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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农合和城镇医疗究竟哪种模式最适合农民工,基于这一问题,通过细分农民工群体,探讨优化农民工就医的路径,以期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农民工;新农合;城镇医疗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1-0227-01
伴随着中国51.3%的城镇化率…,大批农村人口汹向城镇。出现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简称农民工,指在城市第二三产业从业且具有农业户口的外来人员。目前,我国现有农民工2.5278亿,占6.57亿农村总人口的38.47%,占13.47亿全国人口的18.7%。如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已不容忽视,关心农民工医疗问题,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是保证城市发展的根本。
我国有两大覆盖农民工的医保计划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主要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新农合”,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城镇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专门为农民工设计的医疗保险。专门为农民工设计的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保险(以北京、南京、珠海、重庆、为例以保大病为主,费率较低不设个人账户)和综合保险(以上海、成都为列,提供住院医疗、工伤意外保障和老年保障计划)。以上几种准公共产品医疗保险模式,究竟哪种最适合农民工?
一、细分农民工群体寻找难就医途径
(一)季节性农民工。双重身份的“农民+农民工”农忙时回去种地,农闲时外出打短工赚钱,一般在户籍地附近做工。他们大多认为,“与其拿钱缴社会保险,不如增加点工资实惠。”没必要强制企业为这群人提供城镇医疗,企业伤除外。这群人可在原籍参加“新农合”,医疗费用由新农合买单。
(二)常驻型农民工。预常驻城市的农民工大多已参加城镇医疗。常驻型农民工有三类:第—类是即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又参加“新农合”重复参保的。这类群体应被强制实行“二选一”;第二类在就职单位无法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可通过立法强制政府、企业、个人三方事自由职业的,可根据各地情况将其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
(三)候鸟型农民工。一般以身体健康的中青年为主,像候鸟一样迁徙,放弃农活外出打工赚钱,流动性最强,稳定性最差,不断转换工作和城市,医保转移接续问题是他们最大的问题。可借鉴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经验,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领域也可以制定出类似的办法,以解决农民工等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
二、农民工就医路径优化
(一)借鉴相关法规经验化解异地转接难题。现有农民工可参加的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各地自行试点后封闭运行等制度差异导致地区间异地转移衔接难。目前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模式对于按低费率或免费在就职地参加城镇医保的农民工来说,没有专门的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很难计算需要转移的额度。可借鉴2010年1月1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解决转移接续问题。也可以制定城镇职工医类似的办法,解决农民工等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另外可借鉴2009年.11月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长三角地区职工基本医疗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意见》以解决农民工医保关系跨省合作。可多省共同探讨农民工医保关系跨省转移问题,建立医保定点机构互认制度、异地就医医保费用代报销合作机制等。
(二)建立异地管服机制解决异地就医难题。农民工随迁的家属包括配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原户新农合)、老人(参加原籍新农合)和小孩(就读学校集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参加新农合的老人及其配偶异地就医最难,回原籍就医来回奔波,报销手续繁杂、得不到及时医疗救治和补偿使部分原本应享受新农合的离乡人员放弃了“新农合”。另外,门诊服务覆盖面窄,农民工真正享受医保难。应建立异地就医管服机制解决异地就医问题,如设定点医院为新农合在异地提供门诊及医疗服务。也可建立省、市为单位的统配基金,本地参保可异地报销,所属地经办机构先行垫付不同地区报销差额,省或市级调剂基金统一划拨支付解决异地就医难题。
伴随城乡一体化进程,不同类型农民工异地就医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尽管需要合理的过渡期,但城市医疗体系将逐渐把年轻力壮的农民工及部分家属吸纳进来,新农合将会更多地承担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医疗的重担。一定时期内将农民工的医保向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整合或许可行,在财政或缴费标准上适当地向新农合倾斜,逐渐补缺构建、整合、统筹衔接最终实现一体化。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步法全民医保必将迎来城乡医保一体化的春天。
(责任编辑:赵蕾)
关键词:农民工;新农合;城镇医疗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3)01-0227-01
伴随着中国51.3%的城镇化率…,大批农村人口汹向城镇。出现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简称农民工,指在城市第二三产业从业且具有农业户口的外来人员。目前,我国现有农民工2.5278亿,占6.57亿农村总人口的38.47%,占13.47亿全国人口的18.7%。如此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已不容忽视,关心农民工医疗问题,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是保证城市发展的根本。
我国有两大覆盖农民工的医保计划农村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主要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新农合”,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城镇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专门为农民工设计的医疗保险。专门为农民工设计的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保险(以北京、南京、珠海、重庆、为例以保大病为主,费率较低不设个人账户)和综合保险(以上海、成都为列,提供住院医疗、工伤意外保障和老年保障计划)。以上几种准公共产品医疗保险模式,究竟哪种最适合农民工?
一、细分农民工群体寻找难就医途径
(一)季节性农民工。双重身份的“农民+农民工”农忙时回去种地,农闲时外出打短工赚钱,一般在户籍地附近做工。他们大多认为,“与其拿钱缴社会保险,不如增加点工资实惠。”没必要强制企业为这群人提供城镇医疗,企业伤除外。这群人可在原籍参加“新农合”,医疗费用由新农合买单。
(二)常驻型农民工。预常驻城市的农民工大多已参加城镇医疗。常驻型农民工有三类:第—类是即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又参加“新农合”重复参保的。这类群体应被强制实行“二选一”;第二类在就职单位无法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可通过立法强制政府、企业、个人三方事自由职业的,可根据各地情况将其纳入城镇医疗保险体系。
(三)候鸟型农民工。一般以身体健康的中青年为主,像候鸟一样迁徙,放弃农活外出打工赚钱,流动性最强,稳定性最差,不断转换工作和城市,医保转移接续问题是他们最大的问题。可借鉴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经验,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领域也可以制定出类似的办法,以解决农民工等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
二、农民工就医路径优化
(一)借鉴相关法规经验化解异地转接难题。现有农民工可参加的医疗保险属地化管理、各地自行试点后封闭运行等制度差异导致地区间异地转移衔接难。目前的管理体制和操作模式对于按低费率或免费在就职地参加城镇医保的农民工来说,没有专门的个人账户和缴费年限,很难计算需要转移的额度。可借鉴2010年1月1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暂行办法》解决转移接续问题。也可以制定城镇职工医类似的办法,解决农民工等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另外可借鉴2009年.11月江苏、浙江和安徽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长三角地区职工基本医疗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意见》以解决农民工医保关系跨省合作。可多省共同探讨农民工医保关系跨省转移问题,建立医保定点机构互认制度、异地就医医保费用代报销合作机制等。
(二)建立异地管服机制解决异地就医难题。农民工随迁的家属包括配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原户新农合)、老人(参加原籍新农合)和小孩(就读学校集体参加城镇居民医疗)。参加新农合的老人及其配偶异地就医最难,回原籍就医来回奔波,报销手续繁杂、得不到及时医疗救治和补偿使部分原本应享受新农合的离乡人员放弃了“新农合”。另外,门诊服务覆盖面窄,农民工真正享受医保难。应建立异地就医管服机制解决异地就医问题,如设定点医院为新农合在异地提供门诊及医疗服务。也可建立省、市为单位的统配基金,本地参保可异地报销,所属地经办机构先行垫付不同地区报销差额,省或市级调剂基金统一划拨支付解决异地就医难题。
伴随城乡一体化进程,不同类型农民工异地就医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尽管需要合理的过渡期,但城市医疗体系将逐渐把年轻力壮的农民工及部分家属吸纳进来,新农合将会更多地承担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医疗的重担。一定时期内将农民工的医保向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整合或许可行,在财政或缴费标准上适当地向新农合倾斜,逐渐补缺构建、整合、统筹衔接最终实现一体化。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和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步法全民医保必将迎来城乡医保一体化的春天。
(责任编辑: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