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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将出台,快递业门槛提高,邮政专营范围缩小
修改论证了八年的《邮政法》终于有望出台。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修订草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这份被业内称作“第十二稿”的《邮政法(草案)》针对外资快递和民营快递做出了不同的“游戏规则”,在国内快递江湖中暂时划分了地盘。
民营快递:前方黄灯!
八年来《邮政法(草案)》屡被修改。到底邮政的专营范围有多大?对此,2006年以来“上海快递团”的代表们曾经数次进京,奔走于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发改委等各个部门。
“矛盾最集中的时候是在第七稿,草案曾经规定将350克以下的信件作为邮政企业专营,但在上海以报关单、空运单等商务单据为主要业务的快递企业不在少数,这相当于剥夺了同城快递公司中80%的市场份额。”前上海天天快递总裁、中国快递咨询网首席管理顾问徐勇用“生死攸关”来形容当时的处境。因遭强烈反对,第八稿草案中邮政的专营范围又降低到150克以下信件。
不过第十二稿草案的出台,一切显得别样平静。
“不会再出现各大快递老总聚首一堂、共同抵制草案的情况了。”一位匿名的上海快递公司副总经理说。他对刚刚公布的十二稿“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各方关注的邮政专营范围并没有明确界定,而是提出“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和协调”。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的意见中,甚至建议按照“重量加资费”的标准来确定邮政专营范围,而这正是快递企业期望的一种方向。
外资快递:红灯,慎行!
相比于民营快递,四大外资快递就没那么好过了。因为在第十二稿草案的第五十条明确提出: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
“发票合同、企业标书等商业信函似乎都包含禁止范围。”来自四大快递之一的匿名人士称,他刚刚看到草案就觉得“心中一凉”。
“这一部分市场的利润很高,因为企业标书、发票等物品重量轻、成本低,而限时性高,能让快递企业获得高利润,是谁都不愿意放弃的一块大蛋糕。”业内人士解释,随着外资快递进入国内市场,大家都或多或少的涉足这块“灰色地带”。
草案公布以后,亚太速递商协会火速联系了四大快递巨头展开讨论。在不到一天的时间内,四大巨头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协会中国区首席代表说,国内快递市场不应该对外资与内资区别对待,这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协会将代表四大快递通过正当途径表达意见,“毕竟外资快递很重视中国市场的法规”。
决不退缩
李力谋认为,《邮政法(草案)》的数次变迁,将矛头对准了不同的对象。2001年,当民营快递在市场上还没有形成大气候时,主要针对国际快递。2004年以后,民营快递迅速发展,矛头开始指向“草根企业”,通过收取邮政建设基金和设定专营范围等条款。
随着四大外资快递的势力日增。尤其是联邦快递自2007年6月正式进军国内快递市场之后,一年内四次降价,与最初资费相比降价幅度超过70%,引发了国内快递市场的震动。“联邦快递的降价行为是《邮政法(草案)》限制外资经营的导火索。”李力谋如是表示。
徐勇表示,中国国内快递市场每年增速30%,今年中国国际和国内快递可以达到650亿市场容量,行业平均利润在8%~20%。没有公司会轻易退缩。
“相信新《邮政法》出台后外资快递依然会坚守国内快递市场,只是会在货物选择时更加谨慎,规避政策风险。”一位来此联邦快递的内部人士说。据该人士透露,联邦快递酝酿在2009年3月整合国内快递与国际快递,以达到压缩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