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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前不久,厂里为赶制一批货物,安排我们每天工作12个小时。我们由于连续4天加班,非常疲劳,就拒绝继续加班,没想到厂方竟然指使保安辱骂、殴打我们,非要我们加班不可,还不准我们走出工厂大门。我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厂方要我们赔偿损失,我们只得继续加班。请问厂方的要求合法吗?其行为是否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