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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人类辅助生育方式之一的代孕,不仅是人类基因科技不断发展的结果,更是人类生育观念“挤压”的结晶。尽管遭受着来自伦理、道德、法律与社会的责难与挑战,但它依然能够顽强地、生生不息地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其根源在于人类延绵不断的以生育观念为核心的生育文化。当今社会和国家必须正确地看待,科学地引导,理性地利用,以进一步促进代孕的健康发展,确保部分不育不孕者生育权的实现。
【关键词】生育观念;思想根源;正确引导;理性利用
一、问题的提出
伴随着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不断发展,代孕也应运而生。根据精子与卵子的来源不同,可将代孕分为以完全代孕、局部代孕和捐胚代孕三种,其中第一种和第三种委托所生的子女与代理孕母无基因关系,第二种所生的代孕子女与代理孕母存在基因关系。代孕在给部分不育不孕者带来了福音的同时,也引发了伦理、道德、法律等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伴随着代孕商业化的危险趋势的加剧,学者们对代孕产生了十分谨慎或反对的态度,许多国家也从立法上加以禁止或限制,而我国更是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尽管如此,国内不少地区因代孕引发的争讼屡见报端。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代孕“生生不息”呢?笔者认为,除了生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对生育权的不懈追求、社会经济发展壮大、社会现象多元化解读的宽容等原因外,最根本之源就是“以生育观念为核心的生育文化”。
二、生育文化对人类生育行为和辅助生育技术的强大催化剂功能
(一)从一定意义上说,生育文化催发了人类的生育欲望,激发了生育需求
文化对人类生育活动的影响是以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客观存在。生育文化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生育观念层面、生育习俗层面、生育制度层面和生育理论层面。其中生育观念对人类生育行为的影响最显著。人类的生育行为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模式表述为:生育需要 生育愿望 生育动机 生育意志 生育行为。首先,生育观念迫使人产生强烈的生育需要。在宗法血亲制度和礼教制度的双重压榨下,我国传统的生育观念体现为“孝生育论”,宣扬“三从四德、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尤其是寄存在“孝”的名誉下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育观念,使女性普遍产生“以生子为天职,以不育为大耻”的生育观。其次,在生育需要的不断挤压下,人类迫切的生育欲望被激发了,生育的动机也逐渐清晰起来。最后,在鲜明而清晰的生育动机的支配下,个体的人就会去寻求实现生育的途径或办法。人类的生育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是以自然生育为主。在自然生育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人们就会借助于可能的生育辅助技术实现生育。为此人的生育欲望得到了实现,生育主体得到了满足。
(二)从一定程度上讲,生育文化催生了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诞生
虽然生殖是人类种的繁衍和生存延续的永恒主题。配子的正常发生、成熟、输送、结合、种植和生长是人类得以自然繁衍的物质基础,但是这种基础有时会因为某种原因而使某个环节而中断,无法实现自然生育。在当今社会,普遍的晚婚晚育现象、不良的现代生活方式、巨大的工作压力和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是造成不孕不育率迅速上升的主因。而绵延不绝的生育文化在不断地“吞噬”着这些不育不孕者的心。为了解除不育不孕者的痛苦,在无数科学巨人的不懈努力下,一门新兴技术——辅助生育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rechnology,ART)由此诞生了。人类辅助生殖科技的产生和发展,除了生理学家或生物学家对人类生命之源的不懈追求外,更多是为解除不育不孕者的痛苦,为他们送去科技上的帮助,完成他们对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健康宝贝的心愿。或许,这正是蕴含在人们内心的生育欲望所激发出来的形成人类的普遍共识。生育文化再一次彰显了她莫大的魅力。
(三)代孕的出現是人类生育文化“影响与逼迫”的必然结果
作为人类辅助生育技术中的一种,代孕既是生殖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是人类生育观念长期影响的结果。因为在“保持血脉的延续和巩固完整家庭”等人类基本的生育观念的长期不懈影响下,几乎在所有的社会中,不育的妻,即使不受谴责,也是可怜的话柄。所以说,不生育可以看成是离婚的充足理由,或讨第二个妻子的正当理由。在现代西方社会里,子女总是被描述为创造了一个家庭……而没有孩子的夫妇通常是被排除在欢乐的家庭生活之外的。在中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孝生育观一直在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养育子女,意味着传宗接代、祖业继承、精神寄托、晚年安享有了希望和保障。所以,无论如何,想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实现生育成为人们最现实的需求。然而,造化弄人。总有一些女性,即令有现代辅助生殖技术的帮助,也无法实现自己怀孕生子的期盼,因为她们是先天的没有卵子或卵子质量过低不能怀孕,或者是缺少子宫或患有严重的健康问题无法妊娠,在这种情况下,她和她的伴侣就不得不求助于“代理孕母”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得子之梦。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代孕是人类生育的一种无奈的选择,是生育观念长期“影响和逼迫”的结果。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这样断言:只要“人类生儿育女确保种族繁衍不息的基本要求”还存在,只要“辅助生殖技术还未发展到足以取代人生育”的完备阶段,只要“不育不孕的男性或女性的客观现实”还存在,代孕或代理孕母现象就不会消失。可以说,“代孕是社会经济、人类生殖科技和生育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三、回应生育文化决定论的非难
如果归结一下笔者在从上文的阐述中观点,那就是“代孕是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副产品’,是一定社会经济发展下生育文化长期‘影响和逼迫’的必然结果。它将伴随着社会、经济、科技和生育文化的发展而在一定时期里长期存在。”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文化决定论的老调,因为生育文化的力量还不足以催生人类的代孕行为的产生,没有生殖技术的发展,没有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根本无法产生所谓的代孕现象。其实在本文中,笔者始终坚持唯物辩证的观点,客观而真实地阐释着生育观念对人类生育行为的影响作用而非决定作用。的确,没有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和科技的创新,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永远也不会产生的,代孕也失去了生存的根基。所以,以生育观念为核心的生育文化无法决定人类的生育行为和生育模式,但是生育文化的不懈影响却是人们永远无法克服的。
【关键词】生育观念;思想根源;正确引导;理性利用
一、问题的提出
伴随着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不断发展,代孕也应运而生。根据精子与卵子的来源不同,可将代孕分为以完全代孕、局部代孕和捐胚代孕三种,其中第一种和第三种委托所生的子女与代理孕母无基因关系,第二种所生的代孕子女与代理孕母存在基因关系。代孕在给部分不育不孕者带来了福音的同时,也引发了伦理、道德、法律等一系列的问题,尤其是伴随着代孕商业化的危险趋势的加剧,学者们对代孕产生了十分谨慎或反对的态度,许多国家也从立法上加以禁止或限制,而我国更是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尽管如此,国内不少地区因代孕引发的争讼屡见报端。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促使代孕“生生不息”呢?笔者认为,除了生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对生育权的不懈追求、社会经济发展壮大、社会现象多元化解读的宽容等原因外,最根本之源就是“以生育观念为核心的生育文化”。
二、生育文化对人类生育行为和辅助生育技术的强大催化剂功能
(一)从一定意义上说,生育文化催发了人类的生育欲望,激发了生育需求
文化对人类生育活动的影响是以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客观存在。生育文化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生育观念层面、生育习俗层面、生育制度层面和生育理论层面。其中生育观念对人类生育行为的影响最显著。人类的生育行为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模式表述为:生育需要 生育愿望 生育动机 生育意志 生育行为。首先,生育观念迫使人产生强烈的生育需要。在宗法血亲制度和礼教制度的双重压榨下,我国传统的生育观念体现为“孝生育论”,宣扬“三从四德、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尤其是寄存在“孝”的名誉下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育观念,使女性普遍产生“以生子为天职,以不育为大耻”的生育观。其次,在生育需要的不断挤压下,人类迫切的生育欲望被激发了,生育的动机也逐渐清晰起来。最后,在鲜明而清晰的生育动机的支配下,个体的人就会去寻求实现生育的途径或办法。人类的生育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是以自然生育为主。在自然生育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人们就会借助于可能的生育辅助技术实现生育。为此人的生育欲望得到了实现,生育主体得到了满足。
(二)从一定程度上讲,生育文化催生了人类辅助生育技术的诞生
虽然生殖是人类种的繁衍和生存延续的永恒主题。配子的正常发生、成熟、输送、结合、种植和生长是人类得以自然繁衍的物质基础,但是这种基础有时会因为某种原因而使某个环节而中断,无法实现自然生育。在当今社会,普遍的晚婚晚育现象、不良的现代生活方式、巨大的工作压力和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是造成不孕不育率迅速上升的主因。而绵延不绝的生育文化在不断地“吞噬”着这些不育不孕者的心。为了解除不育不孕者的痛苦,在无数科学巨人的不懈努力下,一门新兴技术——辅助生育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rechnology,ART)由此诞生了。人类辅助生殖科技的产生和发展,除了生理学家或生物学家对人类生命之源的不懈追求外,更多是为解除不育不孕者的痛苦,为他们送去科技上的帮助,完成他们对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健康宝贝的心愿。或许,这正是蕴含在人们内心的生育欲望所激发出来的形成人类的普遍共识。生育文化再一次彰显了她莫大的魅力。
(三)代孕的出現是人类生育文化“影响与逼迫”的必然结果
作为人类辅助生育技术中的一种,代孕既是生殖科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更是人类生育观念长期影响的结果。因为在“保持血脉的延续和巩固完整家庭”等人类基本的生育观念的长期不懈影响下,几乎在所有的社会中,不育的妻,即使不受谴责,也是可怜的话柄。所以说,不生育可以看成是离婚的充足理由,或讨第二个妻子的正当理由。在现代西方社会里,子女总是被描述为创造了一个家庭……而没有孩子的夫妇通常是被排除在欢乐的家庭生活之外的。在中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孝生育观一直在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养育子女,意味着传宗接代、祖业继承、精神寄托、晚年安享有了希望和保障。所以,无论如何,想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实现生育成为人们最现实的需求。然而,造化弄人。总有一些女性,即令有现代辅助生殖技术的帮助,也无法实现自己怀孕生子的期盼,因为她们是先天的没有卵子或卵子质量过低不能怀孕,或者是缺少子宫或患有严重的健康问题无法妊娠,在这种情况下,她和她的伴侣就不得不求助于“代理孕母”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得子之梦。所以,从这个意义来说,代孕是人类生育的一种无奈的选择,是生育观念长期“影响和逼迫”的结果。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这样断言:只要“人类生儿育女确保种族繁衍不息的基本要求”还存在,只要“辅助生殖技术还未发展到足以取代人生育”的完备阶段,只要“不育不孕的男性或女性的客观现实”还存在,代孕或代理孕母现象就不会消失。可以说,“代孕是社会经济、人类生殖科技和生育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三、回应生育文化决定论的非难
如果归结一下笔者在从上文的阐述中观点,那就是“代孕是人类辅助生育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副产品’,是一定社会经济发展下生育文化长期‘影响和逼迫’的必然结果。它将伴随着社会、经济、科技和生育文化的发展而在一定时期里长期存在。”或许有人会认为这是文化决定论的老调,因为生育文化的力量还不足以催生人类的代孕行为的产生,没有生殖技术的发展,没有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根本无法产生所谓的代孕现象。其实在本文中,笔者始终坚持唯物辩证的观点,客观而真实地阐释着生育观念对人类生育行为的影响作用而非决定作用。的确,没有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和科技的创新,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永远也不会产生的,代孕也失去了生存的根基。所以,以生育观念为核心的生育文化无法决定人类的生育行为和生育模式,但是生育文化的不懈影响却是人们永远无法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