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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债务沉重,已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有关数据可知,1995年至1998年.我国国有工业企业的账面平均负债率依次为65.8%、65.1%、65.4%、65.5%;据国家统计局对14923家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调查,1997年底的账面平均负债率为65%,有6054家企业的负债率高于80%;即使是国家1994年确定的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各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进行增资减债,但1997年底负债率仍高达65%,仅仅比4年前下降了2.6个百分点,这种高负债率,一方面使我国国有企业利息包袱沉重,产品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缺乏竞争能力和自我改革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