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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11日召开的2006年度河南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省教育厅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要求各地组织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和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十不准》,充分认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自觉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