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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台湾立法院通过了新的"房地合一"税法,改变了60年来房地分离课税的现实,十分符合量能课税之原则。相比较大陆房地产交易之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此次台湾房地合一税之合并课税,既简化了税制,又符合宪法人人平等之原则,也经历了税法修改之种种复杂之困境,值得未来大陆房地产税法之进一步完善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