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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课堂教学目标是教学的灵魂和核心,只有达成目标的体育教学才能称得上是有效的体育教学。因此,教学目标必须是具体的,可观察的,可检测的。在心理健康领域,要求学生在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强调学生在运动实践中体验心理感受并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就要求情感、意志方面的学习目标由隐性变为显性。那些在课上只能让听课教师和学生自己去感受,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影响的技能学习目标在具体实践中必须看得见、摸得着。
然而在中小学体育教学中,心理健康学习领域体育教学目标设置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传统目标设置中,涉及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两个领域的目标我们一般这样表述:(1)培养学生顽强的意志品质;(2)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这样的目标表述很笼统,在具体的教学中似乎达成了一点,又似乎摸不着边。新课标下,强调了学习目标的细化,强调可操作性。譬如:(1)学生可以通过什么样的学习,与小伙伴共同商讨什么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观点。(2)在与同学共同完成什么活动中懂得牺牲自己哪方面的利益来获得团队的胜利。(3)在展示动作时表现出怎样的自信(微笑、愉悦的心情、展示动作时的自如、不羞涩)。
一、问题透视
1. 目标表述太笼统
【案例1】目标表述:培养学生的自信心。
这样的目标表述就很笼统,在具体的教学中似乎达成了一点,又似乎摸不着边,无法测量该目标的达成度,很显然这样的目标表述是有问题的。
如果将该目标改为:
在展示该动作时面带微笑、从容自如地完成规定动作。
这样修改以后的表述,就可以使学生很清晰地知道完成某项技能时心理健康领域的目标与要求,还可以让练习者、同伴和教师对该项心理健康领域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与他评。
【案例2】目标表述: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这样的目标表述也太笼统,无法对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可以这样改:
通过自主探究、合作学习,与小伙伴共同商讨怎样才能充分起跳,最后每个人在小组中都要发表自己的观点。
这样,师生很清晰本部分的目标是什么,学生就会按照目标要求,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因为每个学生都要在合作学习小组中发表自己的观点,都要充分准备,这样就锻炼了学生踊跃发言的习惯和能力。师生在对体育教学目标进行评价时,就有依据,这样的评价才真实有效,也只有这样的评价才能真正锻炼学生的能力,才能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2. 目标行为主体混乱
【案例3】目标表述:1.了解心理状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2.使学生获得运动愉快感;3.激发学生学习体育学科的兴趣。
上面目标1“了解心理状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的行为主体是学生,目标2“使学生获得运动愉快感”与目标3“激发学生学习体育学科的兴趣。”的行为主体却是教师了,这样的目标表述,行为主体显然混乱了。无论教学目标还是体育教学目标针对的主体都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因为判断教学、训练有没有效益的直接依据是学生有没有获得具体的进步,而不是教师有没有完成任务。如“培养学生的自信心”,“通过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等,这些表述都是不规范的,因为这样的表述目标行为的主体是教师,而不是学生。
如果将目标改为:
1.了解心理状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2.获得运动愉快感;3.学习体育学科的兴趣增强。
这样修改以后的表述,目标行为主体就清晰了。
3. 目标行为动词不明确
【案例4】目标表述:培养学生不怕困难的大无畏精神。
这种目标表述方法不但行为主体不对,而且也无法评价“不怕困难的大无畏精神”到底进步了多少。目标行为动词必须是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明确的,否则就无法评价。
且看下面的目标表述:
参加剧烈的游戏或运动时,在身体有轻微难受感觉的情况下坚持完成运动任务。
这样的目标表述,行为动词具体明确,可测量,可评价,任务能完成就能,不能完成就不能,很清楚。还有通常运动参与、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三个学习领域体验性目标或表现性目标指向无需结果化或难以结果化的体育教学目标,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大多是体验性、过程性的。如:敢于向同伴和家人展示学会的简单运动动作。此表述中用了一个“展示”就是可测量的目标。
4. 目标行为条件缺乏
【案例5】目标表述: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
这种目标表述缺乏行为条件,导致目标表述不完整,不清晰。
如改成:
在与同伴相互讨论的过程中,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竞争意识增强。
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为评价提供参照的依据。这里的行为条件是“在与同伴相互讨论的过程中”,有了这样的限制条件,目标表述就完整、清晰了。
5. 目标缺乏表现程度
【案例6】目标表述:了解情绪情感调控的方法。
这样的目标表述,不但笼统,而且缺乏表现程度,不易于评价。
如改成:
通过这一堂课的学习,至少说出两种调节情绪情感的方法。
这种表述就完整了。这里的“两种”就是最基本的目标达成程度,是每个学生都能达到的最低标准。
目标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学习之后预期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因此,目标表述的是最基本的、共同的、可达到的教学标准,而不是无法实现的最高要求(理想)。
二、技能指导
1. 目标表述应具体明确
【案例7】目标表述:体验参加不同项目运动时的心理感受,如紧张、兴奋等;体验体育活动中身体疲劳时的心理感受;体验身体健康变化时注意力、记忆力的不同表现;了解运动愉快感的获得对人们坚持体育锻炼的影响等。
以上心理健康领域体育教学的目标都是具体而明确的,便于评价。
【案例8】目标表述:观察同伴练习并能说出同伴进步或成功时的情绪表现。
这样的目标表述具体,要求明确,学生既要会观察同伴练习,还要能说出同伴进步或成功时的情绪表现,用了“说出”两个词,就有了评价的标准。目标不明确、不具体的体育教学针对性不强,体育教学的效果就不会很好。
2. 目标行为主体是学生
【案例9】目标表述:学会肌肉放松的方法;学会自我暗示的方法;学会合理安排自己的作息时间;了解体育教学对减缓学习压力、消除不良情绪的作用;在教师指导下敢于做自己未曾完成的动作等。
以上目标表述的行为主体都是学生,都是对接受体育教学者的具体要求。对学习者来说,在接受体育教学之前,就明确了要达成的具体目标。学习者在完成任务前会主动分析目标,建立达成目标的信心,在学习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师生的帮助,顺利完成预设的目标。
3. 目标行为动词要明确具体可测量
【案例10】目标表述:消除因运动能力较弱产生的烦恼;体验并简单表述技能退步或失败时的心情;在教师指导下敢于做有一定难度的动作,如支撑跳跃等;能设置适合自身的体育教学目标等。
以上的目标表述,行为动词消除、体验、描述、做、设置等都是具体,可测量,可评价的。能就是能,不能就不能。大多数教师认为心理健康领域的目标似乎都是不可测量的,如果我们在目标确定时,加入上述类似的行为动词,就可以测量了,在评价的过程中,就容易操作了。
4. 目标表述需要对行为条件加以描述
【案例11】目标表述:在教师指导下敢于做横箱分腿腾越;能在学习压力大或自己烦恼时进行体育锻炼;通过合理设置目标使自己在体育活动中不断体验成功;在同伴的帮助、鼓励下,完成教师所教的动作等。
以上目标表述都有具体的行为条件限制,如“在教师指导下”;“在学习压力大或自己烦恼时”;“ 通过合理设置目标”;“ 在同伴的帮助、鼓励下”等。
体育教学过程中,必须对可能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特定限制即行为条件加以描述。体育与健康课程中的行为条件一般有三类,一是体育器材和场地条件,如“在陌生的场地进行体育游戏”;二是对信息范围的规定,如“利用电视、儿童读物等获取体育与健康知识”;三是行为情景条件,如“在体育游戏中表现出对他人的尊重和关心”“按顺序轮流使用同一运动场地或设备”。
5. 目标表述要有适宜的表现程度
【案例12】目标表述:通过这堂课的学习,至少能说出四种消除不良情绪的方法;在2分钟内,不停顿完成一套武术成套动作;就老师提供的套路编写思路,单独完成一个完整套路的编写,不少于10个单个动作等。
以上目标表述中的“四种”、“2分钟”、“不停顿”、“10个”等,都是最低要求,是基本的、共同的、每个学生都能达成的目标。
无论是行为性目标还是结果性目标,都必须包括对学习行为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的规定。
(江苏省无锡市华庄中学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科学研究室)
然而在中小学体育教学中,心理健康学习领域体育教学目标设置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在传统目标设置中,涉及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两个领域的目标我们一般这样表述:(1)培养学生顽强的意志品质;(2)培养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这样的目标表述很笼统,在具体的教学中似乎达成了一点,又似乎摸不着边。新课标下,强调了学习目标的细化,强调可操作性。譬如:(1)学生可以通过什么样的学习,与小伙伴共同商讨什么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观点。(2)在与同学共同完成什么活动中懂得牺牲自己哪方面的利益来获得团队的胜利。(3)在展示动作时表现出怎样的自信(微笑、愉悦的心情、展示动作时的自如、不羞涩)。
一、问题透视
1. 目标表述太笼统
【案例1】目标表述:培养学生的自信心。
这样的目标表述就很笼统,在具体的教学中似乎达成了一点,又似乎摸不着边,无法测量该目标的达成度,很显然这样的目标表述是有问题的。
如果将该目标改为:
在展示该动作时面带微笑、从容自如地完成规定动作。
这样修改以后的表述,就可以使学生很清晰地知道完成某项技能时心理健康领域的目标与要求,还可以让练习者、同伴和教师对该项心理健康领域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与他评。
【案例2】目标表述: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这样的目标表述也太笼统,无法对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可以这样改:
通过自主探究、合作学习,与小伙伴共同商讨怎样才能充分起跳,最后每个人在小组中都要发表自己的观点。
这样,师生很清晰本部分的目标是什么,学生就会按照目标要求,开动脑筋,积极思考。因为每个学生都要在合作学习小组中发表自己的观点,都要充分准备,这样就锻炼了学生踊跃发言的习惯和能力。师生在对体育教学目标进行评价时,就有依据,这样的评价才真实有效,也只有这样的评价才能真正锻炼学生的能力,才能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
2. 目标行为主体混乱
【案例3】目标表述:1.了解心理状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2.使学生获得运动愉快感;3.激发学生学习体育学科的兴趣。
上面目标1“了解心理状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的行为主体是学生,目标2“使学生获得运动愉快感”与目标3“激发学生学习体育学科的兴趣。”的行为主体却是教师了,这样的目标表述,行为主体显然混乱了。无论教学目标还是体育教学目标针对的主体都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因为判断教学、训练有没有效益的直接依据是学生有没有获得具体的进步,而不是教师有没有完成任务。如“培养学生的自信心”,“通过教学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等,这些表述都是不规范的,因为这样的表述目标行为的主体是教师,而不是学生。
如果将目标改为:
1.了解心理状态对身体健康的影响;2.获得运动愉快感;3.学习体育学科的兴趣增强。
这样修改以后的表述,目标行为主体就清晰了。
3. 目标行为动词不明确
【案例4】目标表述:培养学生不怕困难的大无畏精神。
这种目标表述方法不但行为主体不对,而且也无法评价“不怕困难的大无畏精神”到底进步了多少。目标行为动词必须是可测量、可评价、具体而明确的,否则就无法评价。
且看下面的目标表述:
参加剧烈的游戏或运动时,在身体有轻微难受感觉的情况下坚持完成运动任务。
这样的目标表述,行为动词具体明确,可测量,可评价,任务能完成就能,不能完成就不能,很清楚。还有通常运动参与、心理健康、社会适应三个学习领域体验性目标或表现性目标指向无需结果化或难以结果化的体育教学目标,所采用的行为动词大多是体验性、过程性的。如:敢于向同伴和家人展示学会的简单运动动作。此表述中用了一个“展示”就是可测量的目标。
4. 目标行为条件缺乏
【案例5】目标表述:激发学生的竞争意识。
这种目标表述缺乏行为条件,导致目标表述不完整,不清晰。
如改成:
在与同伴相互讨论的过程中,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竞争意识增强。
行为条件是指影响学生产生学习结果的特定的限制或范围,为评价提供参照的依据。这里的行为条件是“在与同伴相互讨论的过程中”,有了这样的限制条件,目标表述就完整、清晰了。
5. 目标缺乏表现程度
【案例6】目标表述:了解情绪情感调控的方法。
这样的目标表述,不但笼统,而且缺乏表现程度,不易于评价。
如改成:
通过这一堂课的学习,至少说出两种调节情绪情感的方法。
这种表述就完整了。这里的“两种”就是最基本的目标达成程度,是每个学生都能达到的最低标准。
目标表现程度是指学生学习之后预期达到的最低表现水准,用以评量学习表现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因此,目标表述的是最基本的、共同的、可达到的教学标准,而不是无法实现的最高要求(理想)。
二、技能指导
1. 目标表述应具体明确
【案例7】目标表述:体验参加不同项目运动时的心理感受,如紧张、兴奋等;体验体育活动中身体疲劳时的心理感受;体验身体健康变化时注意力、记忆力的不同表现;了解运动愉快感的获得对人们坚持体育锻炼的影响等。
以上心理健康领域体育教学的目标都是具体而明确的,便于评价。
【案例8】目标表述:观察同伴练习并能说出同伴进步或成功时的情绪表现。
这样的目标表述具体,要求明确,学生既要会观察同伴练习,还要能说出同伴进步或成功时的情绪表现,用了“说出”两个词,就有了评价的标准。目标不明确、不具体的体育教学针对性不强,体育教学的效果就不会很好。
2. 目标行为主体是学生
【案例9】目标表述:学会肌肉放松的方法;学会自我暗示的方法;学会合理安排自己的作息时间;了解体育教学对减缓学习压力、消除不良情绪的作用;在教师指导下敢于做自己未曾完成的动作等。
以上目标表述的行为主体都是学生,都是对接受体育教学者的具体要求。对学习者来说,在接受体育教学之前,就明确了要达成的具体目标。学习者在完成任务前会主动分析目标,建立达成目标的信心,在学习中通过自己的努力,师生的帮助,顺利完成预设的目标。
3. 目标行为动词要明确具体可测量
【案例10】目标表述:消除因运动能力较弱产生的烦恼;体验并简单表述技能退步或失败时的心情;在教师指导下敢于做有一定难度的动作,如支撑跳跃等;能设置适合自身的体育教学目标等。
以上的目标表述,行为动词消除、体验、描述、做、设置等都是具体,可测量,可评价的。能就是能,不能就不能。大多数教师认为心理健康领域的目标似乎都是不可测量的,如果我们在目标确定时,加入上述类似的行为动词,就可以测量了,在评价的过程中,就容易操作了。
4. 目标表述需要对行为条件加以描述
【案例11】目标表述:在教师指导下敢于做横箱分腿腾越;能在学习压力大或自己烦恼时进行体育锻炼;通过合理设置目标使自己在体育活动中不断体验成功;在同伴的帮助、鼓励下,完成教师所教的动作等。
以上目标表述都有具体的行为条件限制,如“在教师指导下”;“在学习压力大或自己烦恼时”;“ 通过合理设置目标”;“ 在同伴的帮助、鼓励下”等。
体育教学过程中,必须对可能影响学生学习结果的特定限制即行为条件加以描述。体育与健康课程中的行为条件一般有三类,一是体育器材和场地条件,如“在陌生的场地进行体育游戏”;二是对信息范围的规定,如“利用电视、儿童读物等获取体育与健康知识”;三是行为情景条件,如“在体育游戏中表现出对他人的尊重和关心”“按顺序轮流使用同一运动场地或设备”。
5. 目标表述要有适宜的表现程度
【案例12】目标表述:通过这堂课的学习,至少能说出四种消除不良情绪的方法;在2分钟内,不停顿完成一套武术成套动作;就老师提供的套路编写思路,单独完成一个完整套路的编写,不少于10个单个动作等。
以上目标表述中的“四种”、“2分钟”、“不停顿”、“10个”等,都是最低要求,是基本的、共同的、每个学生都能达成的目标。
无论是行为性目标还是结果性目标,都必须包括对学习行为或学习结果所达到的程度的规定。
(江苏省无锡市华庄中学
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科学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