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中性”出口退税制度的完善

来源 :国际商务财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uzhiye5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世界各国出口退税涉及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而增值税的中性特点决定了出口退税的中性本质。因此,完全出口退税模式便成为税收中性原则的良好体现。首先,出口退税率中性,即出口国对出口产品实行“彻底退税”,征多少,退多少,征税率与退税率相同;其次,退税后出口企业税负一致,即出口退税制度对不同类型出口企业、不同出口经营方式、不同贸易方式的经济影响应是中性的,从而使退税后这些出口企业的税收债担尽可能保持一致。
其他文献
我们常见的投资责任中心经营预算考核办法有剩余收益法、投资报酬率法等,但它们都没有对资产结构和资产质量予以充分关注.从表面上看,同行业、同样资产规模、处于同样外部经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扩张,我国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和挑战。面对我国经济良好的发展态势,许多企业为了扩展市场空间,加快自身发展,积
当前三资企业的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外商(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在中国大陆进行了大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它们一般通过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简称“三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