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笔者从事刑事二审工作已经多年,但专职审理未成年人被告人上诉案件还不满一年,在这不满一年的时间里,感到当前在审理未成人犯罪案件中,存在一个误区,就是大学聚集在一起研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往往注意的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如何进行教育育、挽救,就连撰写调研报告总结经验也都是集中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家庭教育、社会影响等方面,但却忽视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何保障未成年人被告人受到公正的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