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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庆未到40岁就当上了广西防城港市副市长(副厅级),前途一片光明,然而,副市长的位置还没坐热,就落马了。因为在他担任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副局长、局长期间,为了为职工多发福利而获得民意支持,其领导的基建局收受了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老板的巨额贿赂,并从公路建设中获取了上千万元的“创收”。
2009年5月初,广西来宾市中级法院以犯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判处李卫庆有期徒刑6年,他的原下属干将,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副局长沈小辉、局长助理王昊也分别领刑6年、8年。
为了民意的“创收”
广西作为国家建设大西南出海通道的重要省份,21世纪初以来大力发展交通,宜柳、南北、钦防、水南等10多条高速公路陆续开工建设。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以下简称基建局)则代表广西区交通厅行使项目建设业主职能,负责这些高等级公路及大型桥梁建设管理工作。
大量的建设项目引来大批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老板,基建局总是门庭若市。为了揽到项目,这些单位和老板无不绞尽脑汁、使出十八般武艺。在这大好的发展机遇面前,基建局的算盘自然也不会闲着,如何搭上这趟“顺风车”创收,成了基建局头头脑脑们着重考虑的大事。此时的基建局局长是李卫庆。
1965年8月出生的李卫庆从西安公路学院毕业后,进入广西基建局,一直从事技术工作。在这个以技术见长的部门,技术能力强的李卫庆不断得到赏识和重用,2001年初,年仅36岁的李卫庆通过竞考当上了基建局局长。
作为竞考上来的领导,李卫庆深知民意的重要性。他认为,只要单位的福利得到大幅提高,要职工不对他说满意都难,基建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当领导能找钱才是硬道理。因此,抓创收就成为李卫庆为首的基建局领导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局职工还集资成立了两家公司——通祥工贸公司、安泰建设公司进行运作。在这样的背景下,公路建设热潮中,处处都冒着基建局与承建商利益博奕的“硝烟”。
2001年初,得知广西河池市水任至南宁公路(水南高速)即将上马的消息后,北京欣路特公司的老总们就赴广西“赶集”来了。他们此行的打算是向承建商推销冲击压实机械装备。
经过一番牵线搭桥,欣路特老总袁某与广西基建局副局长、水南公路项目建设办主任沈小辉认识了。袁某向沈小辉提出了“合作”的请求,他说:若基建局下属的“三产”公司帮助推销冲击压实机械装备,每套90万元的价格,公司按10%给予回扣。一套得9万,一条公路销出10多套不成问题,这就可得100多万了……分管局里创收工作的沈小辉心里简单地算了一下后,指示基建局办公室副主任兼通祥公司、安泰公司董事长王昊(后任局长助理)与欣路特具体谈合作及回扣事宜。
沈小辉、王昊开始奔走于水南公路各承建商之间斡旋,但遭到了各承建商的抵制。“太贵了,我们承受不起。”“有这个必要吗?不用这套设备我们也能修好路。”承包商们一致叫苦。沈、王二人只好无功而返。
欣路特公司可不愿轻易放弃,不久袁某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基建局在工程中增设“夯击压实项目”,由欣路特公司自带设备进场施工,每一个标段配一台冲击压实机,回扣仍然按照10%支付给基建局。“这个办法不错,我们自己增加的项目,承包商没有理由再反对了。”沈小辉为这个点子叫好。
2002年1月,沈小辉代表基建局与欣路特公司以及11个合同段的承包商签订了夯击压实服务合同协议书,预计工程款743万元,欣路特公司开始自带设备进场施工。但在实施过程中,欣路特公司发现,不增加工程量会亏本。“增加工程量可以,你们是不是还按10%?”王昊问。“肯定还按10%给。”前来商谈的欣路特公司工程部经理黄某毫不犹豫地回答。问题很快就搞定了,不久,项目总监办便下发了相关通知。至工程结束时,欣路特公司在水南公路项目建设中得到的工程款共计1808万元。
2002年12月,黄某指示出纳先后3次共支付185万元到王昊提供的账户。基建局领导们研究后,将这笔钱作为福利发给了全局职工。
“技术咨询费”的真实含义
回扣之事见不得光,如何暗账明走,让回扣吃得顺理成章,成了欣路特公司和基建局煞费苦心的事。
“那就给它戴顶别的帽子吧。”
这顶帽子就是“技术咨询费”。2003年8月份,黄某向王昊索要支付费用的发票时,双方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书,内容为基建局下属的技协服务部向北京欣路特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欣路特公司支付给技协服务部185万元咨询费。
其实,这已不是基建局第一次使用“技术咨询费”这个名目了。还是在四五年前,它就成了基建局创收的一个重要名目。
在广西基建局有一个广西职工技术协会基建局分会,可以开展有偿技术咨询服务。基建局全体职工都是这个分会的会员,基建局及其下属“三产”公司的一些不宜公开的创收,打着它的旗号进行就顺当得多。
1998年5月起,合山、水南、兴六、南友、南坛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继立项,这些项目均由广西某设计院设计。不久,基建局技协分会领导找上门来了,提出开展“技术咨询”,基建局同意了,技协分会和设计院陆续签定了7份技术咨询合同,明确设计院每设计一个项目,向基建局技协分会交纳设计费的3%至5%的技术咨询费。在5年的时间里,基建局技协分会或说基建局共收取了设计院273万元的“咨询费”。技协分会将这笔钱作为福利发给了会员,包括基建局所有职工。
南坛高速公路开工后,2003年初,广西某科研所想分包该路段通讯管道工程,但找到该路段的三个中标单位联系,有二个单位表示了拒绝。王昊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找到科研所,提出由安泰公司与科研所合作,利润五五分成。失望之中的科研所所长周某顿时大喜过望,紧紧握住王昊的手不放。听汇报后,李卫庆同意双方合作,还打电话给南坛高速公路项目办负责人,要求他帮忙做承建商的工作。就这样,科研所拿到了三个标段的通讯管道工程。安泰公司以技术咨询费的名义向科研所收取了165万元。
像欣路特、科研所一样,许多建设单位当然也不会放过向基建局求助的机会,纷纷上门找基建局帮忙揽项目,揽到不少工程后,它们都向基建局支付“技术咨询费”。
签下合同后,基建局按合同要求派人或设备进施工现场,然而,做多做少、做长做短却是他们自己说了算的,本来,签合作合同也是做做样子。某公司与基建局的通祥公司合作,揽到了合山公路通讯管道工程,施工时,通祥公司只派了一名员工和一辆车进工地,过了几天,这些人马就不见影子了。
作为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基建局对施工的公路项目进行管理和指导是职责所在,然而基建局的头头们,觉得不能让职工们“白干”,应当让他们的工作与“效益”挂勾,于是决定以基建局技协分会的名义,以向公路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为名,让技协分会陆续与承建商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共78份,每份合同收取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的技术咨询费。这样,本职工作成了有偿技术服务,78份合同项目共收取660多万元。
副市长跌倒升迁路
李卫庆对职工的福利很看重,但他对自己却管得比较严,并不轻易就收老板们的“孝敬”。在钦防高速公路建设中,钦州市公路局机械施工处先后承建了两个路段。1998年3月的一天,该施工处原主任潘某找到李卫庆说:“在李局的关照下,施工处得到了两个工程,我也得了一些奖金,听说李局想买台电脑,很希望代劳,可不知李局喜欢什么牌子,不敢随便买。这样吧,我拿了点钱过来,你自己去买吧。”说完扔下一个信封走了。李卫庆打开一看,里面有1.2万元。但他第二天把潘某叫来办公室,将钱退还给了他。
不过他还是收过一笔“小钱”。1997年10月,李卫庆即将赴美国考察,某路桥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徐某得知消息后,便约李卫庆到合浦县城一家酒店吃饭。饭桌上,他送给李卫庆1000美元。考虑到在美国需要美元花销,李卫庆收下了。
由于李卫庆在任广西區基建局局长期间,广西高等级公路建设出现了较快发展势头,在组织部门考核时,又得到全局职工的一致好评,这样,李卫庆再次得到了重用。2005年4月,当选为防城港市副市长。
2005年7月,审计机关对水南公路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了疑点。接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行贿人员落网后,沈小辉、王昊、李卫庆很快被逮捕。
除三人深得应有的惩罚外,来宾市中级法院还以基建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400万元。
此案除了李、沈、王3人外,尚有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基建局及其干部职工的违法所得已全部收缴上交国库。
编辑:王春
2009年5月初,广西来宾市中级法院以犯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判处李卫庆有期徒刑6年,他的原下属干将,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副局长沈小辉、局长助理王昊也分别领刑6年、8年。
为了民意的“创收”
广西作为国家建设大西南出海通道的重要省份,21世纪初以来大力发展交通,宜柳、南北、钦防、水南等10多条高速公路陆续开工建设。广西交通基建管理局(以下简称基建局)则代表广西区交通厅行使项目建设业主职能,负责这些高等级公路及大型桥梁建设管理工作。
大量的建设项目引来大批工程建设单位和工程老板,基建局总是门庭若市。为了揽到项目,这些单位和老板无不绞尽脑汁、使出十八般武艺。在这大好的发展机遇面前,基建局的算盘自然也不会闲着,如何搭上这趟“顺风车”创收,成了基建局头头脑脑们着重考虑的大事。此时的基建局局长是李卫庆。
1965年8月出生的李卫庆从西安公路学院毕业后,进入广西基建局,一直从事技术工作。在这个以技术见长的部门,技术能力强的李卫庆不断得到赏识和重用,2001年初,年仅36岁的李卫庆通过竞考当上了基建局局长。
作为竞考上来的领导,李卫庆深知民意的重要性。他认为,只要单位的福利得到大幅提高,要职工不对他说满意都难,基建局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当领导能找钱才是硬道理。因此,抓创收就成为李卫庆为首的基建局领导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局职工还集资成立了两家公司——通祥工贸公司、安泰建设公司进行运作。在这样的背景下,公路建设热潮中,处处都冒着基建局与承建商利益博奕的“硝烟”。
2001年初,得知广西河池市水任至南宁公路(水南高速)即将上马的消息后,北京欣路特公司的老总们就赴广西“赶集”来了。他们此行的打算是向承建商推销冲击压实机械装备。
经过一番牵线搭桥,欣路特老总袁某与广西基建局副局长、水南公路项目建设办主任沈小辉认识了。袁某向沈小辉提出了“合作”的请求,他说:若基建局下属的“三产”公司帮助推销冲击压实机械装备,每套90万元的价格,公司按10%给予回扣。一套得9万,一条公路销出10多套不成问题,这就可得100多万了……分管局里创收工作的沈小辉心里简单地算了一下后,指示基建局办公室副主任兼通祥公司、安泰公司董事长王昊(后任局长助理)与欣路特具体谈合作及回扣事宜。
沈小辉、王昊开始奔走于水南公路各承建商之间斡旋,但遭到了各承建商的抵制。“太贵了,我们承受不起。”“有这个必要吗?不用这套设备我们也能修好路。”承包商们一致叫苦。沈、王二人只好无功而返。
欣路特公司可不愿轻易放弃,不久袁某想出一个变通的办法:基建局在工程中增设“夯击压实项目”,由欣路特公司自带设备进场施工,每一个标段配一台冲击压实机,回扣仍然按照10%支付给基建局。“这个办法不错,我们自己增加的项目,承包商没有理由再反对了。”沈小辉为这个点子叫好。
2002年1月,沈小辉代表基建局与欣路特公司以及11个合同段的承包商签订了夯击压实服务合同协议书,预计工程款743万元,欣路特公司开始自带设备进场施工。但在实施过程中,欣路特公司发现,不增加工程量会亏本。“增加工程量可以,你们是不是还按10%?”王昊问。“肯定还按10%给。”前来商谈的欣路特公司工程部经理黄某毫不犹豫地回答。问题很快就搞定了,不久,项目总监办便下发了相关通知。至工程结束时,欣路特公司在水南公路项目建设中得到的工程款共计1808万元。
2002年12月,黄某指示出纳先后3次共支付185万元到王昊提供的账户。基建局领导们研究后,将这笔钱作为福利发给了全局职工。
“技术咨询费”的真实含义
回扣之事见不得光,如何暗账明走,让回扣吃得顺理成章,成了欣路特公司和基建局煞费苦心的事。
“那就给它戴顶别的帽子吧。”
这顶帽子就是“技术咨询费”。2003年8月份,黄某向王昊索要支付费用的发票时,双方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书,内容为基建局下属的技协服务部向北京欣路特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欣路特公司支付给技协服务部185万元咨询费。
其实,这已不是基建局第一次使用“技术咨询费”这个名目了。还是在四五年前,它就成了基建局创收的一个重要名目。
在广西基建局有一个广西职工技术协会基建局分会,可以开展有偿技术咨询服务。基建局全体职工都是这个分会的会员,基建局及其下属“三产”公司的一些不宜公开的创收,打着它的旗号进行就顺当得多。
1998年5月起,合山、水南、兴六、南友、南坛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继立项,这些项目均由广西某设计院设计。不久,基建局技协分会领导找上门来了,提出开展“技术咨询”,基建局同意了,技协分会和设计院陆续签定了7份技术咨询合同,明确设计院每设计一个项目,向基建局技协分会交纳设计费的3%至5%的技术咨询费。在5年的时间里,基建局技协分会或说基建局共收取了设计院273万元的“咨询费”。技协分会将这笔钱作为福利发给了会员,包括基建局所有职工。
南坛高速公路开工后,2003年初,广西某科研所想分包该路段通讯管道工程,但找到该路段的三个中标单位联系,有二个单位表示了拒绝。王昊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找到科研所,提出由安泰公司与科研所合作,利润五五分成。失望之中的科研所所长周某顿时大喜过望,紧紧握住王昊的手不放。听汇报后,李卫庆同意双方合作,还打电话给南坛高速公路项目办负责人,要求他帮忙做承建商的工作。就这样,科研所拿到了三个标段的通讯管道工程。安泰公司以技术咨询费的名义向科研所收取了165万元。
像欣路特、科研所一样,许多建设单位当然也不会放过向基建局求助的机会,纷纷上门找基建局帮忙揽项目,揽到不少工程后,它们都向基建局支付“技术咨询费”。
签下合同后,基建局按合同要求派人或设备进施工现场,然而,做多做少、做长做短却是他们自己说了算的,本来,签合作合同也是做做样子。某公司与基建局的通祥公司合作,揽到了合山公路通讯管道工程,施工时,通祥公司只派了一名员工和一辆车进工地,过了几天,这些人马就不见影子了。
作为公路建设管理部门,基建局对施工的公路项目进行管理和指导是职责所在,然而基建局的头头们,觉得不能让职工们“白干”,应当让他们的工作与“效益”挂勾,于是决定以基建局技协分会的名义,以向公路建设项目提供技术咨询为名,让技协分会陆续与承建商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共78份,每份合同收取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的技术咨询费。这样,本职工作成了有偿技术服务,78份合同项目共收取660多万元。
副市长跌倒升迁路
李卫庆对职工的福利很看重,但他对自己却管得比较严,并不轻易就收老板们的“孝敬”。在钦防高速公路建设中,钦州市公路局机械施工处先后承建了两个路段。1998年3月的一天,该施工处原主任潘某找到李卫庆说:“在李局的关照下,施工处得到了两个工程,我也得了一些奖金,听说李局想买台电脑,很希望代劳,可不知李局喜欢什么牌子,不敢随便买。这样吧,我拿了点钱过来,你自己去买吧。”说完扔下一个信封走了。李卫庆打开一看,里面有1.2万元。但他第二天把潘某叫来办公室,将钱退还给了他。
不过他还是收过一笔“小钱”。1997年10月,李卫庆即将赴美国考察,某路桥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徐某得知消息后,便约李卫庆到合浦县城一家酒店吃饭。饭桌上,他送给李卫庆1000美元。考虑到在美国需要美元花销,李卫庆收下了。
由于李卫庆在任广西區基建局局长期间,广西高等级公路建设出现了较快发展势头,在组织部门考核时,又得到全局职工的一致好评,这样,李卫庆再次得到了重用。2005年4月,当选为防城港市副市长。
2005年7月,审计机关对水南公路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了疑点。接着,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行贿人员落网后,沈小辉、王昊、李卫庆很快被逮捕。
除三人深得应有的惩罚外,来宾市中级法院还以基建局犯单位受贿罪,判处罚金400万元。
此案除了李、沈、王3人外,尚有多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基建局及其干部职工的违法所得已全部收缴上交国库。
编辑:王春