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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15—49岁育龄妇女死亡的原因,提出相应干预措施,降低育龄妇女的死亡率,提高预期寿命。方法:对我市2004—2005年1052例育龄妇女死亡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结果:40-49岁组死亡占首位,其次是30-39岁组;疾病导致死亡占52.48%,意外死亡占36.41%;40-49岁组以疾病死亡为首位,20-29岁组意外死亡高于疾病死亡;疾病死亡中以恶性肿瘤占首位,其次是心血管系统疾病。结论:重视妇女的健康体检,重视妇女的心理保健,强化健康教育,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可降低育龄妇女死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