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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置人权于中国公共卫生场域中的阐释。起因是2004年后——2004年,人权在中国入宪——当人们试图以人权作为转型中中国公共卫生的基础理念时,却发现从旧体制(计划经济体制)走出来的中国公共卫生很难在实际上接受人权:是同样地保护每一个人,还是保护大多数人;是首先着眼于管理,还是强调国家对每一个人的健康权的积极责任,是在中国,公共卫生必须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