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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几年来盤旋在財务、会計工作人員思想中一个尖銳而急待解決的問題,就是財务工作和会計工作究竟应当是怎样的一些工作?財务、会計工作究竟应当分别設立兩个机構来办理呢,还是应当合并設立一个机構来办理?在一些財务、会計工作已經分設的企業中,感觉到分开以后,財务、会計工作很难明确划分职責,經常發生工作上相互重复和脫节的現象;而这种現象也表現在一些財务、会計合設的企業中,当这个合设机構的內部是把財务、会計工作分开由各專業小組来分别办理的时候。因此,这样又發生了另一个問題:即当財务、会計工作分开設立兩个机構来办理时,它們应当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