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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易经》旅卦上九爻 “丧牛于易”爻辞与古代的“质剂”、“杀殉”消费经济的探讨,揭示了传统商品经济具有杀戮性的动因。
【关键词】商旅卦 经济 异变
作者曾在《〈易经〉的商旅卦之德与市场经济的“自利”》的论文中,阐述了旅卦的卦德对市场经济中“自利”现象的合法、合德的启示作用。文章完成后,仍余言未尽,所以特撰此文,通过对《易经》旅卦上九爻“丧牛于易”爻辞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与古代的“质剂”、 “杀殉”等消费经济的探讨,揭示基因异变是传统商品经济凸现杀戮性的动因。
通行本《易经》旅卦的上九爻辞是,“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对于这句爻辞的解释历代有多种版本。较为常见的解释是,像飞鸟的巢被烧掉,像农夫在田边(易地)丢失耕牛一样,其凶无比。收获的是流离、惶恐、流泪、懊悔。当代有学者将这一爻的爻辞与“军旅”相联系,解释是:乌鸦分巢做窝,军人也疏散盖营房,先打草而后打桃,丢失牛于易地,军心因此而大乱。这一见解的依据是1973年12月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汉代《帛书.易经》,其旅卦的上九爻爻辞是“鸟棼其巢”,“棼”是通分的意思。因《帛书.易经》与通行本的《易经》内容有异,导致了整句爻辞释义的差异。
除此之外,对此句爻辞还有其他的理解。但无论何种解释,对“丧牛于易”解释为“丧(丢)失牛于易地”的说法,是较为统一的。翻开通行本的《经易》之后,我们还发现,与“丧牛于易”的相似表述,还有《大壮》卦六五爻的爻辞,“丧羊于易,无悔”。对此爻辞的可解释为,在“有易”这一区域内丧(丢)失了羊群。“丧羊于易”与“丧牛于易”的爻辞,基本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丧”失牛羊的事件,二是发生事件的区域——“易”。
依据王国维、顾颉刚等学者的考证,该爻辞所说的“易”即是“狄”,也就是“有易”。“狄”是个古族名,公元前七世纪时,生活在今天的陕西、甘肃、内蒙一带。“狄”分为赤狄、白狄、长狄三个部落。各部落又有支系。因他们主要生活在北方,又被通称为北狄。在众多的部落支系中,“有易”部落是其中最大的一支。在中国的文化传承中,地名因“人”而得,或人名因“地”而得,已经约定俗成。所以“有易”既是部落族名,又是该族生存区域的代称。
在“半信史”时代,黄河中游和渭河下游地区,曾兴起过三个前后衔接的王朝,即夏、商、周。这三个王朝建立的时间分别是,公元前二十三世纪;公元前十八世纪;公元前十二世纪。此三者前后经历了约一千五百年而告终。史学家称之为“三代”。
商王朝最初以游牧经济为业,中后期才逐渐发展农耕经济。商人公认的祖先是王亥,在游牧经济时期王亥曾显赫一时。《易经》旅卦所描述的“商旅”活动,就是当时“游牧”无定居生活经营模式的真实写照。利益的驱动使王亥的经营范围不断延伸,后来王亥到了“有易”这个区域游牧经商,被“有易”部落首领夺去了资产。这是王亥因经济扩张而付出的代价,也是“有易”人为经济封锁和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而采取的措施。
王亥是商代历史上的一个重量级人物,商代人对于逝去的王亥,曾以最隆重的祭礼祭祀。情况是,用牲有五牛、三十牛、四十牛,最多时用三百牛作牺牲。祭礼祭祀的标准,是古代人对先人的一种评价性定论。在以生存为第一需要的荒蛮时代,经济的获取似乎比政治权力显得更为直接。王亥是在经济的获取中,建立了至高的历史地位。
旅卦的“六二”爻,“九三”爻,“九四”爻辞的文字,折射出王亥这样一具体的人,游牧商旅生涯的立体影像。《易经》赋予旅卦的内容,肯定了游牧不但是经营活动,更重要的是一种获取财富的生产方式,还告之世人,游牧民族是人类中最懒散的一族。这一特征贯穿于王亥经营活动的全部。让我们寻着爻辞的脉络读下去:商族人王亥,不但把牛羊“游牧”进了有易的区域,同时还行商,贩卖奴隶等等,很快就获得了巨额财富,所以“旅人先笑”,快活的不得了。王亥的巨富,引起了有易人首领绵臣的极大不满,《易经》通行本旅卦的九三爻的爻辞是,“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有易人动员起来了,烧了王亥的住所,抢走了王亥的奴隶;“丧牛于易”,夺去了他的牛羊。王亥蒙受了巨大的灾难,“旅人先笑”之后是“号咷后”,王亥号咷大哭。在资源的掠夺中,商人王亥失利了。
物品是财富的真正要素,王亥被夺去了巨财,岂能甘心?于是爆发了王亥父子率领商族人与绵臣为首有易人的长期战争。为生存和获取更多物品的而战,这就是古代战争的最直接目的。
《易经》“未济”卦的九四爻,记载了这件事的延续。“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王国维的考证是,“震”即是《史记.殷本纪》中所说的“振”,是“契”的第七世孙,是“冥”的儿子。“振”也写作核、胲、该,与“亥”同音。爻辞中的“用”,即洛伯,是王亥的儿子甲微的名字。“有赏于大国”,“有赏”即是“有商”,是说有商成为强盛的大国。《帛书.易经》中未济卦九四爻的爻辞是“有商于大国”,与王国维的考证相符。《史记.殷本纪》也使后人确信“旅卦”和“未济”的爻辞,是古代“商战”的真实反映。
关于王亥商旅之战的记载,也见于其他的古籍中。《山海经》的《大荒东经》中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人杀王亥,取仆牛。”《竹书纪年》中说,“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克之,遂杀其君绵臣也。”此文中的“淫”字,解释为贪婪钱财,恣意妄行更合乎文义。
王亥在打败有易人后,恣意掠夺有易人的钱财和奴隶,导致有易人的报复。商战的结果是有易人把王亥给杀掉了。事件由商战升级为以复仇为目的血战。王亥的儿子洛伯用为父报仇,向联盟部落河伯请求支援,最终击败了有易人,杀掉了绵臣。战争之术被视为一门关于获取的技艺。
从远古到近古,人们对于生存资料的掠夺是杀戮的原动力。这一动力血液般渗透在传统商品经济的每一个细胞中。于是传统商品经济的基因中始终冬眠着杀殉、杀戮的特性。 仍以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汉代“帛书”为例,除《易经》等古籍外,其中还有西汉时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文,其中有一段关于黄帝战蚩尤的文字:“黄帝身遇蚩尤,因而擒之。剥其革以为干侯,使人射之,多中者赏;剪其发而建之天,名曰蚩尤之旌;充其胃以为鞠,使人执之,多中者赏;腐其骨肉,投之苦醢(hai),使天下人唼(sha)之。上帝以禁。帝曰:毋(wu)犯吾禁,毋流吾醢,毋乱吾民,毋绝吾道。犯禁,流醢,乱民,绝道,反义逆时,非而行之,过极失当,擅制更爽,心欲是行,其上帝未先而擅兴兵,视蚩尤共工,屈其脊,使甘其窬(yu),不死不生,慤(que)为地桯(ying)。帝曰:谨守吾正名,毋失吾恒刑,以示后人。”
黄帝是中国传说时代第一个王朝的代表人物。“黄帝”是拥戴者们送给他的尊称。在这个王朝中,因先后有过五位领袖人物,史学家称之为“五帝”时代。这一王朝起自于公元前二十七世纪,告终于公元前二十三世纪,存续约五百年。公元前二十七世纪,黄河中游与汾水下游,同时存在着以万计的大小不一的部落。其中最为强大的有三支,处于没落之中的神农部落;以蚩尤为酋长的九黎部落;以黄帝姬轩辕为酋长的有熊部落。古佚文中的那段文字,是记载三个部落为掠夺物品而进行的争霸战争中的片段。
这段在地下沉睡了恒久岁月的文字,读起来确实有些晦涩。其意思是,黄帝和蚩尤在战场上相遇了,便打了起来,结果是黄帝把蚩尤给逮住了。黄帝命人把蚩尤的皮剥下来做成一个靶子,叫自己的人用箭射,射中多的人有奖赏。黄帝还命人剪下蚩尤的头发悬挂起来,把它叫做“蚩尤旗”。黄帝又叫人把蚩尤的胃填满干草做成一个球,让大家踢,用脚掂得最久的人得奖赏。临了黄帝命人把蚩尤的肢体制成肉酱,混合到苦菜酱里,命令所有的人吃。黄帝还向天下颁布禁令,说:禁止触犯我定的律令,禁止不吃分给你们的人肉苦菜酱,禁止扰乱我的民心,禁止不按我的办法行事。凡有触犯禁令者,诸如偷偷倒掉人肉苦菜酱,扰乱民心,不听我的话,不守规矩时限,知错仍犯,越过界限,私自改动制度只图自己快活,我素我行,擅自用兵,蚩尤的下场就是你们的下场。蚩尤俯首做奴隶,吃自己的粪便,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有在地底下做垫脚石。黄帝强调说,你们都要谨慎遵从我,不许触犯我定的刑律,据此以示后人。
古佚文的原文,仅从逻辑看,文字的前后的表述还存在矛盾,比如文中说已经把蚩尤的肢体做成肉酱给吃掉了,又说蚩尤俯首做奴隶,显然不合情理。关于事情本身的真假如何,不是本文所要探究的论题。垂衣裳而天下治,礼制起源,是史书对黄帝的总体评价。古佚文珍贵的从另一个缺失的角度,记载了荒蛮时代崛起者的,无视奴隶(人)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取向。传说的意义再于,透视那个遥远朝代的经济走势,揭示了传统商品经济动力下人的异变特征。为了掠夺财富而摧毁财富的肌体,为了泄愤而扼杀生命。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有这样的论述:“人如果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法律和公正就是最恶劣的动物。被武装起来的不公正会造成更大的危险,而人一出生便装备有智能和德性这样的武器。人们为了达到最邪恶的目的是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的。一旦他毫无德性,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
定位在经济学的角度,笔者倾向于这样的学术观点,即传统的商品经济是强权经济、特权经济,是强权和特权挟制下的商品交易,这里所说的强权和特权是一种思想和思维定式,这种思想和思维定式足矣令某些人或某些部落(群体)丧心病狂,足矣使整个经济环境丧心病狂,交换的成就交换,交换不成就不受约束的强行掠夺,再不成,就以杀戮的手段毁灭之。最终形成整个社会的“泄愤”性经济。
中国历史对原始公社制阶段的注释,是以尧舜禅让的传说为注脚的,到夏禹时不传贤而传子,标志着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建立奴隶制的商品经济体制,说法还难统一。到了殷代,奴隶社会的商品经济体制已经形成。在那一经济体下,对“奴隶”的称谓最初分为“众”、“奚”、“仆”、“臣”、“妾”。臣是男性奴隶,妾是女性奴隶。在周朝初期,奴隶作为商品还大量的存在着。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们。这时的奴隶是与牛羊等相同性质的“物”,权属于富有的奴隶主。奴隶们的主要劳动是从事农业生产,少量的从事室内劳动。《诗经.噫(yi)嘻》篇中有“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记载了数众奴隶耕田的情景。《尚书.牧誓》中有“臣妾逋逃”的记载,是说奴隶逃亡的情景。
在周代,奴隶同等于牛羊还可以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有这样的记载,“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大学问家郑玄对此的注释是,“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人民”和牛马的买卖合同叫做“质”,兵器珍异的买卖合同叫做“剂”。“质剂”将消费奴隶的商品经济特色,定格在史册上。
关于奴隶的使用、消费、处置,似乎比如何获取更令后世关注。较为典型的消费,是把奴隶当作牲畜来屠杀。大量的考古挖掘证实,殉葬制度是建立在对奴隶的随意消费基础上的,即是随意屠杀奴隶而炫耀富有的身份和特权。《墨子.节葬下》有记载,“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此文字的表述,与后世对殷代遗址考古挖掘得到的史料完全一致。
随着时间的推移,杀殉之风有所衰减。真正的原因是社会财富的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从客观上制约了大量的杀殉。社会需求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平衡器。只有当人们,特别是富有阶层意识到,某种商品的衰减或消失,会直接威胁到自身的生存,至少是挤压了自身生存的空间时,才会潜意识地调整对那种商品消费的欲望。但这并不能保证每一个富有者都具有强烈的危机感,消费快感的惯性,会令其中一部分或相当部分的人,仍保持肆无忌惮的态势。在殷代杀殉之风稍衰的同时,某些国度仍然盛行、延绵。《史记.秦本纪》载,秦武公恭入葬的消费是,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入葬的消费,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奴隶、随从、妻妾,皆视为私有的消费品。《左传.文公六年》中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三子奄息、仲行、鍼(zhen)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文中所说的《黄鸟》,即是《诗经.秦风》的《黄鸟》篇。这是一首挽歌。《黄鸟》的部分诗文是,“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物。临其穴,惴惴其憟。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谁从穆公?子车鍼虎。维此鍼虎,百夫之御……”。若将这些诗句用今天的文字来表述,会更为直观,“黄鸟叽叽,酸枣树上息。谁跟穆公去了?子车家的奄息。说起这位奄息,一人能把百人敌。走近了他的坟墓,忍不住浑身哆嗦。苍天啊苍天,我们的好人一个不留!如果准我们赎他的命,拿我们一百换他一个。”“……谁跟穆公去了?子车家的仲行。说起这位仲行,一个抵得五十双……”。“谁跟穆公去了?子车家的鍼虎。说起这位鍼虎,一人当百不含糊……”。“三良”就这被随意消费掉了。呼号是对丧葬特权商品消费经济制度的哀叹,也表达了人们对于“人”这一商品价值认识的升华。奴隶作为商品,除了用来交换外,其生产、御敌的不可替代性,才是具体真实的度量标准。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入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最后还将修建陵墓的工匠都埋葬于陵墓中。这一史实,除杀殉的惯性消费起作用,不排除秦二世的权力需要。
无论是传说还是有据可查的历史,都充分说明,脱胎于特权基因的传统商品经济,对人的社会价值是忽略不计的,发展到极致,是将随意泄愤、炫富式的大量杀人、吃人,崇尚为消费水准和身价的象征。所以,对于传统商品经济的运行中出现的任何令人费解的现象,都不足为怪。亚里士多德生于公元前384年,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思想家,解除“不公正”的武装,是他的追求。人的社会价值比重超越消费价值的地位被确定,遏止传统的商品经济基因中掠夺性的杀戮,才能成为一种可能。
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艺文志》说:“《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中古时期的周文王父子,面对以消费奴隶为时尚的商品经济,演绎六十四卦并作卦、爻辞,以卦象喻世象,阐述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状态。为《易经》注入了生命力。
参考文献
[1]王力.中国古代文化常识[M ].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
[2]柏杨.中国人史纲[ 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8.
[3]邓球柏.白话易经[ M].长沙:岳麓书社,1996.
[3]胡道静(等).周易十日谈[ M].上海:上海书店,1998.
作者简介:刘岑鸟斐然,供职于解放军理工大学理学院政研中心马原教研室,博士,讲师。
【关键词】商旅卦 经济 异变
作者曾在《〈易经〉的商旅卦之德与市场经济的“自利”》的论文中,阐述了旅卦的卦德对市场经济中“自利”现象的合法、合德的启示作用。文章完成后,仍余言未尽,所以特撰此文,通过对《易经》旅卦上九爻“丧牛于易”爻辞所涉及的相关内容,与古代的“质剂”、 “杀殉”等消费经济的探讨,揭示基因异变是传统商品经济凸现杀戮性的动因。
通行本《易经》旅卦的上九爻辞是,“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对于这句爻辞的解释历代有多种版本。较为常见的解释是,像飞鸟的巢被烧掉,像农夫在田边(易地)丢失耕牛一样,其凶无比。收获的是流离、惶恐、流泪、懊悔。当代有学者将这一爻的爻辞与“军旅”相联系,解释是:乌鸦分巢做窝,军人也疏散盖营房,先打草而后打桃,丢失牛于易地,军心因此而大乱。这一见解的依据是1973年12月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汉代《帛书.易经》,其旅卦的上九爻爻辞是“鸟棼其巢”,“棼”是通分的意思。因《帛书.易经》与通行本的《易经》内容有异,导致了整句爻辞释义的差异。
除此之外,对此句爻辞还有其他的理解。但无论何种解释,对“丧牛于易”解释为“丧(丢)失牛于易地”的说法,是较为统一的。翻开通行本的《经易》之后,我们还发现,与“丧牛于易”的相似表述,还有《大壮》卦六五爻的爻辞,“丧羊于易,无悔”。对此爻辞的可解释为,在“有易”这一区域内丧(丢)失了羊群。“丧羊于易”与“丧牛于易”的爻辞,基本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丧”失牛羊的事件,二是发生事件的区域——“易”。
依据王国维、顾颉刚等学者的考证,该爻辞所说的“易”即是“狄”,也就是“有易”。“狄”是个古族名,公元前七世纪时,生活在今天的陕西、甘肃、内蒙一带。“狄”分为赤狄、白狄、长狄三个部落。各部落又有支系。因他们主要生活在北方,又被通称为北狄。在众多的部落支系中,“有易”部落是其中最大的一支。在中国的文化传承中,地名因“人”而得,或人名因“地”而得,已经约定俗成。所以“有易”既是部落族名,又是该族生存区域的代称。
在“半信史”时代,黄河中游和渭河下游地区,曾兴起过三个前后衔接的王朝,即夏、商、周。这三个王朝建立的时间分别是,公元前二十三世纪;公元前十八世纪;公元前十二世纪。此三者前后经历了约一千五百年而告终。史学家称之为“三代”。
商王朝最初以游牧经济为业,中后期才逐渐发展农耕经济。商人公认的祖先是王亥,在游牧经济时期王亥曾显赫一时。《易经》旅卦所描述的“商旅”活动,就是当时“游牧”无定居生活经营模式的真实写照。利益的驱动使王亥的经营范围不断延伸,后来王亥到了“有易”这个区域游牧经商,被“有易”部落首领夺去了资产。这是王亥因经济扩张而付出的代价,也是“有易”人为经济封锁和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而采取的措施。
王亥是商代历史上的一个重量级人物,商代人对于逝去的王亥,曾以最隆重的祭礼祭祀。情况是,用牲有五牛、三十牛、四十牛,最多时用三百牛作牺牲。祭礼祭祀的标准,是古代人对先人的一种评价性定论。在以生存为第一需要的荒蛮时代,经济的获取似乎比政治权力显得更为直接。王亥是在经济的获取中,建立了至高的历史地位。
旅卦的“六二”爻,“九三”爻,“九四”爻辞的文字,折射出王亥这样一具体的人,游牧商旅生涯的立体影像。《易经》赋予旅卦的内容,肯定了游牧不但是经营活动,更重要的是一种获取财富的生产方式,还告之世人,游牧民族是人类中最懒散的一族。这一特征贯穿于王亥经营活动的全部。让我们寻着爻辞的脉络读下去:商族人王亥,不但把牛羊“游牧”进了有易的区域,同时还行商,贩卖奴隶等等,很快就获得了巨额财富,所以“旅人先笑”,快活的不得了。王亥的巨富,引起了有易人首领绵臣的极大不满,《易经》通行本旅卦的九三爻的爻辞是,“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有易人动员起来了,烧了王亥的住所,抢走了王亥的奴隶;“丧牛于易”,夺去了他的牛羊。王亥蒙受了巨大的灾难,“旅人先笑”之后是“号咷后”,王亥号咷大哭。在资源的掠夺中,商人王亥失利了。
物品是财富的真正要素,王亥被夺去了巨财,岂能甘心?于是爆发了王亥父子率领商族人与绵臣为首有易人的长期战争。为生存和获取更多物品的而战,这就是古代战争的最直接目的。
《易经》“未济”卦的九四爻,记载了这件事的延续。“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王国维的考证是,“震”即是《史记.殷本纪》中所说的“振”,是“契”的第七世孙,是“冥”的儿子。“振”也写作核、胲、该,与“亥”同音。爻辞中的“用”,即洛伯,是王亥的儿子甲微的名字。“有赏于大国”,“有赏”即是“有商”,是说有商成为强盛的大国。《帛书.易经》中未济卦九四爻的爻辞是“有商于大国”,与王国维的考证相符。《史记.殷本纪》也使后人确信“旅卦”和“未济”的爻辞,是古代“商战”的真实反映。
关于王亥商旅之战的记载,也见于其他的古籍中。《山海经》的《大荒东经》中说,“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人杀王亥,取仆牛。”《竹书纪年》中说,“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绵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克之,遂杀其君绵臣也。”此文中的“淫”字,解释为贪婪钱财,恣意妄行更合乎文义。
王亥在打败有易人后,恣意掠夺有易人的钱财和奴隶,导致有易人的报复。商战的结果是有易人把王亥给杀掉了。事件由商战升级为以复仇为目的血战。王亥的儿子洛伯用为父报仇,向联盟部落河伯请求支援,最终击败了有易人,杀掉了绵臣。战争之术被视为一门关于获取的技艺。
从远古到近古,人们对于生存资料的掠夺是杀戮的原动力。这一动力血液般渗透在传统商品经济的每一个细胞中。于是传统商品经济的基因中始终冬眠着杀殉、杀戮的特性。 仍以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汉代“帛书”为例,除《易经》等古籍外,其中还有西汉时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文,其中有一段关于黄帝战蚩尤的文字:“黄帝身遇蚩尤,因而擒之。剥其革以为干侯,使人射之,多中者赏;剪其发而建之天,名曰蚩尤之旌;充其胃以为鞠,使人执之,多中者赏;腐其骨肉,投之苦醢(hai),使天下人唼(sha)之。上帝以禁。帝曰:毋(wu)犯吾禁,毋流吾醢,毋乱吾民,毋绝吾道。犯禁,流醢,乱民,绝道,反义逆时,非而行之,过极失当,擅制更爽,心欲是行,其上帝未先而擅兴兵,视蚩尤共工,屈其脊,使甘其窬(yu),不死不生,慤(que)为地桯(ying)。帝曰:谨守吾正名,毋失吾恒刑,以示后人。”
黄帝是中国传说时代第一个王朝的代表人物。“黄帝”是拥戴者们送给他的尊称。在这个王朝中,因先后有过五位领袖人物,史学家称之为“五帝”时代。这一王朝起自于公元前二十七世纪,告终于公元前二十三世纪,存续约五百年。公元前二十七世纪,黄河中游与汾水下游,同时存在着以万计的大小不一的部落。其中最为强大的有三支,处于没落之中的神农部落;以蚩尤为酋长的九黎部落;以黄帝姬轩辕为酋长的有熊部落。古佚文中的那段文字,是记载三个部落为掠夺物品而进行的争霸战争中的片段。
这段在地下沉睡了恒久岁月的文字,读起来确实有些晦涩。其意思是,黄帝和蚩尤在战场上相遇了,便打了起来,结果是黄帝把蚩尤给逮住了。黄帝命人把蚩尤的皮剥下来做成一个靶子,叫自己的人用箭射,射中多的人有奖赏。黄帝还命人剪下蚩尤的头发悬挂起来,把它叫做“蚩尤旗”。黄帝又叫人把蚩尤的胃填满干草做成一个球,让大家踢,用脚掂得最久的人得奖赏。临了黄帝命人把蚩尤的肢体制成肉酱,混合到苦菜酱里,命令所有的人吃。黄帝还向天下颁布禁令,说:禁止触犯我定的律令,禁止不吃分给你们的人肉苦菜酱,禁止扰乱我的民心,禁止不按我的办法行事。凡有触犯禁令者,诸如偷偷倒掉人肉苦菜酱,扰乱民心,不听我的话,不守规矩时限,知错仍犯,越过界限,私自改动制度只图自己快活,我素我行,擅自用兵,蚩尤的下场就是你们的下场。蚩尤俯首做奴隶,吃自己的粪便,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有在地底下做垫脚石。黄帝强调说,你们都要谨慎遵从我,不许触犯我定的刑律,据此以示后人。
古佚文的原文,仅从逻辑看,文字的前后的表述还存在矛盾,比如文中说已经把蚩尤的肢体做成肉酱给吃掉了,又说蚩尤俯首做奴隶,显然不合情理。关于事情本身的真假如何,不是本文所要探究的论题。垂衣裳而天下治,礼制起源,是史书对黄帝的总体评价。古佚文珍贵的从另一个缺失的角度,记载了荒蛮时代崛起者的,无视奴隶(人)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取向。传说的意义再于,透视那个遥远朝代的经济走势,揭示了传统商品经济动力下人的异变特征。为了掠夺财富而摧毁财富的肌体,为了泄愤而扼杀生命。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有这样的论述:“人如果趋于完善就是最优良的动物,而一旦脱离法律和公正就是最恶劣的动物。被武装起来的不公正会造成更大的危险,而人一出生便装备有智能和德性这样的武器。人们为了达到最邪恶的目的是有可能使用这些武器的。一旦他毫无德性,就会成为最邪恶残暴的动物。”
定位在经济学的角度,笔者倾向于这样的学术观点,即传统的商品经济是强权经济、特权经济,是强权和特权挟制下的商品交易,这里所说的强权和特权是一种思想和思维定式,这种思想和思维定式足矣令某些人或某些部落(群体)丧心病狂,足矣使整个经济环境丧心病狂,交换的成就交换,交换不成就不受约束的强行掠夺,再不成,就以杀戮的手段毁灭之。最终形成整个社会的“泄愤”性经济。
中国历史对原始公社制阶段的注释,是以尧舜禅让的传说为注脚的,到夏禹时不传贤而传子,标志着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建立奴隶制的商品经济体制,说法还难统一。到了殷代,奴隶社会的商品经济体制已经形成。在那一经济体下,对“奴隶”的称谓最初分为“众”、“奚”、“仆”、“臣”、“妾”。臣是男性奴隶,妾是女性奴隶。在周朝初期,奴隶作为商品还大量的存在着。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们。这时的奴隶是与牛羊等相同性质的“物”,权属于富有的奴隶主。奴隶们的主要劳动是从事农业生产,少量的从事室内劳动。《诗经.噫(yi)嘻》篇中有“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记载了数众奴隶耕田的情景。《尚书.牧誓》中有“臣妾逋逃”的记载,是说奴隶逃亡的情景。
在周代,奴隶同等于牛羊还可以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有这样的记载,“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大学问家郑玄对此的注释是,“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人民”和牛马的买卖合同叫做“质”,兵器珍异的买卖合同叫做“剂”。“质剂”将消费奴隶的商品经济特色,定格在史册上。
关于奴隶的使用、消费、处置,似乎比如何获取更令后世关注。较为典型的消费,是把奴隶当作牲畜来屠杀。大量的考古挖掘证实,殉葬制度是建立在对奴隶的随意消费基础上的,即是随意屠杀奴隶而炫耀富有的身份和特权。《墨子.节葬下》有记载,“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此文字的表述,与后世对殷代遗址考古挖掘得到的史料完全一致。
随着时间的推移,杀殉之风有所衰减。真正的原因是社会财富的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从客观上制约了大量的杀殉。社会需求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平衡器。只有当人们,特别是富有阶层意识到,某种商品的衰减或消失,会直接威胁到自身的生存,至少是挤压了自身生存的空间时,才会潜意识地调整对那种商品消费的欲望。但这并不能保证每一个富有者都具有强烈的危机感,消费快感的惯性,会令其中一部分或相当部分的人,仍保持肆无忌惮的态势。在殷代杀殉之风稍衰的同时,某些国度仍然盛行、延绵。《史记.秦本纪》载,秦武公恭入葬的消费是,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入葬的消费,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奴隶、随从、妻妾,皆视为私有的消费品。《左传.文公六年》中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三子奄息、仲行、鍼(zhen)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文中所说的《黄鸟》,即是《诗经.秦风》的《黄鸟》篇。这是一首挽歌。《黄鸟》的部分诗文是,“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物。临其穴,惴惴其憟。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谁从穆公?子车鍼虎。维此鍼虎,百夫之御……”。若将这些诗句用今天的文字来表述,会更为直观,“黄鸟叽叽,酸枣树上息。谁跟穆公去了?子车家的奄息。说起这位奄息,一人能把百人敌。走近了他的坟墓,忍不住浑身哆嗦。苍天啊苍天,我们的好人一个不留!如果准我们赎他的命,拿我们一百换他一个。”“……谁跟穆公去了?子车家的仲行。说起这位仲行,一个抵得五十双……”。“谁跟穆公去了?子车家的鍼虎。说起这位鍼虎,一人当百不含糊……”。“三良”就这被随意消费掉了。呼号是对丧葬特权商品消费经济制度的哀叹,也表达了人们对于“人”这一商品价值认识的升华。奴隶作为商品,除了用来交换外,其生产、御敌的不可替代性,才是具体真实的度量标准。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入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最后还将修建陵墓的工匠都埋葬于陵墓中。这一史实,除杀殉的惯性消费起作用,不排除秦二世的权力需要。
无论是传说还是有据可查的历史,都充分说明,脱胎于特权基因的传统商品经济,对人的社会价值是忽略不计的,发展到极致,是将随意泄愤、炫富式的大量杀人、吃人,崇尚为消费水准和身价的象征。所以,对于传统商品经济的运行中出现的任何令人费解的现象,都不足为怪。亚里士多德生于公元前384年,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思想家,解除“不公正”的武装,是他的追求。人的社会价值比重超越消费价值的地位被确定,遏止传统的商品经济基因中掠夺性的杀戮,才能成为一种可能。
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艺文志》说:“《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中古时期的周文王父子,面对以消费奴隶为时尚的商品经济,演绎六十四卦并作卦、爻辞,以卦象喻世象,阐述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适宜状态。为《易经》注入了生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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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道静(等).周易十日谈[ M].上海:上海书店,1998.
作者简介:刘岑鸟斐然,供职于解放军理工大学理学院政研中心马原教研室,博士,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