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虽然监理规范、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已颁布多年,旁站监理,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旁站监理”存在误解,尤其是处于业主方面的管理人员的误解,使得监理的工作无法开展,同时削弱了施工单位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为此,对“旁站监理”误解的几个方面分析。从而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实施“旁站监理”的想法。
【关键词】旁站监理;监理旁站
监理规范对“旁站监理”的内容解释是:“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是一种监督,这种监督是监理的监督,是施工主体质量运行体系之外的监督,其主要目的是监督施工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是否正常,并非是施工过程中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它是属于监理方法的范畴,是监理的一种手段,在整个监理工作中,“旁站监理”并不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但从上述实际事例的情况看,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业主都对旁站监理寄予很高的期望值,这使得监理人员非常的劳累,辛苦,但并没有取得理想的监理效果。
一、对旁站监理的误解
分析一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首要原因就是概念的模糊。将旁站监理与施工方的质量控制混为一谈,没有理解监理的监督是施工主体质量体系之外的监督,监理的这种监督主要是监督施工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运转正常,在现场进行监督便于更及时地发现问题,这种监督并非完全基于对工程实体的察看,而是建立在整个过程之上。比如,在“旁站监理”时,即使在工程的实体上没有出现明显的质量缺陷,但发现了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脱岗,就要进行干预。若在工程的实体上又发现了质量缺陷,那就更不能只做到“及时纠正”便完事,更要追查其原因,并给予适当的处罚。因为监理的监督就是业主的监督。其次是监理的工作还没有被全社会所理解,没有认识到“旁站监理”是独立的第三方,是接受业主的委托而开展的对一个主体的监督活动。不了解监理所从事的是一种管理工作,所采用的是科学的方法。所以就片面地理解为“加强旁站监理”就是在施工现场看紧盯牢施工操作过程。
二、误解“旁站监理”的后果
仅仅靠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看紧盯牢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是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的。不能把古代的监工与现在的“旁站监理”概念相混淆,因古代监工能控制工程的质量,那是由于监工相对于施工人员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监工的指挥棒很灵。而现在的“旁站监理”相对于施工人员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即使发现了问题要予以纠正,还要通过施工方的管理人员。若是发现了重大问题需要暂停施工,也要通过总监,并请示业主同意(除非情况紧急),反应的速度是很缓慢的。因此也不能借鉴古代的方法来管理今天的工程。应该按照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开展工作,而不能简单化地操作。从管理学的原理看,管理好工程质量的方法是搞好质量的控制,使工程质量在控制的范围内。做为监理,这种控制的重点是预控,是防止问题的发生,是控制施工主体的正常运转。需要在现场看紧盯牢的是“施工的主体”,强调的是施工方自身的机制。监理的监督是第三方的监督。但在现阶段,在一味强调旁站监理的情况下,施工方自身的质保体系倒发生了弱化,即其自身减少了质量控制人员,施工方质量人员不旁站,不落实内部“三检制”,施工现场出现了监理取代施工方旁站的怪现象,把发现问题的重任压在了监理的肩上,这就完全背离了加强旁站监理的初衷,也大大地削弱了旁站监理的效果,因此对现阶段的旁站监理要进行重新认识。
三、正确认识和实施旁站监理
首先旁站监理只是监理方法之一,应该根据工作的需要制定旁站点。旁站监理并不是包揽整个工程质量目标、所有工序一律地都要采取旁站监理,盯着现场一刻也不离开。监理应当根据监理的效果来采取相应的方法,可以是旁站监理,也可以是巡视、还可以是平行检查。重点在于检查施工方自身的机制运转是否正常。监理提供的是一种管理服务,应该摆脱传统的简单化模式,按照科学管理的方法进行服务。监理在质量管理方面,首先要核查的是施工方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是人员,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等方面,以及施工方自身的控制方法和手段,而后才是监理的监督。监理的监督是代表业主的监督,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时刻盯在现场,只是在施工方的保证体系出现异常的情况下,监理要在现场处理相关的问题。监理作为代表业主的监督,发现了问题不能够简单处理了事,施工方应该接受一定的处罚。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是施工承包单位,而不是监理。绝不能够将监理的监督,视为增加的一道保障,这个概念绝对不能弄混淆。从开始强调旁站监理,演变到今天出现的监理旁站,而施工方不旁站的怪现象将不利于监理的质量控制,不利于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纠偏的方法就是通过舆论宣传,明确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方法,使全民都能进一步了解监理,认识监理,理解监理工作的理论和方法,逐步让监理自主开展工作。
【关键词】旁站监理;监理旁站
监理规范对“旁站监理”的内容解释是:“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旁站监理”是一种监督,这种监督是监理的监督,是施工主体质量运行体系之外的监督,其主要目的是监督施工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是否正常,并非是施工过程中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它是属于监理方法的范畴,是监理的一种手段,在整个监理工作中,“旁站监理”并不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但从上述实际事例的情况看,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业主都对旁站监理寄予很高的期望值,这使得监理人员非常的劳累,辛苦,但并没有取得理想的监理效果。
一、对旁站监理的误解
分析一下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首要原因就是概念的模糊。将旁站监理与施工方的质量控制混为一谈,没有理解监理的监督是施工主体质量体系之外的监督,监理的这种监督主要是监督施工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运转正常,在现场进行监督便于更及时地发现问题,这种监督并非完全基于对工程实体的察看,而是建立在整个过程之上。比如,在“旁站监理”时,即使在工程的实体上没有出现明显的质量缺陷,但发现了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脱岗,就要进行干预。若在工程的实体上又发现了质量缺陷,那就更不能只做到“及时纠正”便完事,更要追查其原因,并给予适当的处罚。因为监理的监督就是业主的监督。其次是监理的工作还没有被全社会所理解,没有认识到“旁站监理”是独立的第三方,是接受业主的委托而开展的对一个主体的监督活动。不了解监理所从事的是一种管理工作,所采用的是科学的方法。所以就片面地理解为“加强旁站监理”就是在施工现场看紧盯牢施工操作过程。
二、误解“旁站监理”的后果
仅仅靠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看紧盯牢施工人员的操作过程是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的。不能把古代的监工与现在的“旁站监理”概念相混淆,因古代监工能控制工程的质量,那是由于监工相对于施工人员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监工的指挥棒很灵。而现在的“旁站监理”相对于施工人员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即使发现了问题要予以纠正,还要通过施工方的管理人员。若是发现了重大问题需要暂停施工,也要通过总监,并请示业主同意(除非情况紧急),反应的速度是很缓慢的。因此也不能借鉴古代的方法来管理今天的工程。应该按照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开展工作,而不能简单化地操作。从管理学的原理看,管理好工程质量的方法是搞好质量的控制,使工程质量在控制的范围内。做为监理,这种控制的重点是预控,是防止问题的发生,是控制施工主体的正常运转。需要在现场看紧盯牢的是“施工的主体”,强调的是施工方自身的机制。监理的监督是第三方的监督。但在现阶段,在一味强调旁站监理的情况下,施工方自身的质保体系倒发生了弱化,即其自身减少了质量控制人员,施工方质量人员不旁站,不落实内部“三检制”,施工现场出现了监理取代施工方旁站的怪现象,把发现问题的重任压在了监理的肩上,这就完全背离了加强旁站监理的初衷,也大大地削弱了旁站监理的效果,因此对现阶段的旁站监理要进行重新认识。
三、正确认识和实施旁站监理
首先旁站监理只是监理方法之一,应该根据工作的需要制定旁站点。旁站监理并不是包揽整个工程质量目标、所有工序一律地都要采取旁站监理,盯着现场一刻也不离开。监理应当根据监理的效果来采取相应的方法,可以是旁站监理,也可以是巡视、还可以是平行检查。重点在于检查施工方自身的机制运转是否正常。监理提供的是一种管理服务,应该摆脱传统的简单化模式,按照科学管理的方法进行服务。监理在质量管理方面,首先要核查的是施工方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是人员,机械,材料,方法和环境等方面,以及施工方自身的控制方法和手段,而后才是监理的监督。监理的监督是代表业主的监督,没有必要,也不应该时刻盯在现场,只是在施工方的保证体系出现异常的情况下,监理要在现场处理相关的问题。监理作为代表业主的监督,发现了问题不能够简单处理了事,施工方应该接受一定的处罚。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是施工承包单位,而不是监理。绝不能够将监理的监督,视为增加的一道保障,这个概念绝对不能弄混淆。从开始强调旁站监理,演变到今天出现的监理旁站,而施工方不旁站的怪现象将不利于监理的质量控制,不利于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纠偏的方法就是通过舆论宣传,明确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方法,使全民都能进一步了解监理,认识监理,理解监理工作的理论和方法,逐步让监理自主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