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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中国,我国一直非常注重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公安机关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行使国家的行政权,管理社会治安,理应成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承担者。新时代我国社会矛盾具有纷繁复杂、广泛多样的新特点,使公安机关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面临新的困境与更大的压力,如公安调解的执行受到掣肘、公安调解的界限范围不明晰、各调解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等。鉴于此,应依法赋予公安机关调解执行力,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完善纠纷信息分流与追责机制,更好地发挥多部门协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