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整个社会增添了绚丽多彩的元素,在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互联网为提升政府政务公开,为促进政治互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渠道,同时激发更多的群众参与政治生活。但互联网在促进更多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同时也存在公众表达偏激、道德绑架等问题,此文目的在于研究分析网络民意表达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并且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促使公众能够科学合理的运用网络更加健康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
关键词:网络民意;公众参与;网络参政议政
一、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1969年阿帕网诞生于美国,此时正是美苏争霸的冷战时期,这项技术主要运用军事的数据处理,欧美在1994年开始把互联网技术从军事、实验室推广到社会的各行各业,2001年开始互联网技术开始进入社会化应用阶段。互联网起源于西方国家,西方学者对其研究的也较早,网络参与表达是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者的研究重点之一。西方学者认为,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不仅有助于民意表达,拉近了精英阶层与普通民众之间的距离。Dhavan Shah等学者认为:“网络使用时间的多少同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程度的高低正相关[1]。
(二)国内研究现状
从2004年我国开始有学者对网络民意表达进行研究,狄小华以网络民意表达解决群体性事件为重点,研究了网络民意表达与沟通机制在解决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政府应及时关注公众的民意和诉求,解决了部分群体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心理学家姜斌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运用群体化公众效应来分析网络民意形成的影响。
二、网络民意表达在促进公众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作用
(一)匿名方式参与网络信息互动,提升公众政治参与热情
互联网上公众的参与一般都是以匿名方式进行的,公众可以畅所欲言,表达对社会中发生的热点事件个人看法。每一个参与者都是一种平等的地位,没有所谓的特权阶层或者精英阶层,这种方式的交在流消除了公众内心的很多顾虑,使人们都能够敞开心扉,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普通的大众很难接触到政治生活。通过这样一个信息互动与交流的平台大大提升了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
(二)借助公众舆论,表达自己的政治述求
在现实的生活中,公众个人很少有机会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并且个人的诉求不能得到社会关注。在互联网虚拟的信息交流平台,个人可以重复的表达自己的政治述求,网络的开放性极大地促进了网络聚集的和政治动员,逐渐形成一种公众舆论的力量。一种政治言论特别是对社会事件,或者社会热点现象时,公众的参与度会空前的增强,甚至达到一种一呼百应、众人声讨的现象,这样的“蝴蝶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网络舆论的阻力,此时人们借助公众舆论可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聚少成多,无形之中自己的声音也能够被社会关注。
(三)打破时空的界限,多渠道快速传播主张
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长,互联网的普及率不停上升,据统计2012年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为42.1%,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3.8%。互联网的普及率推动着我国网络民意范围的不断扩大,互联网成为一种新的政治沟通渠道,比之前的传统媒介更加全面,融合了音频、视频和文字等媒体形成了多渠道的信息传播。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快速性,比其他传统媒体更能实现快速、互动的信息交流,突发的政治事件在互联网的推动下进行着“爆炸式”的传播,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三、网络民意表达在公众参与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民意表达受“数字鸿沟”影响,难以代表全体民意
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发展不平衡,使一些人被隔离在网络利用表达机制之外。在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参与网络民意表达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网络民意表达本身的局限性,网络民意的表达需要以电脑,移动终端作为硬件基础,受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因素、等客观条件制约,很多地方的居民没有电脑或者无法接触到互联网或者缺少互联网相关知识的群体,没有办法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表达的观点与政治诉求。这样就形成了“数字鸿沟”即信息传播与共享的不平衡性,特别是我国农民占总人口的60%,城市中的网络民意表达不能代表全体民意[2]。
(二)法律监管滞后导致民意表达出现虚假信息、道德绑架等问题
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里,很多的网民的真实身份都是用一系列不同的字符组成,这就大大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同时也增长了虚假信息传播者的嚣张气焰。当虚假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时,伴随着网络民意评论也有着不同程度的虚假性。许多网民在自身利益的趋势下,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制造虚假信息并进行大量的传播,这使广大的网民不明真相,影响人们的判断力。
(三)公众整体素质偏低导致网络民意表达的非理性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硬件投入上不断加大,相比之下,公众网络教育、互联网文化构建还处于初始阶段,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政治理性导致网络民意表达出现不同程度的非理性状况。对社会公众件容易出现片面过激的言论表达,对社会事件不能客观理性的分析,容易出现跟风现象,主观的看待社会的事件,不能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评论。这也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虚假信息的传播,许多网民不加甄别的进行跟帖评论,呈现出来不同程度的非理性状态。
四、改进网络民意表达的建议
(一)进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著力缩小信息的不对称
进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可以提升公众对国家政策的理解程度,同时应进行线上和线下同时公开公示,在有条件的城市进行网络政务公开,在广大的农村进行广播和宣传板宣传。缩小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网络民意的片面性。切实的让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开展多途径的征求民意,网上跟帖和信件邮寄同时进行,保证能够收集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意表达,形成高质量、全面性的政治互动[3]。
(二)完善法律监管制约机制,降低网络民意表达信息的虚假性
政府通过完善互联网信息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虚假信息的发布在、造谣者等,提升网络民意表达信息的可靠性。政府可以在互联网信息交流平台设置网警,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或者是故意造谣破坏社会稳定的不良言论,网警及时的进行制止和管理,把虚假信息扼杀在最初的发布阶段,减少对社会公众的不良影响。提升整个网络民意表达的健康环境。
(三)提高公众网络参与素质,促进公民网络民意的理性表达
公共政策只有切实的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才算得上好政策,此时需要广大民众积极的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过程。通过多种形式的网络教育提升公民参政议政的能力,普及政治基本知识,提升公民的政治素质。同时还要提升公民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使其能够辨别网络的虚假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促进网络民意更加理性的表达[4]。从而提高公众网络参与的素质,促进广大网民理性的表达政治诉求,减低主观个人色彩。(作者单位: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高刚.媒体融合:追求信息传播理想境界的过程[J].国际新闻,2013(4).
[2] 姜胜洪.透视我国网络民意表达的主流态势[J].红旗,2014(3).
[3] 刘毅.网络舆情的表达与传播的研究.[J].理论界,2012(4).
[4] 李琼瑶.网络新闻传播法律保障机制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3(7).
关键词:网络民意;公众参与;网络参政议政
一、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1969年阿帕网诞生于美国,此时正是美苏争霸的冷战时期,这项技术主要运用军事的数据处理,欧美在1994年开始把互联网技术从军事、实验室推广到社会的各行各业,2001年开始互联网技术开始进入社会化应用阶段。互联网起源于西方国家,西方学者对其研究的也较早,网络参与表达是20世纪90年代西方学者的研究重点之一。西方学者认为,互联网信息传播平台不仅有助于民意表达,拉近了精英阶层与普通民众之间的距离。Dhavan Shah等学者认为:“网络使用时间的多少同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程度的高低正相关[1]。
(二)国内研究现状
从2004年我国开始有学者对网络民意表达进行研究,狄小华以网络民意表达解决群体性事件为重点,研究了网络民意表达与沟通机制在解决群体性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强调政府应及时关注公众的民意和诉求,解决了部分群体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心理学家姜斌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运用群体化公众效应来分析网络民意形成的影响。
二、网络民意表达在促进公众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作用
(一)匿名方式参与网络信息互动,提升公众政治参与热情
互联网上公众的参与一般都是以匿名方式进行的,公众可以畅所欲言,表达对社会中发生的热点事件个人看法。每一个参与者都是一种平等的地位,没有所谓的特权阶层或者精英阶层,这种方式的交在流消除了公众内心的很多顾虑,使人们都能够敞开心扉,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普通的大众很难接触到政治生活。通过这样一个信息互动与交流的平台大大提升了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
(二)借助公众舆论,表达自己的政治述求
在现实的生活中,公众个人很少有机会参与社会政治生活,并且个人的诉求不能得到社会关注。在互联网虚拟的信息交流平台,个人可以重复的表达自己的政治述求,网络的开放性极大地促进了网络聚集的和政治动员,逐渐形成一种公众舆论的力量。一种政治言论特别是对社会事件,或者社会热点现象时,公众的参与度会空前的增强,甚至达到一种一呼百应、众人声讨的现象,这样的“蝴蝶效应”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网络舆论的阻力,此时人们借助公众舆论可以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聚少成多,无形之中自己的声音也能够被社会关注。
(三)打破时空的界限,多渠道快速传播主张
我国网民数量不断增长,互联网的普及率不停上升,据统计2012年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为42.1%,与2011年相比增加了3.8%。互联网的普及率推动着我国网络民意范围的不断扩大,互联网成为一种新的政治沟通渠道,比之前的传统媒介更加全面,融合了音频、视频和文字等媒体形成了多渠道的信息传播。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快速性,比其他传统媒体更能实现快速、互动的信息交流,突发的政治事件在互联网的推动下进行着“爆炸式”的传播,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三、网络民意表达在公众参与政治生活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民意表达受“数字鸿沟”影响,难以代表全体民意
互联网信息技术在我国的发展不平衡,使一些人被隔离在网络利用表达机制之外。在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参与网络民意表达的同时也应该看到网络民意表达本身的局限性,网络民意的表达需要以电脑,移动终端作为硬件基础,受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因素、等客观条件制约,很多地方的居民没有电脑或者无法接触到互联网或者缺少互联网相关知识的群体,没有办法利用互联网这一平台表达的观点与政治诉求。这样就形成了“数字鸿沟”即信息传播与共享的不平衡性,特别是我国农民占总人口的60%,城市中的网络民意表达不能代表全体民意[2]。
(二)法律监管滞后导致民意表达出现虚假信息、道德绑架等问题
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里,很多的网民的真实身份都是用一系列不同的字符组成,这就大大降低了网民的责任意识,同时也增长了虚假信息传播者的嚣张气焰。当虚假的信息在互联网上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时,伴随着网络民意评论也有着不同程度的虚假性。许多网民在自身利益的趋势下,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甚至制造虚假信息并进行大量的传播,这使广大的网民不明真相,影响人们的判断力。
(三)公众整体素质偏低导致网络民意表达的非理性
近年来我国在互联网硬件投入上不断加大,相比之下,公众网络教育、互联网文化构建还处于初始阶段,公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偏低,缺乏政治理性导致网络民意表达出现不同程度的非理性状况。对社会公众件容易出现片面过激的言论表达,对社会事件不能客观理性的分析,容易出现跟风现象,主观的看待社会的事件,不能站在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进行评论。这也在不同程度上加剧了虚假信息的传播,许多网民不加甄别的进行跟帖评论,呈现出来不同程度的非理性状态。
四、改进网络民意表达的建议
(一)进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著力缩小信息的不对称
进行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可以提升公众对国家政策的理解程度,同时应进行线上和线下同时公开公示,在有条件的城市进行网络政务公开,在广大的农村进行广播和宣传板宣传。缩小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网络民意的片面性。切实的让公众能够了解政府的相关政策法规,同时开展多途径的征求民意,网上跟帖和信件邮寄同时进行,保证能够收集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意表达,形成高质量、全面性的政治互动[3]。
(二)完善法律监管制约机制,降低网络民意表达信息的虚假性
政府通过完善互联网信息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虚假信息的发布在、造谣者等,提升网络民意表达信息的可靠性。政府可以在互联网信息交流平台设置网警,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或者是故意造谣破坏社会稳定的不良言论,网警及时的进行制止和管理,把虚假信息扼杀在最初的发布阶段,减少对社会公众的不良影响。提升整个网络民意表达的健康环境。
(三)提高公众网络参与素质,促进公民网络民意的理性表达
公共政策只有切实的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才算得上好政策,此时需要广大民众积极的参与政府的政策制定过程。通过多种形式的网络教育提升公民参政议政的能力,普及政治基本知识,提升公民的政治素质。同时还要提升公民网络信息的辨别能力,使其能够辨别网络的虚假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促进网络民意更加理性的表达[4]。从而提高公众网络参与的素质,促进广大网民理性的表达政治诉求,减低主观个人色彩。(作者单位:西藏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高刚.媒体融合:追求信息传播理想境界的过程[J].国际新闻,2013(4).
[2] 姜胜洪.透视我国网络民意表达的主流态势[J].红旗,2014(3).
[3] 刘毅.网络舆情的表达与传播的研究.[J].理论界,2012(4).
[4] 李琼瑶.网络新闻传播法律保障机制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