家务,一直都把她照顾得好好的,为什么她的面容显得这样憔悴呢?应该是把她养得白白嫩嫩才对呀!相比之下,华丹丹虽然脸上有许多细小的皱纹,却是白白净净的,不像许佳雯那样满是黑气。罗世峰想,家庭里的事,根本就是不能跟外人说的。一个好字或者一个坏字,完全无法概括一个家庭的状态。好是怎样的好,坏又是怎样的坏,说起来可就复杂了。罗世峰自己的短暂婚姻怎么样?他从来都不跟任何人说。作为婚姻介绍人的姑妈其实也知道得不多,她只晓得女方染上了赌博的毛病。至于两个人之间又发生了什么,说给别人听又有什么意思?
  吉光宇跟罗世峰一样,也不愿意谈论自己的婚姻,尤其是在这样的聚会上。三十多年没见,重新聚到一起,自然更多的是追忆逝水年华。遥远的过去,似乎早已结成了蚕茧,要顺着那细细的蚕丝一圈圈往回走,才能把茧剥开,才能看见这过去之蛹羽化而出。是的,时间一直都是在顽强地吐丝,吐出来又细又长亮晶晶的丝,喑哑无声绵绵不绝,把过去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当那僵化的蚕蛹一旦变成蛾子飞起来,就会让往事显得很精彩。曾经的落寞和悲伤,那早已随风飘逝的各种细枝末节,便又重新活了过来,动了起来,并且成为一种诗意的复制和描摹。这才是跨越了三十多年的聚会乐趣之所在,也是其意义之所在。
  更深的原因还在于,吉光宇从来都觉得他的婚姻是不堪的。以至于他对婚姻的认识也变得消极。在他眼里,不管什么样的婚姻都是消极的。既是绝大多数人所需要的,又最终成为他们的束缚。它是人们最终想要努力摆脱却无法摆脱的东西。它像膏药一样,是人们自己贴到身体上去的,然后就再也揭不下来。它变成了人的皮肤,不是皮肤的皮肤,是身体上的异物,却与身体牢牢地粘在一起。有人拼了命要撕掉它,结果把皮肉都撕下一大块。多少人带着这身体上的标记踉踉跄跄走人生,也不知道当初把它贴上去的时候到底是为了疗自己的哪一种伤。
  如果要为自己的婚姻作一个比喻,那么,吉光宇认为,一根几乎没有尽头的细窄管道,应该是最恰当最形象的。钻进这根管子之后,好像再也退不出来了,只能往前爬。爬啊,爬啊,管道口在什么地方?那一小点光亮,就像星一样遥远。身体被管壁挤压着,无法舒展。而这股包围和挤压的力量,仿佛是以关心和爱的面目出现的。那是爱吗?爱就是这样的吗?吉光宇在这根肠子一样细窄弯曲的管道里,分不清裹紧他的到底是爱还是占有欲,也无法厘清是关心还是监视。
  有电话打到家里来,吉光宇接听了两句就挂断了。“谁?”妻子警觉地问他。
  “骚扰电话!”吉光宇说。
  “男的还是女的?”妻子问。
  吉光宇说:“男的。”
  其实打电话来的是个女的,吉光宇没有说实话。他说谎就是为了怕惹麻烦。电话确实是陌生人打来的,推荐一种净水器。吉光宇听了两句,就挂断了。他完全没必要撒谎。因为怕麻烦,免得妻子追问,没想却惹了更大的麻烦。
  “骗人!”妻子愤怒地说。
  “沒骗你。我为什么要骗你?”
  “你以为我是聋子吗?我听到了,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是女的,推销净水器!”
  “那你为什么要说是男的?”
  吉光宇想说,还不是怕你吃醋,但话可不敢这么说,肯定会惹出更大的麻烦。她一定会疯狂地责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会吃醋?我是这样的人吗?我什么时候无缘无故地吃醋了?”
  是的,她每次吃醋,都是有充分理由的。比如他反复将某女歌星的歌听了数遍,她就有理由生气。她责怪他说:“你是不是特别迷她?”他解释说,只是歌好听,忍不住想多听几遍罢了,谈不上什么迷不迷。她反驳说,这就是迷!如果这还不算迷,那要怎样才算是迷呢?难道要把女歌星的大照片挂在床头吗?街上迎面走来穿着暴露的姑娘,他不禁多看了一眼,她就又有了吃醋的理由。为什么要看?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穿得比别人少吗?你没见过女人的腿和肩膀手臂吗?看得那么入神口水都要淌出来了丢人不丢人你!“我没看!”他说。“我看到你看了,眼睛像是被吸铁石吸住了,还说没看!”她说。他有点来火:“看了又怎么样?”她说:“你们男人就是脑子里整天想着歪念头,见人家姑娘穿得少就眼珠子发直,恨不得把人剩下的那点布头也扯了!”吉光宇觉得妻子简直是无理取闹,他说:“人家从对面走过来,我长着眼睛,我能不看到吗?不见得每走过来一个女人我都要把头扭开吧?”妻子冷笑道:“这理由不错,很不错!那我问你,为什么你专挑穿得少的看呢?”
  吉光宇有时候真希望世界上一个女人都不要有!既没有女人性感地在街上走来走去,电视机里也不要出现她们娇艳欲滴搔首弄姿的镜头,更不要有陌生女人打电话到家里来推销这个推销那个。在没有女人的世界里,他就可以放松身心,随便看,爱看哪就看哪,电话愿接就接,而不是时时处处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妻子对他的管束,简直是登峰造极。他俩去电影院,如果一侧座位是个年轻女性,那么妻子一定不会让吉光宇坐。某次两侧都坐了相貌姣好的姑娘,一屁股坐下来的时候吉光宇还暗中窃喜呢。他当然愿意身边坐着的是香喷喷的姑娘,而不是臭男人。他扭头看看妻子,装出无奈的表情,似乎是说:“有什么办法?那边是,这边也是,只能将就一下了!”   身边的美女甩了一下脑袋,她的头发好像撩到了吉光宇的脸颊,令他心里一阵麻酥。
  麻酥酥的感觉还在身体里流动,尚未退去,就听到妻子在跟她身边的美女商量,能不能让美女跟她的男友换一下座位。“为什么?”美女问。“我想让我老公坐我这里。”吉光宇的妻子说。美女一脸的疑惑,说:“那你跟他换好了!”
  “我,我不想让他坐在你身边!”吉光宇在黑暗中听到妻子说出这样的话来,就像被当众扇了一记耳光。如果这样的羞辱他也能忍受,那么他就不是个男人了!他立刻站起身,从身边美女的膝盖前挤出去。他不看这个电影了,不可能再看了!
  “光宇!光宇!”听到妻子喊他,他理都不理。
  “吉光宇,你干什么呀!”妻子追出影院,拉住他的胳膊。
  吉光宇狠狠地甩掉了她。他是真的生气了,不顾一切了。他不看电影了,他大步走下台阶,样子很是冲动。
  走到空旷的马路上,妻子挽住他,温柔有加地说:“对不起,老公!”
  吉光宇还想甩脱她,但她挽得紧紧的,根本甩不掉。
  “不看电影也好,这个电影没什么好看的!”妻子像小女孩一样,把头靠在他肩膀上,嗲声嗲气地说。
  夜色很美,空气有点甜。偎依着他的妻子,突然变得小鸟依人甜美温柔,他的气也就消了。他没说什么,觉得任何话都多余。两个人漫无目的地走,一走就走到了湖边。
  他们像热恋的情侣一样坐下来,彼此搂着。妻子的头发,撩拨在吉光宇的面孔上,让他觉得痒痒的。他不由得想起了刚才坐在他身边的姑娘,她的身上散发出好闻的香水味。那香水的味道,有一种遥远而单纯的气息,让他联想起很多年前班主任时老师身上的味道。他轻声对妻子说:“你去买一瓶香水吧!”妻子放开他,说:“为什么?”吉光宇说:“好闻呗!”
  “好闻个屁!”妻子猛地站了起来,“你是不是嫌我难闻?谁好闻了?你要让我变成谁?”
  “没有,我可没这么说!”吉光宇无力地说。
  “你是不是闻到刚才那个骚货身上的香水了?”她居然将那个无辜的陌生姑娘说成是“骚货”,这让吉光宇十分反感。虽然是在昏暗的光线下,他也能看到眼前的这个女人浑身散发出的俗气。这是谁?是他的妻子吗?他怎么会拥有这样一个妻子?他恍然是在一个梦里。
  时老师来上课的时候,她的身上总有一股好闻的香气散发出来。那并非香水的味道,只是洗发膏的味道。吉光宇有这样的感觉,每次给他们上课,时老师都是洗了头发过来的。所以她总是显得清清爽爽,将自己笼罩在一团香雾里。
  “吉光宇,晚上七点钟到我宿舍去一下,请你帮个忙,好吗?”在教室外面的走廊里,时老师对吉光宇说。她说得很轻,给吉光宇很神秘的感觉。显然她是不想让别人听到,她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件事。这是一个秘密,是她和吉光宇兩个人的秘密。
  吉光宇有点犯傻,真的就像傻瓜一样点了点头。
  他并不知道时老师让他去,到底要干什么。他当然很想知道,但是他没问。反正,到了晚上,他就会知道。他相信这不会是一件坏事,因为她说的时候,丝毫没有责备的意思,她是微笑着说的,也不是居高临下的口吻。
  “认识吗?”时老师依然是轻声地问。
  吉光宇不假思索地说:“认识!”
  他突然有点脸红,觉得自己不该这么爽快地回答说认识她的宿舍。他为什么会认识她的住处呢?她没告诉过他,更没有请他去过。他只是听华丹丹说过,时老师住在教师楼的哪一间。他记住了这个信息,好几次装作漫无目的地散步,走到教师宿舍楼,特意去看她住的房间。她的房间和其他老师的没有什么不同,所有的房间几乎都是一样的。他走到华丹丹说的那一间,心跳就加快了。他的脚步像贼一样轻。他走到时老师的房门口,鼻子像狗一样嗅了两下,仿佛要闻出她的气味。一连好几天,他每天都在晚餐之后独自一人逛到那里去。他一直都无法确认,这一间到底是否真的是时老师的房间。终于有一天,他在这个房间前,看到了一件湖蓝色的衬衣挂在铁丝上。他确定这是时老师的衣裳,因此这沉默的木门里面就是她的住处,这是没有什么疑问的了。他痴痴地走近悬挂着的衬衣,一步步走近,近到鼻子快要碰到它了。突然旁边的门呀的一声打开了,吓得吉光宇撒腿就跑。“谁?是谁?”他听到身后有人厉声喝问。他跑得更快了,飞贼一样消失在朦胧的黑暗中。
  “那说好了哦,七点钟等你!”时老师说完,笑吟吟地走了。
  吉光宇的心里乱成一团麻。晚饭没吃几口,就倒掉了。时老师到底要他去干什么?他有点后悔,刚才没有问一下,如果她明确告诉他需要他去帮什么忙,他就不会如此的忐忑不安。有什么事她自己不能解决而要请他前去帮忙呢?她为什么不叫别的同学却偏偏叫他去呢?各种的猜测和想象中,有一些是非常大胆而不着边际的。比如,他想象也许当他进入她的房间后,她会立刻把门关起来,然后拉起他的手,含情脉脉地说:“你来啦?”甚至,她会轻轻地把他抱在怀里,喃喃地说:“吉光宇,我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吗?”这样的想象,让他血脉偾张,头晕心跳,下身都有了反应。
  不会的!不可能的!他果断地推翻了自己的想象。在全班男生里,要论高大帅气,吉光宇是根本算不上的。也许罗世峰说得对,在时老师的眼里,他只是个小屁孩。她即使真的有可能爱上一位她的学生,也不会是他呀!况且,她作为一名班主任老师,即使对他有意思,也不会真的就把他叫到房间里去亲热呀!不可能那么直接那么突然吧,总得要双方一点点表露心迹才对吧?
  吉光宇为自己的自作多情而羞愧。看你胡思乱想些什么呀?他对自己说。时老师让他帮忙,那一定是真正的帮忙。比方说,帮忙批改一些作业,或者誊抄一份她写的文章。再或者,就是请他跟她一起搞一下宿舍的卫生什么的。但是,为什么请他?他的字在班里并不是最好的,抄写文稿没必要找他呀!至于批改作业之类,她可以请学习委员或者班长帮忙呀!他也不是力气最大的,劳动能力也并非出色,搞卫生这样的事,任何一位女生都要比他擅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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