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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来讲,除了要缴纳本人工资的2%的保险费外,可能发生的费用支出还包括:(1)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当年的门诊医疗费造成的额外费用;(2)住院费用中免赔额(惠民县医保政策规定,参保职工住院费3400元~5000元应支付840元免赔额,5000元以上支付420元免赔额.)和自付比例造成的个人负担部分;(3)住院费用超过支付限额部分的职工个人自付.本文以惠民县为例,分析这些可能的医疗费用支出对参保职工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